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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200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7 生效日期: 2007-02-2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庆政办发[200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7年大庆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大庆市200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现代化都市建设管理步伐,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为主题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七届党代会、八届人代会精神,坚持树立现代都市管理理念,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改善市容市貌,营造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大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推进原则
  (一)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
  (三)依法运作,从严治理的原则;
  (四)疏堵结合,合理规范的原则;
  (五)突出重点,拓展范围,细部整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1.建设城市绿地350公顷,完成城区义务植树120万株,使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重点对中三路、铁人大道、萨大路、经九街等四条主干道进行绿化,启动实施三个生态园建设。
  2.组织完成勤奋北路、纬十一路、经九街延伸及扩建、东环路南延工程、外环东路、奔腾立交桥改造等道路建设;完成阳光佳苑、红旗地区、乘风庄地区、大庆一中周边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
  3.逐步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需要。
  (二)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全面深入开展铁路沿线整治工作。启动主城区铁路沿线及萨尔图、卧里屯、龙凤、让胡路火车站周边环境治理工程。由铁路沿线整治工作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2.开展居住区环境改造工作。组织实施万宝、中林等14个小区环境改造工程,由市政府投资对万宝一、二小区,市建安集团凤阳小区、市筑安集团一委小区等四个小区进行环境改造;由大庆石油管理局投资对中林、富强、团结等六个小区进行环境改造;由大庆炼化公司投资对连云、红旗、乐园、文化等四个小区进行环境改造。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3.组织开展街路环境细部整理工作,逐步消除裸露地。各区要对辖区内主要街路两侧的裸露地及公用设施进行治理,改善街路环境。东风新村重点对纬二路进行整理,改造路面,对街路两侧裸露地进行硬铺装和绿化建设,完善街路两侧的果皮箱、公厕及座椅等设施,打造精品景观路。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实施。
  4.组织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体系,将各区成建制的乡镇至少拿出一个村屯纳入城市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及有关镇政府负责。
  5.继续组织开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做好让胡路富强村改造规划,完成龙凤铁东平房区、南砖厂地区拆迁改造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市规划局、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市民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整治十项内容
  1.继续加强客货运输市场、出租车、停车场站及沿街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工作,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2.对主城区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规范,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对有形集贸市场进行整治规范,整治沿街汽配商店不规范经营行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公安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3.加强有关噪音、油烟的污染治理
  (1)开展居住区餐饮噪音、油烟治理,依法取缔影响环境的小锅炉。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整治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
  4.整治规范地名牌设置;组织街道社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主城区乱烧祭品行为,合理规划焚烧地点。由市民政局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
  5.加强新建和改造居住小区的设计审查、建设和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6.整治机动车辆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及违章驾驶问题,打击违法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7.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1)全面清理和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平房区和城乡结合部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残土、残冰积雪;全面清捡街路两侧、庭院等视野内的漂浮物、整治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乱倒垃圾问题;全面清理各类绿地内的杂草、枯枝死树。
  (2)取缔街路两侧擅自设置的太阳伞、遮阳篷布、休闲桌椅等设施;取缔街路两侧公共场所的露天屠宰行为;取缔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
  (3)按照全市广告牌匾总体规划要求,整治不规范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牌匾和广告。
  (4)全面清除公交站廊、各种杆体、IC卡电话亭、邮政箱、配电箱柜、交通指挥灯杆、隔离栏、路名牌、小区围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上各种乱帖、乱画、乱写、乱挂现象,并对设施进行清洗、粉刷。
  (5)对主要街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破损或陈旧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或粉刷。
  (6)整治运输车辆沿街抛洒行为。
  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邮政局、大庆电业局、网通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各物业企业组织实施。
  8.整治建筑工地施工扰民和不文明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暂设。由市建设局负责。
  9.全面清理各类检查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产权单位负责实施。
  10.对东风新村地区主要街路及小区各种架空线路进行清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产权单位实施。
  (四)全面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1.对街路两侧的树木、绿化带、绿篱、绿化小品进行修剪、造型,对行道树进行补植和刷白。
  2.对重要节点、主要街路进行彩化布置。
  3.对已有亮化设施破损、残缺、字体不全、灯具不亮等问题进行整改。
  4.加大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力度,确保设施完好率。
  5.打造美化精品街、区。打造经九街、火炬新街、纬二路开发区段、中央大街、西宾路、昆仑大街、站前路、龙凤大街、凤阳路、和谐大道、同城路、同乐街等亮化精品十二条街;打造铁人大道、纬二路、中央大街、西宾路、和谐大道、兴化大街、高新路、火炬新街等八条园林景观路;打造科技路、纬二路、站前路、凤阳路、和谐大道、同深街、中央大街北段等七条牌匾精品路和五湖新区牌匾精品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6.施划各种道路交通标线。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总结部署阶段(2006年11月~2007年3月)。市“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对2006年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考核,组织召开2007年推进大会,对2006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2007年的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整治推进阶段(2007年3月~2007年11月)。由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具体组织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2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任务及要求,分别组织检查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全面验收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中直企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城管、房产、环保、公安、交通、文化、民政、新闻、卫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组成,专门负责组织制定综合整治规划和推进计划,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组织协调开展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验收各区综合整治推进情况。
  (二)资金保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必须设立整治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所需的设备及经费。继续实行城市管理市区两级财政匹配政策,重点解决市区两级政府负责的环卫运输、作业设备(包括清雪)和整治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环境卫生养护作业的机械化水平。
  (三)监督保障。市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等新闻单位要继续开辟专栏,抓住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道,营造市民关心、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将“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大事实事重点督办考核内容,实行定期听取汇报、检查督办和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年终由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打造现代都市的必要措施和前提,是实现城市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各区政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及石油、石化等中直大企业要根据本区、本部门的整治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要将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着力解决整治后反弹问题。
  (三)通力配合,搞好协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企联手、共同参与。各级政府部门、中直企业要从大局出发,在整治过程中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各县政府参照本方案执行。


