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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营业税“娱乐业”税目适用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4-11 生效日期: 1994-04-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市局沪税政一[1994]45号《关于确定本市营业税“娱乐业”税目适用税率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执行该通知第三条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今年l~3月的“娱乐业”税目适用税率按何“原规定税率”计征营业税。现就这一问题明确如下: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原规定税率”计征营业税是指按原工商统一税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地方附加)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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