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7 生效日期: 2007-09-27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并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太原“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文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全面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快文化发展步伐,实现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型工业基地和集三晋文脉与现代气息于一体的特色文化名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繁荣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绿色文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推进特色文化名城建设,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发展迅速的特色文化体系,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深化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吸收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以文化自主创新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发展;
  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维护文化安全,推动文化健康快速发展;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大对农村的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实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实力雄厚、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功能配套、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绿色文化积极发展,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文化发展水平与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实力相适应,与建设创新型城市基本要求相一致,与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相配套。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10%;民营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费力争达到1200元;至少建成2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形成1-5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强势文化品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7%以上;全市印刷包装企业力争达到120个以上,年生产总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5-20个;完成太原出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出版物发行网点城市达到平均每5000人1个、农村平均每1.2万人1个;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市图书馆购书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每万人公共(含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业、社区)馆藏图书量达到5万册,乡镇文化站等人均藏书达到1册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四、战略架构
  (一)文化发展空间布局
  将文化发展作为城市建设的主线,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文化内涵。做好城市文化发展空间规划,利用不同区域和场所形成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品牌产业和地域特征。以滨河东西岸线为轴带,突出晋阳文化特色,通过园区开发建设和以东西两山为主体的文化生态景区建设,逐步形成东西联动、南北呼应、个性鲜明的文化格局和文化名城建设框架性结构。
  1、汾河轴线:以汾河及滨河公园为轴线,
  建设一批现代化大剧院、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由中心绿地沿内河集中,形成具有强大向心力的文化岛中心区。建设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及公益性服务中心区域。在完善原有设施的同时,建设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文化创意制作、晋阳文化专题研究等与晋阳古城遗址建设相呼应的文化景观或基地。由南至北,沿滨河东西两路进行规划和建设,使之成为具有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的文化带状区域。
  2、园区开发:以晋祠博物馆整体包装和晋阳古城景观恢复为龙头,以西山文物古迹保护、整修、展示为龙身龙尾,深入挖掘晋阳文化,向国内外游客展示太原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华夏文明看山西研究展示园区;全力支持富士康影视文化基地建设,吸引一批高新技术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机构,形成数字化开发、影视制作、动漫生产、文物信息复制等产业高度密集的文化产业园区;以纪念傅山诞辰400周年为契机,立足当地优势,弘扬傅山书诗画、中医药等民族文化,以中华傅山文化园建设为主体,整合药膳、生态、民俗、历史、文化等资源,使周边分散的七十余个景点连片成线,产生集聚效应,形成太原西北区域主要文化旅游景区;以东西两山为主体,在进一步保护原有人文历史景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园区景观,形成人文历史得以传承、自然生态得以恢复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化、人性化园林格局。
  3、特色定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在太原市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角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景观和品牌。晋源区围绕古晋阳遗址、晋祠、天龙山、蒙山大佛等景区打造晋阳文化品牌,形成以晋祠文化片区和西山文化带为主体的突出北朝文化特色的文化发展格局;尖草坪区发挥“两山一水两贤人”人文资源优势,完成中华傅山园、崛围山风景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人文底蕴深厚的文化特色区;迎泽区除对现有历史文化遗迹和街区进行有效保护外,围绕“三寺两庙一宫”(白云寺、永祚寺、崇善寺,文庙、白龙庙,纯阳宫)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小店区弘扬民间秧舞、民歌小戏传统,依托九龙山庄休闲旅游度假景区,全力打造原生态文化品牌;杏花岭区发挥历史人文资源、自然生态资源、休闲旅游资源优势,建成历史文化区与休闲旅游区相结合的特色文化示范区;万柏林区以神堂沟温泉旅游度假区深度开发为主题,打造旅游度假品牌,并加大工业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开发;清徐县在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上,打造以醋文化为品牌的晋商文化旅游区;阳曲县重点开发青龙古镇等,主打郭氏根祖文化和名镇古村文化两大品牌,打造“晋阳首邑?龙城别苑”;古交市、娄烦县依托丰富的革命老区资源和众多的自然风景资源,大力推介、开发红色旅游文化和绿色生态文化。
  (二)文化产业支撑体系
  在全市文化资源大调查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形成我市文化产业产品丛和产业链。创新文化品牌,培育市场主体,拓宽发展空间,提高文化产业科技含量和传统产业文化含量,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到2010年我市文化产业步入国内省会城市领先行列。
  1、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
  (1)传媒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传媒业,太原报业、太原广电通过资源整合、结构调整、机制创新、强化管理等方式,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部分优质经营性资产早日上市。在可实行产业化运营的媒体经营领域(如平面媒体广告、制作、发行,广播电视商业频道、娱乐频道等),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包括境外资本)。
  (2)文博会展产业。把握国际文化产业发展趋势,采取社会化、国际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文博会展产业展示、交易、信息三大平台。根据太原文化资源特点和国际化城市建设要求,举办一系列新的有影响力的文化节庆、文化会展活动,推动太原文博会展业发展。
