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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15 生效日期: 2007-02-15
发布部门: 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潭市发[2007]1号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实现富民强市的第一推动力。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赶超发展的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强工富市发展战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一)深刻认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意义。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就是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必然选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客观要求。这些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实施强工富市发展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市作为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传统工业城市,经济结构不优、科技含量不高、竞争能力不强、能源消耗较大、环境污染较重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握新型工业化的科学内涵,立足新的起点,站在新的高度,树立现代经济理念,深刻认识到,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区域竞争能力、增强地方经济实力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是实施赶超发展战略、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湘潭的重大举措。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来抓。
  (二)明确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原则。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推进新型工业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按照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市经济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从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的转变。
  ——坚持科技引领原则。推进新型工业化,核心在于推动科技进步。要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尤其是在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努力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坚持市场主体原则。推进新型工业化,企业是主体。要发挥企业自主意识,增强企业创新精神,鼓励企业运用市场手段谋划发展途径,集聚发展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以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实力的增强。
  ——坚持优势优先原则。推进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应该优先发展。要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壮大支柱产业,扶持标志企业,开发高新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全面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原则。推进新型工业化,政府应该切实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标,合理有效地运用好各种行政资源,加强科学决策,明确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手段,做到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三)切实理清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思路。总体思路是:继续大力实施强工富市发展战略,坚持信息化带动,推进自主创新,扩大改革开放,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企业裂变,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发展高增长性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强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具有湘潭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此,要加快湖南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5个100工程”,即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0个以上,每年完成工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00个以上,每年新增规模企业100个以上,每年新增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具体思路是:
  ——以主导产业为支撑。发展壮大冶金、机电、新材料3个支柱产业,培育扶持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3个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化纤纺织、建材、食品3个传统产业。
  ——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全力支持湘钢、湘机等10大标志企业做大做强;选择60户成长性好、年销售收入近几年内可过亿元的企业和20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
  ——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建设九华经济区、德国工业园、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易俗河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各自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以产业集群为路径。努力建设10个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壮大钢材压延加工、矿山装备与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6个产业集群。
  (四)全面落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阶段发展目标。按照赶超发展目标,切实抓住本世纪头20年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国际与沿海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等各种重大机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到2010年的阶段目标是:
  ——经济规模明显壮大。到201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200亿元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7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到2010年,在三次产业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在工业经济内部,6大重点产业集群产值力争达到73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同时,非农产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50%以上。
  ——科技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支持40家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4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以上。
  ——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到2010年,全市规模工业实现利税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利润达到35亿元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65%以上。
  ——投入强度明显加大。工业投资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步达到30%以上,“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500亿元以上。
  ——降耗减排明显好转。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22%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以上。
二、抓住发展重点
  (五)突出发展产业集群。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加快发展3个支柱产业,到2010年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培育扶持3个新兴产业,产值比重达到30%左右;改造提升3个传统产业,产值比重达到20%左右,形成三类产业竞相发展、充满活力的格局。
  推动产业集群是培育产业优势的主要途径。要依靠主导产业、骨干企业、重点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加强配套协作,实现集群发展。重点是壮大钢材压延加工、矿山装备与工程机械两个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两个高增长性产业集群,培育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两个战略性产业集群。
  ——钢材压延加工产业集群。以湘钢为龙头,生产开发精品钢材、钢丝绳、钢紧固件、钢结构件以及其它钢材深加工等产品,力争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
  ——矿山装备与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依托湘机、江麓、江南、平安电气等重点企业,生产开发工程车辆、矿用车辆、矿用风机、防爆电器等优势产品,力争到2010年实现产值100亿元。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依托吉利集团等重点企业,努力把湘潭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力争到2010年实现产值100亿元。
  ——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湘潭电化、北京瑞泰等企业,提升精细化工、建筑材料等产品档次,力争到2010年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
  ——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湘机、迅达、凌天等重点企业,生产开发风力发电、地温中央空调、沼气灶等产品,力争到2010年实现产值100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飞鸽药业、一格制药等重点企业,生产开发生物医药、中成药、医药原料、医疗器械等产品,力争到2010年实现产值30亿元。
  同时,建设化纤纺织产业集群、肉食湘莲槟榔等食品产业集群、皮革产业集群、电工电气成套设备产业集群。
  (六)大力发展骨干企业。发挥我市大中型企业较多的优势,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达到15个。
  建设10大标志企业。全力支持湘钢、湘机、江南、江麓、电厂等10大标志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到2010年,10大标志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左右。其中湘钢的产值要突破300亿元,湘机要突破100亿元,江麓、江南、电厂、吉利等企业要力争过50亿元,同时力争有3~4家企业过20亿元。
  培育中小企业群体。按照滚动发展的原则,选择5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20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使其发展成为产业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小巨人”企业。
  争创名品名牌。鼓励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力争到2010年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达到5个以上。
  (七)加快发展工业园区。工业向园区集中,项目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群。力争到201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抓住有利时机,发挥产业优势和科教优势,整合高新产业开发区和九华经济区等园区资源,力争2年内实现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目标。
  建设特色园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打造创新型园区、特色型园区、效益型园区,提升工业园区档次。尤其是要严格制订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产业特色,吸引战略合作伙伴,努力引进世界知名企业和国家大型企业。引导县市区工业园区主动与市级工业园区对接,实行配套服务。
