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1999)344号
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根据市价房发(1999)159号转发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依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市价房发(1999)011)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第一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此通知后前来领取《西安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一点一证,持证收费。
二、表中对应的收费标准从2000年元月起执行。以前收费标准有与《西安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上的等级标准不一致的,按许可证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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