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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夏季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8-06 生效日期: 1996-08-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沪人[1996]138号
  为保障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夏令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夏季补助费作适当调整。1996年夏季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执行时间从6月1日至9月30日。
  上述调整标准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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