  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土地资源是园区的核心资源。坚持土地运作与资本运作并举,土地效益与园区效益并重。保证园区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控制经营用地,清理回收闲置土地。强化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对投资强度达到100万元/亩以上的企业,由园区按政策给予奖励。
  (八)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业生产包含了生产链和服务链两个链条。制造业发展越来越倚重服务业的保障与支撑,而制造业发展也必然带来更加庞大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要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工业、交通、商贸三大物流产业,加快建设万博港、铁牛埠、宁家湾、易家湾港、和顺石油等重点物流项目,力争到2010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0%以上。
  发展现代金融证券业。建立银企联系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引进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企业上市工作,推动证券产业发展。
  发展信息中介服务业。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鼓励发展会计、律师、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
  (九)加快发展县域工业。把县域工业的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坚持以本地资源为依托,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快县域工业发展。县域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增长30%以上,并大力提高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工业小区,以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实力。
  坚持用市场化理念谋划现代农业,用工业化思路发展农业,实现以工带农、以工富农。尤其是要抓住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这个关键。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加强粮食、生猪、湘莲、蔬菜、水产、竹木等六大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深加工。支持伟鸿、怀其、恒盾、港越等30个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产值过30亿元的企业1家,过10亿元的企业2家,过1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
三、强化工作措施
  (十)推进自主创新。大力实施“4315工程”,即围绕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4大高新产业,选择30个左右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滚动扶持,培育10大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实现高新技术产值500亿元以上。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加速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的集成示范和普及推广,拓展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全面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大中型骨干企业产品开发系统实现信息化比重达到80%,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比重达到70%,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数控技术比重达到65%。
  突出重大技术创新。着眼于核心技术、先进装备、自主知识产权,加强集成创新,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每年选择几个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或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实施若干重大科研专项攻关,突破行业技术瓶颈。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企业要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力争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专利出自于企业。
  打造自主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创建国家级中心的给予重奖。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增加自主创新投入。确保政府科技专项经费按比例增长,并以以奖代投等方式,主要用于重点技术创新和重点高新项目。发挥企业自主投入的积极性,到201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要达到3%以上,企业科研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的比重要超过60%。
  (十一)促进企业裂变。企业主要向园区集中,项目主要向园区裂变。依托高新技术和重大投资项目,支持大企业裂变一批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裂变企业与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较好条件的,也可以依托现有土地与厂房,建立新的特色园区。经政府批准的新建园区,享受市级工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制定专门政策,在裂变企业的资金投入、土地用途、资产置换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10大标志企业要从现有项目储备和技术储备中,裂变1~2个优势项目到园区发展,并保证一定的投资额度和建设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裂变企业建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30个,裂变企业形成的生产能力产值达350亿元,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
  (十二)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要加强项目的策划包装。按照市场经济的理念,策划一批项目、开发一批项目、包装一批项目、储存一批项目。要建立充实项目库,包装开发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以项目库为基础,每年选择确定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做好对上衔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做好对外的招商工作,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要加强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监督实施工作。
  (十三)融通发展资金。要以世界的眼光、现代的理念、全新的运作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要把财政每年安排的工业、科技等方面的切块资金和专项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保证重点。争取2007年积聚财政资金2000万元以上,并按照10%的速度逐年增长。财政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贷款贴息和以奖代投。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大胆创新,在继续加强与现有商业银行合作的前提下,大力引进外资银行和民资银行。政府通过举办银企洽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要创新融资手段,大胆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等新的金融产品。发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作用。
  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强化证券办职能,详细制定规划,每年选择几家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组织专家学者分析评估,重点包装推荐,推动上市,力争到2010年新上市企业达到5家。
  (十四)扩大改革开放。深化以产权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工作。支持中央、省属企业加大主辅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力度。要强化企业体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工业经济运作体系。要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重点是创新招商手段,寻求战略合作,实现大招商、大引资、大发展。要努力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十五)加快非公经济发展。非公经济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切实破除对非公经济的观念歧视和体制障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给予平等主体地位,允许非公经济和民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所有领域,鼓励其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要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税收贡献大的非公企业,促进它们尽快做大做强。
  (十六)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节水、节地和减污为重点,加强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淘汰一批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的技术、设备、产品和企业。要以湘钢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脱硫工程项目为重点,切实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设备和材料。要把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评价等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地方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的党政人才、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把企业家当作重要的战略资源来培育,当作宝贵的社会财富来保护。坚持市场化、职业化的方向,建立健全企业家产生、成长机制,促进企业家队伍发展壮大。要加大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特别是注重引进核心技术、证券、金融等方面人才。要强化激励措施,推进管理和劳动、资本、技术参与企业分配,实行股权奖励、优惠购股和期权激励。要充分调动广大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主力军。要从经济部门、企业、高校等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尤其是选拔一批熟悉工业经济、擅长经济管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工业园区、县市区和相关经济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四、加强领导协调
  (十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必须抓“第一推动力”。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大型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建立市级领导联产业、联企业、联项目的联系制度。市直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和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
  (十九)大力优化发展环境。要围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次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思想解放,形成广泛共识,促进步调一致。要以优化政务、法制、服务等环境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协调机制、自我约束机制、检查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规范执法行为。2007年定为全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年”,强力推动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
  (二十)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健全完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目标责任,真正把工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绩效考核的办法予以处罚,确保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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