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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9 生效日期: 2007-01-09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人口委[2007]1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阶段。人口问题是一个战略性问题,直接关系到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人口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越来越突出。新时期上海人口计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四个率先”的要求,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好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关注人口安全,推动人口特大型城市向人力资本强市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回顾
  “十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与此同时,人口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人口形势分析
  “十五”期间,上海人口发展呈现出以下六个主要特征:
  1、人口总量增长迅速,人口密度不断上升。人口总量继续快速增长,到200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778万人,户籍人口总量达到1360万人。随着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人口密度相应上升,到200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密度达到2805人/每平方公里,比2000年增加269人/每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密度为2145人/平方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61人/平方公里。
  2、人口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自然变动处于低增长状态。“十五”期间,上海的生育水平继续处于全国最低,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TFR)年平均为0.79;继续保持“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常住人口年均出生率5.7‰,年均死亡率6.1‰,年均自然增长率-0.4‰;户籍人口年均出生率5.1‰,年均死亡率7.3‰,年均自然增长率-2.2‰。“十五”后期,全市常住人口自然变动、户籍人口自然变动都有所回升,但总体上仍保持低增长和负增长态势。
  3、来沪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两地婚姻数量呈上升趋势。“十五”期间,来沪流动人口增长迅速,2005年为581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94万人,其中在沪居住半年及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为43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4.6%。两地婚姻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04年,全市两地婚姻数量为3.97万对,占当年婚姻登记总数的32.2%,比2000年增加10.5个百分点。同时,在沪流动人口出生数量呈上升趋势,2005年双方为流动人口的出生人数为4.17万人,占当年全市出生总数的比例33.7%,两地婚姻出生人数为1.45万人,占当年全市出生总数的比例为11.7%。
  4、平均预期寿命继续延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呈现出“双高”特征。“十五”期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80.13岁,比2000年提高1.36岁。2005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6.37万人,占户籍人口19.6%,比2000年上升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203.67万人,占户籍人口15.0%,比2000年上升了0.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呈现高龄化趋势,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为43.77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16.4%,比2000年上升了4.0个百分点。
  5、人口文化素质逐步提高。“十五”期间,上海人口的文化素质得到较快的提升,2005年全市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占8.78%,大专程度的人口占9.31%,与2000年相比分别上升了3.34和3.4个百分点。
  6、人口城市化水平逐年提高,人口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1148.9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84.46%,比2000年上升9.8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全市就业人口中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2005年,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7.1%、37.5%,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3.7个和6.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55.4%,比2000年上升10.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进展
  “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海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快工作思路转变,加快职能转变和职能拓展,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人口计生法治化建设。200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04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本市人口计生工作步入了以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为主要任务的新时期。
  ─基本建立人口出生预报制度。市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开展人口出生预测,向社会公布未来一段时期全市人口出生的变动趋势,引导市民主动避开生育高峰,对于促进人口年龄结构改善和资源合理配置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推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下达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在各级精神文明评比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2、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职能拓展,前瞻性地推进人口重大问题研究。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市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重点围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和实证性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开展长三角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受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的委托,市人口计生部门首次牵头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对于推进以上海国际大都市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人口综合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初步形成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新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招投标为主要形式,凝聚社会力量共同研究人口发展战略,做到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摸清现状与趋势判断相结合、专家研究和政府决策相结合。
  3、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管理。
  ─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逐步从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
  ─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实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积极依法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奖励待遇。
  ─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从发展上海和服务全国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服务的新机制,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建立和逐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
  ─积极推动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人口基本信息、婚姻信息、新生儿出生信息的共享,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推进人口计生统计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新机制,改进计划生育个案信息的采集内容和采集方式,调整人口计生统计报表,开展避孕节育、生育意愿等专项抽样调查,探索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指标体系,改进计划生育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4、坚持以人为本,构筑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社区人口计生服务指导。逐步完善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室)功能建设,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家庭计划指导、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新三年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开展国家级和市级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创建活动。
  ─加强计生技术服务和科研。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的新机制,规范全系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积极推行知情选择避孕方法,计生科研在全国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改进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管理。全面推行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在全国率先建立计生用品管理协会。加强药具免费发放,免费药具的易得性得到提高,探索安全套社会营销方式。
