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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5 生效日期: 2007-01-05
发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切实增强我市技术标准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增强技术标准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也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近年来,我市技术标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技术标准整体意识、机制、水平和竞争力还有差距,技术标准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及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当前,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技术标准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和实施,为加快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发展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精神,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全力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着力构建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区域技术标准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标准化意识强、发展环境好、标准研制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专业人才长足、标准化贡献率显著提升的全国标准化先进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研制和实施标准的主体,也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受益者。要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以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战略眼光,制订规划,加大投入,根据各自发展阶段,扎实开展技术标准基础工程、提升工程和创优工程,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
  2.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技术是标准的基础与核心,标准是技术的结晶和市场应用形式。技术创新的最终表现形式是技术标准的创新。要积极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的工作机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加速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和主动权。
  3.坚持接轨国际原则。要积极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自觉瞄准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和分析国际标准,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力度,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提升企业应对和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
  4.坚持与品牌建设结合原则。技术标准是品牌建设的基础。要坚持以技术标准为核心,辅以管理和工作标准,着力打造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品牌的成长根基,保障品牌的稳定推进,巩固品牌的永久地位。
  5.坚持政府推动原则。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扶持推进力度,完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引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1.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以贯彻实施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一、二、三产业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经费投入,依托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加大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引领产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中的作用。积极申报国家标准科研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不断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到2010年,力争获得5个以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2.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注重产学研有机结合,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的步伐,与国际技术标准体系接轨。加强重点产业尤其是进出口贸易密切的产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研究,及时跟踪分析、研究确定采标的目标与措施,加大采标力度。重点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采标工作,提升我市优势产品技术标准整体水平。到2010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市级以上品牌产品采标率分别达到80%和100%。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究和制修订。鼓励企业、专业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立足长远发展,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依靠自主创新的技术和智力成果,创新一批能够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和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掌握产业竞争制高点,在国内外技术标准领域产生更大影响、发挥更大作用。以我市产品市场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的企业为重点,每年争取一批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4.努力培育和引进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积极参加已建的国家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争取秘书处工作或领导职务;积极申报并承担新建的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培育和组建我市具有产业竞争优势、结构合理、功能较强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到2010年,承担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均达到5个以上。
  5.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与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力度。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技术标准和优势产业领域企业联盟标准,并积极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鼓励开展与重大科研项目配套的技术标准可行性、标准体系、检测方法和标准效益预测等研究工作。加强产业研发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政策的协调,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道路,以此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促进相关产业化进程。到2010年,全市具有产业化基础的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率达50%以上。
  6.建立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宁波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预案》,按照“早预警、早应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预案,加快建立健全应对工作协调组织、信息网络、预警体系、反馈系统、评议机制,以及相配套的信息库、数据库和专家库,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注重相关部门的联动和资源整合,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分析、评议与对经济影响程度的研究和控制,整体增强我市出口企业应对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大力促进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完善和提升国际贸易组织体系、集疏运物流体系、金融保险体系、电子政(商)务服务体系等软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标准服务业,在加快建设政府标准化和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同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技术标准服务机构,并面向全社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按照产学研有机结合、持续创新能力强、促进产业提升与发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内国际认证咨询、检验检测等资质和一流管理水平的发展方向和要求,加强技术标准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和支撑能力。加大对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培养的力度,鼓励高校及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造就一批能够代表国家、行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一批代表我市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研制、管理的优秀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合二为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局、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建委、市旅游局、市人事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分解任务和目标,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共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将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完善政策导向。各地、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把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列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计划、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之中,研究、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重点产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和体系;要作为享受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科技进步和外贸进出口、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扶植政策以及推优评优、政府采购、项目审定等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服务机构的监管、评价、资助和表彰等配套政策,加大对符合发展方向的各类技术标准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切实把技术标准战略各项目标与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技术标准的奖励和推进工作。其中,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或主持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项给予20万的奖励;对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推进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取得显著成效的市级专业行业协会以及技术标准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应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和完善奖励政策,加大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
  4.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作用和典型;认真总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每年表彰一批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对企业管理者和标准化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业务管理与技术水平。通过宣传教育和总结表彰,营造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良好氛围。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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