 

大庆市“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


项目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

城市
环境
建设

1

建设城市绿地350公顷,完成义务植树120万株,完成4条道路绿化建设和3个生态园建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2月15日前

?2

完成6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完成4处污水改造和雨污分流建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3

完成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城市环境整治

1

铁路沿线整治

铁路沿线整治工作指挥部

刘长有

市房产局、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国土局、公安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按专项方案要求时限
完成

2

完成14个居住区环境改造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市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3

街路环境细部整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市规划局、建设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领导

11月底前

4

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体系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市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

各区政府、相关乡镇政府

各区分管副区长、相关乡镇主要领导

11月底前

5

完成让胡路富强村、龙凤铁东平房区、南砖厂地区拆迁改造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

张国栋

市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

各区政府

各区分管副区长

年底前

项目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整治客货运输市场、出租车、停车场站及沿街机动车维修企业,合理设置停车泊位

市交通局

沈? 飞

市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10月底前

2

整治主城区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有形集贸市场,整治沿街汽配商店不规范经营行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陈? 枫

市公安局、规划局、房产局、水务局、城管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11月底前

3

噪音油烟
治理

整治居住区噪音、油烟,取缔小锅炉

市环境保护局

刘桂岭

市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经委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按专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

整治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问题

市公安局

郝德江

市环保局、城管局、文化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按专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

4

整治规范地名牌设置,整治主城区乱烧祭品行为,整治街道社区环境

市民政局

尹小平

市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按专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

5

加强新建和改造居住小区的设计审查、建设和竣工综合管理验收

市建设局

丁喜富

市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年底前

6

整治机动车辆占道停车和占道经营及违章驾驶问题,打击违法车辆

市交警支队

苏义斌

市城管局、交通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
领导

年底前

 

项目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

 

7

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清理生活垃圾、建筑残土、残冰积雪;清捡漂浮物、整治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及乱倒垃圾问题;清理各类绿地内的杂草、枯枝死树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5月底前

取缔擅自设置的太阳伞、遮阳篷布、休闲桌椅等设施;取缔露天屠宰、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市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领导

10月底前

整治不规范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牌匾和广告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市公安局、规划局、工商局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领导

10月底前

清除建筑物、构筑物上各种乱帖、乱画、乱写、乱挂现象,并对设施进行清洗、粉刷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邮政局、大庆电业局、网通公司、通信公司、物业企业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6月底前

维修或粉刷主要街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破损或陈旧的建筑物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市建设局、房产局

建筑物产权单位

单位主要领导

10月底前

整治运输车辆沿街抛洒行为

市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

李忠惠

市交通局、交警支队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领导

10月底前

项目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




8

整治建筑工地施工扰民和不文明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暂设及围墙遮挡

市建设局

丁喜富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9

全面清理各种检查井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检查井产权单位

单位分管领导

按专项方案要求时限完成

10

对东风新村主要街路及小区各种架空线路进行清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产权或管理单位

单位分管领导

7月底前

美化城市环境

 

1

对街路两侧的树木、绿化带、绿篱、绿化小品进行修剪、造型,补植、刷白行道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6月底前

2

对重要节点、主要街路进行彩化布置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3

整改已有亮化设施破损、残缺、字体不全、灯具不亮等问题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4

加大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力度,确保设施完好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1月底前

5

打造十二条亮化精品街;打造八条园林景观路;打造牌匾精品路和五湖新区牌匾精品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李忠惠

 

各区政府、开发区、中直大企业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中直企业分管部门领导

10月底前

6

施划各种道路交通标线

市交警支队

苏义斌

 

各区政府、开发区

各区分管副区长、开发区分管部门领导

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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