  ─加大人口计生的社会宣传力度。人口计生宣传逐步从以计划生育宣传为主向大人口宣传转变,加强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人口计生宣传,建立了人口计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制度,向驻沪领馆通报上海人口计生工作情况。
  ─建立计生扶贫帮困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福利彩票,用于对部分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救助,坚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帮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脱贫致富。
  ─逐步形成人口计生社会化工作机制。市人口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积极推行改革,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计生协会、人口学会、计划生育用品协会等群众团体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形成了良好的人口计生社会化工作机制。
  二、“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十一五”时期,上海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既有新的发展机遇,更有严峻的挑战。
  (一)面临的新形势
  1、全国人口发展走势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尖锐。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先后迎来劳动年龄人口、总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在经济社会转轨时期,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趋复杂,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
  (2)全国范围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趋势,人口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流动和迁移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人口变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城市化与现代化并进的态势下,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人口流动和迁移更加频繁。随着国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一系列倾斜政策的全面实施,特别是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打破,城市化步伐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将加快向城市地区流动和迁移。由于全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基本态势,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和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能力面临新的挑战。
  (3)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人口互动日益频繁。区域经济联动和协调发展成为新一轮全国发展所关注的重点。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尤其是现代大交通体系、城乡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各城市间人口的互动,跨城市的人口流动更加频繁,跨城市的通勤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2、上海人口发展趋势
  (1)上海处于加快“四个中心”建设、实现“四个率先”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对国内和国际人口的吸引力,可以判断今后一段时间上海仍然是人口导入区,处于人口快速增长期。
  (2)随着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全面实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层次的提升,上海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各种专业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的需求更加强劲,处于人才高强度需求期。
  (3)上海现代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进一步调整,将较大程度地影响人口流动和人口再分布,未来几年上海有可能处于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综合配置的重要调整期。
  (4)由于上海的人口集聚规模将继续扩大,人口流动仍然十分频繁,城市人口安全和城市人口管理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人口发展将处于各种机遇和风险的并存期。
  (二)面临的新挑战
  1、人口发展面临的矛盾进一步凸现。
  (1)人口总量规模将持续扩大。“十一五”期间,上海人口出生数量将逐年增加,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回升。作为长三角都市圈的核心大城市,上海对周边地区以及其他地区人口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在沪的外省市流动人口呈增加趋势,跨城市的通勤人口数量也将不断增加。
  (2)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仍然偏低;出生人口、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波动较大,对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等产生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双高特征”进一步明显;人口空间分布不合理的状态仍将持续;这些都将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与发达国家大城市相比,上海人口的整体素质不够高,制约了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仍较高,0-3岁婴幼儿教育很薄弱,优生优育需要特别关注。
  2、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着不少挑战。
  (1)人口计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总体水平不高。“十五”期间,尽管本市各级财政加大了对人口计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但是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2)传统的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在新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形态下面临着较大局限。长期以来,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免费服务对象主要是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来沪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未婚人流和未婚生育现象较多、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上升,艾滋病传播速度加快,人口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都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3)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本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依靠政策来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力度还不够,计划生育政策体系的不完善与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4)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传统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优势在部分地区有所削弱,人口计生工作队伍数量偏少、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文化层次不高等状况,与新时期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拓展和职能转变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十一五”期间,上海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要从根本上和整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整个发展战略机遇期中,如果人口计生工作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就有可能赢得一个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空间。如果因循守旧,跳不出传统思维约束,就有可能面临一个困难大于希望的困境。所以,把握机遇,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将成为“十一五”上海人口计生工作的主旋律。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四个率先”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统筹人口、产业、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综合调控、综合管理和服务;凸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立足人口计生工作职能拓展和模式转换,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城市国际竞争力增强以及和谐社会构建。
  (二)总体思路
  “十一五”期间,上海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要特别强调“四个更加注重”:
  一是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服务全国的要求,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来调节城市人口发展特别是人口总量和人口流动。
  二是主动适应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教兴市战略实施的要求,更加注重人口结构的优化和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主动适应人口转变的要求,更加注重优生优育,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把工作的着力点从单纯控制人口自然增长转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和谐。
  四是主动适应社会转型和人口流动加快的新特点,更加注重法治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相结合,充分培育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的能力,构筑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载体。
  (三)基本目标