  (3)动漫游戏产业。制订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扶持政策,开发动漫画、3G游戏、虚拟演播室等高增长率产业,扶持具有国家级水准、规模较大的动漫制作企业,加强对动漫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4)创意设计产业。大力推进以广告市场为依托的创意设计业,提高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时装设计、礼品设计、环境艺术、室内装潢、广告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等领域的竞争力。与国内外设计界进行广泛合作,鼓励本土设计力量向外进军。创造本土设计品牌,以创意设计大赛推动整体设计水平的提高。
  (5)民间工艺产业。重视民间工艺传承,积极采取措施,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抢救珍稀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制作工艺品的特殊原材料和珍稀资源。在挖掘和继承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运用新技术,对传统题材、工艺进行创新,焕发传统工艺美术新的生命力。同时,发挥民间工艺美术吸收劳动力多、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少的特点,大力促进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推动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进一步走向繁荣。
  (6)印刷产业。提升印刷业科技含量,进行印刷技术研发,实施将印刷业作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建设印刷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印刷产业技术等级,推动印刷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发展。努力增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印刷技术和工艺。积极引进、吸纳国内外著名印刷企业,特别是包装印刷企业落户太原。
  (7)视听产业。大力发展以影视、音像制品等为代表的视听产业,引导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向影视业投资,加大与国内外著名视听产业集团合作,并探索与外资联营,共同开发视听节目。积极引进刻录光盘生产设备,创立刻录光盘生产企业,制作与生产更多更好的视听产品。
  (8)歌舞娱乐产业。着力于歌舞娱乐业产业升级,发挥企业原创自主开发能力,锻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歌舞娱乐产品。注重与国内外知名娱乐企业成立联合节目制作公司,创制符合国际欣赏水平的优秀节目。同时采取积极的“走出去”战略,推动太原优秀歌舞娱乐产品走向全国甚至海外。
  (9)旅游休闲产业。着眼于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加大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壮大名牌旅游企业,打造精品景区,提升我市旅游中心城市和集散地功能。加强太原城市景观规划,塑造山水城市形象。切实保护东西山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推进汾河岸线公共利用。改善太原旅游产品结构,开发一批高档休闲度假产品。加大城市综合休闲文化区建设,培育和丰富城市休闲文化内容,提升旅游业文化内涵,充分体现“集三晋文脉与现代气息为一体”的文化名城特色。
  2、重点抓好的产业板块
  (1)民俗文化产业板块。加快民俗文化产业板块建设,充分利用太原及周边地区剪纸、锣鼓、面塑等民间艺术,面食、醋、葡萄等名吃特产,婚嫁、社火等民俗文化,大南门、国师街等明清及民国时期传统民居,大力开发民间民俗文化产品。??
  (2)民族艺术产业板块。加快民族艺术产业板块建设,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山西特色和晋阳风韵的精品剧目,做精做好独具魅力的民歌、民舞、民艺品牌。挖掘包装以“清太徐”为基础的原生态文化表演艺术,使之成为太原地域文化的一大亮点。??
  (3)历史文化产业板块。加快历史文化产业板块建设,新建太原博物馆和地质、晋商、戏曲、美术、佛教等专题博物馆,扩建改建国民师范旧址、赵树理旧居、双塔、鼓楼、督军府等博物馆和景区,建设崇善寺、文庙和城隍庙两条历史文化街区,修补完善山西历史文化传承脉络。
  (三)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改扩建湖滨会堂、南宫会展中心、青年宫旅游演艺中心、少儿图书馆等文化设施,改造美化五一广场,建设美术馆、广电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建筑。改扩建解放数码电影城、中北电影城、宽银幕电影院,到“十一五”末期,达到每个城区有2个星级影院,新建剧场达到能够承接国家级艺术节的水平。根据太原实际,按照国际标准和惯例,对在建和现有部分设施进行挖潜改造,提高标准,完善功能,增强效益。
  2、努力构建门类齐全、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功能先进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力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市级文化设施建设着眼于提升太原整体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和知名度,重点建设一批能举办一流赛事和活动的文化设施。县级文化设施建设注重与各县功能定位相吻合,带动不同文化系列发育、成长,能适应中等规模文体活动和赛事,并成为市级文化设施的有效补充。街道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充分满足市民多样化文化需求,做到老少皆宜。
  3、各县(市)、区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目标,每年安排一定配套经费,用于文化馆站(室)文化设施配置,县级文化馆达到部级标准三级以上。在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试点和重点推进村优先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由大学生村官和工作队员、特别助理兼任文化信息总管理员,并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在娄烦县、阳曲县新建、改扩建18个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全面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市、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电影队购置电影设备和拷贝,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到2010年,适应特色文化名城建设需要的文化设施布局初步形成,满足太原人民文化精神生活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完善。
  (四)绿色文化形象塑造
  树立绿色文化观念,使绿色和谐成为现代人的健康生活标志,丰富、拓展“绿色太原”思想内涵,把绿色文化融入经营城市理念和行动中,营造与现代化城市相匹配的文化氛围。
  宣传城市绿色形象,树立城市绿色品牌,发展有太原特色的建筑文化、园林文化和雕塑文化,提升城市人文价值。推进绿色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充分发挥绿色文化先导作用,提升太原对外形象。大力宣传“绿色文化”,广泛普及绿色知识,倡导绿色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加快从“经济人”向“生态人”的转化。打造绿色文化生态工程、绿色文化艺术品牌、绿色文化产业体系、绿色文化市场环境。
  五、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除进一步落实好《太原市建设文化强市发展规划纲要(2004-201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外,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
  (一)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
  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作为理论武装和宣传的重要任务,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加强和改进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推动学习型社会、创新型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加强对青年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的理论学习和教育。加强图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党的基本理论和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宣传。
