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桂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0 生效日期: 2003-06-2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04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文学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黄华宽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梁斌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成员:张勤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钟森荣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杨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金大刚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尚炎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桂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对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审批程序、征地拆迁、工程进度以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主任由李尚炎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影响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的具体问题,提出协调意见,报协调小组审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