  1、保持人口规模与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协调,预期为1900万人左右。
  2、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到2010年,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保持在80岁以上,妇女在最佳年龄段的生育比例上升,控制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3、人口结构得到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人口老龄化进程有所减缓,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立流动人口有序管理服务的新机制,形成和完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机制。
  5、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建立全覆盖的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新体系,建立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多功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中心新载体。
  6、人口计生公共政策不断完善。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的重塑和完善,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四、“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上海人口计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发展,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工作理念上要从单纯的计划生育转变到人口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相协调的发展轨道上;工作方式上要从技术管理层面转变到主要依托政策推动和社会管理引导的轨道上;工作内涵上要从传统的重点管理对象转变到各类人群服务和管理全覆盖的轨道上;工作机制上要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到法律、行政、市场、社会化运作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轨道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
  ─把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作为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推进,以前瞻性、宏观性、综合性研究为先导,为实施对人口问题的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奠定扎实的决策咨询基础。
  ─整合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形成市、区(县)两级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把人口问题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加以思考和谋划。
  ─加强对人口总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结构、人口迁移等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为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综合调控决策提供依据。
  ─将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集人口发展问题研究、人口信息数据收集与分析、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国际国内人口学术与工作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人口与发展研究机构,促进人口战略研究。
  2、积极推动人口结构的改善,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探索缓解上海人口老龄化趋势和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的生育调节措施,指导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妻按照规定生育孩子,继续开展人口出生预报,引导市民主动避开生育高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利用好“人口红利”,通过合理引入年轻的经济活动人口,对人口年龄结构实行“填谷削峰”,增强人口活力和经济活力,使人口年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努力将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进程调控在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
  ─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抓住老龄化高峰尚未到来的有利时期,加快经济发展,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城乡养老保障体制和养老服务机制,推动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探索“本地待遇、异地养老”的新模式。倡导“积极老龄社会”,重视发挥老年人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常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坚决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趋向合理。
  3、大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全面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人口特大型城市向人力资本强市和人才强市转变,变人口压力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创新教育思想、观念、内容和方法,构建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积极吸纳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四个中心”建设迫切需要的各类海内外人才,重点吸引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各类高端和中端人才,促进人口素质结构的提升。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的行业规范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致力于“优生优育”基础工程建设,把加强优生优育放到重要位置,形成以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孕前关爱、引导妇女在最佳年龄段生育孩子、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等内容的基础工程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全面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加强艾滋病和性病的预防。
  4、大力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计生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和修改《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制约多生和奖励少生并举,把限制和提倡结合起来,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抓好《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制度,完善“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工作,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制度。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开展再生育审批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
  5、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高市民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
  ─建立和完善公益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制,满足各类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需求。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方式向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的新机制,逐步理顺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在计生技术服务方面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致力于“人口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改进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模式,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进一步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和人群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实际的安全套社会营销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从源头上阻隔和遏制艾滋病和性病传播。
  ─加强对各类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降低人流率特别是未婚人流率和来沪流动人口妇女人流率,推广实施“青春健康”项目,提高青少年的生殖健康水平。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于家庭,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的建设上,要致力于“家庭计划”指导促进工程建设,使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等成为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最重要基础。
  ─结合全市社区网格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功能设置,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深入群众和家庭的优势,切实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宣传咨询、行政事务办理、避孕药具发放和知情选择指导等服务。
  6、完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加大来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加强来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摆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纳入到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流动人口双向互动有序管理和服务机制。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居住证制度实施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来沪流动人口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待遇,维护来沪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省际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异地查询和网上信息通报,提高信息的准确率和交换的效率。
