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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2 生效日期: 2007-03-0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7]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7年救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日


重庆市2007年救灾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全市救灾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执行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编制应急体系规划,完善“一案三制”
  (一)抓好“十一五”期间自然灾害应急体系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要求,今年要完成全市“十一五”期间自然灾害应急体系规划编制任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编制自然灾害综合和单项应急体系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防灾减灾体系,继续组织实施《重庆市2001—2010年减灾规划》。
  (二)加快完善“一案三制”。按照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抓好自然灾害“一案三制”建设,即通过编制和执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今年将适时正式发布重庆市自然灾害各类应急预案,初步构建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重庆市应急管理立法进程。
二、修订完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三)抓紧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总结吸取2006年抗击百年大旱的经验教训,对防汛抗旱、森林火灾扑救等预案进行修订,其他专项预案也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抓紧修订完善,增强预案执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今年起,全市要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针对应急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定期予以修订。
  (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从而增强应急指挥能力,培训应急救援队伍,熟悉应急管理程序,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三、加强监测预警,推进信息体系建设
  (五)加强灾情会商。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组织开展年初、汛期的灾情会商,增强防灾救灾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特别关注2007年的旱情趋势,研判出现极端灾害性天气连续发生的可能性,以增强忧患意识,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抓紧做好蓄水保水和科学调度用水等工作。建立灾害应急处置联席会商机制,完善灾害评价体系。
  (六)做好监测预警。继续坚持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现代监测与传统监测、平时监测与临灾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长期、短期和临灾状态下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雹情、旱情、震情、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情的监测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鸣锣示警、发放灾害明白卡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灾害点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年内要建立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七)启动建设市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项目。今年正式启动实施,力争3年内建成,逐步提高全市中小尺度天气监测预报水平,增强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各项目实施相关区县(自治县)要主动支持,协同配合。
  (八)加强应急信息体系建设。按照资源整合、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总体要求,着手建立全市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传递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九)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落实汛期、节假日及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灾害信息,统筹调度应急力量和资源。
  (十)做好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应急处置,开展抢险救援,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军民协同、社会参与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建设,依托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着手建立区域性防灾救灾协调联动机制。
  (十一)加强队伍集成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部队在抢险救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驻渝部队抢险救灾行动方案》尽快发布实施,增强军地双方队伍集成和遂行抢险救灾的能力。抓好防汛抢险、抗旱减灾、地震救援、地质灾害抢险、森林火灾扑救、卫生防疫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的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加强基础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二)提高资金物资保障能力。要根据灾情预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用制度。逐步加大对救灾工作的投入,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优先保证救灾支出。建立应急资金快速筹集拨付机制。抓好国家级应急物资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市级区域性应急物资中心筹建工作。
  (十三)提高交通通信保障能力。完善应急交通“绿色通道”制度,增强灾毁交通快速恢复能力。加大农村公路新建和改造力度,提高通达能力,确保应急抢险救援需要。建立应急通信备用系统,加大车载移动通信等设备投入。
  (十四)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各级财政要在预备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专用器械、救灾应急工作车辆、救灾工作人员防护用品、摄像成像设备、便携式电脑等装备建设,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市级财政要对贫困地区、三峡库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急装备给予扶持和补助。
六、抓好恢复重建,妥善安排灾民生产生活
  (十五)抓好灾民救助。认真做好灾后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司法救助、心理援助、保险理赔等工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救助基本生活为基础、以社会各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为重点、以政策保险分担灾害损失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财政适度补贴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建设。要千方百计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必须在灾后24小时内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等必备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十六)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认真做好百年大旱之后农业恢复性发展、林业植被恢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大灾之后要及时修复灾毁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抓好倒房重建,帮助受灾学校修复灾毁设备设施,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落实救灾补助政策,恢复灾区工农业生产。
七、大力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避灾自救能力
  (十七)加强宣传教育。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灾害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增强公众灾害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案正式发布后,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做好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十八)抓好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开展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制作预案简本,及时向社会发布。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学校教育、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和志愿者培训工作。印发《家庭应急手册》,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八、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
  (十九)强化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救灾工作作为执政为民、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重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实。进一步明确救灾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强化领导、部门及个人职责,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要加大对预案的修改完善、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方案制订、抢险救灾物资和队伍准备、工程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公共财政投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完善专账专户制度。
  (二十一)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坚持把救灾工作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对救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机构建设、救援装备、减灾成效等指标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2007年是我市推进实施“一案三制”、提高应急预案执行能力的起步之年,是应急管理夯实基础、构建平台、完善体系的关键之年。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千方百计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努力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推进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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