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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西上庄山口至陈沟乡交界处公路路基改造工程会议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9-05 生效日期: 1992-09-05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2)106号

城、郊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解决西上庄山口至陈沟乡交界处公路路基改造工程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解决西上庄山口至陈沟乡交界处公路路基改造工程会议纪要
时 间:一九九二年九月三日
地 点:市委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  王家俊
参加人:市委副秘书长  王学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迷书
  市委农工部部长  张居太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阎景和
  城区政府区长  杨群旺
  郊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魁元
  市交通局局长  岳绍钧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陶德恩
  晋钢党委书记  翟利瑛
  晋钢副厂长  宋仁和
  郊区交通局局长  彭庶云
  城区交通局局长  郎宽茂
  会议内容:
  会议认为:为了加快小康村建设的步伐,迎接全省小康村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必须加快小康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陈沟乡的山耳东村、巴公镇的东四义村都是参观点,山口至巴公公路是必经之路,这条公路必须修好,现在路基改造工程任务还很大,必须抓紧完成。特别是起点这一段,由于涉及到晋钢的专用铁路,城区两个村庄的土地等问题,现在还未开工,时间紧迫,必须尽快开工。经研究,商定如下意见:
  一、上述公路在靠晋钢专用铁路主线西边修建,公路路肩边线距铁路枕木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二、公路平交跨越专用铁路石场叉线。但由于平交位置在铁路曲线上,所以交叉距离较长,为保证安全起见,公路在设计时要考虑此处的纵坡设计和安全视距。

  三、为保证今后的安全,由晋钢修建安全道口,并负责管理,由交通部门设立安全标志,注意加强养护。

  四、公铁平交路段,轨距间要设置钢板,与轨面铺平,公路今后不得铺设水泥路面,以利铁路更换枕木和维修。

  五、此段公路路基改造工程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施工。由城区政府负责解决占用土地、拆迁建筑物以及施工中发生的干扰和纠纷问题。路面铺装由郊区负责施工。近期铺设级配矿渣路面由陈沟乡政府组织实施。路基和路面工程,要求在九月二十日前全部完工。

  六、占用土地、拆迁建筑物的补偿标准一律照长治至晋城的二级路规定标准执行,赔偿费用列入工程投资。

  七、由路基改造而破坏了的通入石场、村庄的便道,在施工中要把这些平交道口的工程一并考虑进去,并保证车辆从便道通行。

  八、这段路的工程投资由市交通局调整本年度计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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