  ─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的市内人户分离人员计生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
  (二)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人口工作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2、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要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时代潮流,加快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成和运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满足市和区县各级需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数据库,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形成覆盖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工作节点的信息网络,基本实现常住人口计划生育个案管理信息的异地查询和异地处理,基本实现网络环境下的人口计生行政事务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口公众信息网建设,逐步增加人口计生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等服务项目。加强对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形成具有基础性、共享性的人口综合信息资源平台,为市委、市政府进行人口重大问题决策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支持。积极推进市和区、县人口计生委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深化人口计生统计改革,为实施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奠定扎实基础。人口计生统计是科学把握人口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深化全市人口计生统计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客观全面反映上海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状况的人口与发展综合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社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整合和统计的新机制;建立流动人口常规抽样调查(监测)制度;完善人口计生统计报表体系和统计方法,形成常规的人口基础性和综合性数据。加强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深度开展人口专题分析,及时反映人口变动情况以及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热点情况。
  4、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和公众树立人口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要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口转变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要致力于“宣传教育”先导工程建设,发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超前影响人、引导人的新作用。在宣传内容上,要更加突出人口与可持续发展、人口综合管理、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在宣传形式上,要更加符合人文环境和市民心理特征,贴近社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手段上,要更加注重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增强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同时,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宣传的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逐步实行项目化运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完善各级人口计生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社会宣传格局。加强各级党校的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积极开发制作符合现代化城市风格和生活品位、载体新颖的宣传品及文艺作品。
  5、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网络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工作网络建设,做到“有人管事”,保持长期来形成的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网络优势。要重点加强镇(乡)、街道和居(村)委的人口计生工作力量,根据常住人口数量配备足够的人口计生专(兼)职干部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队伍结构的优化,积极吸引年轻优秀人才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努力推进人口计生社工事业的培育和发展,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做好依法行政、规划统计、信息化应用、现代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口与计生工作队伍。
  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按照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逐年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确保依法由政府承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费用的落实。同时,要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样化、多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筹资机制,扩大资金来源。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应用好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推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为民造福。
  7、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发挥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三者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市人口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明确区(县)计划生育指导站、镇(乡)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的功能定位。
  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计划生育用品管理协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助等多种形式,使其在人口计生宣传、学术研究、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艾滋病预防、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生育用品管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多的社会效益。
  各级计生协会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发展能力,真正成为协助党和政府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群众团体。要加强和改进基层协会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的新机制。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积极协助政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关爱女孩、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等宣传、教育和服务。
  8、加强计划生育科技研究,继续保持上海计划生育科技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按照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要求,积极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科技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强新型生育调节技术研究、生殖调节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研究。“十一五”期间,组织20项重点科研项目,力争有3-5项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计划生育新产品、新技术面市。重点进行国产第三代短效口服避孕药(孕二烯醇)的临床试验与产业化研究、一根型皮下埋植剂和新一代阴道避孕药环的研制、聚氨酯男用避孕套产业化研究、BZK避孕凝胶剂新药审批与产业化研究、低雌激素第三代口服避孕药和单纯孕激素口服避孕药的引进,逐步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以上海市计划生育科研所、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为基地,扩大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人口基金会(UNFPA)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承担20项左右国际合作项目。
  9、加强人口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国际形象。
  适应上海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参与国际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多边和双边活动,展示我国和上海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成绩、新形象。加强对外学习、培训和考察工作,积极借鉴国际社会在大城市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青少年性教育、预防性病艾滋病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科学方法。同时,整合本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南南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不断完善对外通报和发布上海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制度,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建立和培育一批外事接待窗口。加强对外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对外宣传水平,争取国际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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