  (二)搞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把握时代脉搏,拓宽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以太原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研究主攻方向,回答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特色文化名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争推出一批优秀理论成果。依托整合现有社科研究力量,适度增加和整合学术团体与学术机构,组建大型战略研究机构,专门研究事关太原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成立太原市社会科学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适当扩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规模,培养、引进和造就一批高素质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升太原的学术地位。充分发挥市社科院作用,建立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体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市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传播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理性精神,提高干部群众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与伪科学的能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紧紧抓住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重要环节,针对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创新教育体系,整合全社会资源,构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文化氛围。
  (四)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以提升人的文明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努力营造和谐有序、健康文明的城市氛围。广泛开展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的和谐创建活动,抓好以诚实守信为根本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窗口”单位和服务性行业开展道德自律活动的经验,推行优质规范服务。认真抓好以高标准文明社区为典范的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谐程度夯实基础。继续抓好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文明和谐企业、文明和谐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从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33工程”,即利用五年时间,通过市财政资助一点、县(市、区)财政支持一点、教育基地自筹一点的办法,重点对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资助。对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大改扩建项目,充分论证,从严把关,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市和县(市、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视情况予以一次性支持,使其在展示内容与展示手段、服务质量与教育效果、内部管理与环境面貌等方面取得显著改善。通过实物、照片、图表、模型、绘画、雕塑、景观等多种形式以及声、光、电等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提高基本陈列水平,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挖掘整合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发打造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产品,丰富爱国主义教育教材。挖掘整合民族文化教育资源、生态环保教育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六)加强新闻传媒管理和建设
  1、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扶持太原日报社和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发展事业和壮大产业,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市属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内容注重指导性、提高权威性、增强可读性,办出特色,充分发挥“喉舌”作用。逐步实现新闻、采编与广告、制作、发行等业务分离,推动传媒产业发展。
  2、加快发展数字电视。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服务工程,把数字电视的设立和建设纳入城区、住宅区总体规划,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以数字化带动信息化,将数字电视建成重要的信息传播及文化发展平台。建立有线数字电视示范网和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完成全市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加快县、乡两级广播电视数字化步伐。
  3、提高节目(栏目)质量和影响力。关注市民生活,关注社会问题,加强公益性节目制作。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增加自制节目比重,打造精品栏目和品牌节目,并加大名主持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收听、收视率,强化公益性广播影视事业的宣传功能,争取推出更多的精品。
  (七)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
  重视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对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增强我市软实力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生活的新空间。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太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加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我市网络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八)繁荣文学艺术和发展群众文化
  1、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树立精品意识,以精品创作为龙头,带动文艺创作全面发展。在抓好长篇小说和其他各类文学作品创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舞台剧和影视剧,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奖和精神文明“九个一工程”奖等评奖活动,争取用3到5年时间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抓好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创作,并通过招投标办法使文艺创作和文艺精品走向市场,形成特色和优势。加强面向青少年的儿童类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努力提高文学艺术期刊质量,增强活力,打响品牌,赢得读者和市场。办好报纸、电台、电视台文艺园地,使之成为传播优秀文艺作品和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电视制作等高新技术手段,提高传播文化产品的水平和质量。
  2、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化服务网络。全市100%的乡(镇)文化站和10%的行政村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以文化服务内容为主的网上图书馆、网上艺术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教室等基层群众文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老年文化、外来工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完善基层群众文化辅导队伍,加强群众文化创作,培养群众文化活动骨干,培育群众文化社团,鼓励群众自主开展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调动群众自愿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的兴趣和热情。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九)大力发展文博事业
  1、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单位总体数量增加和质量不断提升,积极保护太原历史文化遗产。选择若干景点适时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做好晋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保护和抢救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建筑,保留一批见证太原各个发展阶段的建筑物、街区和遗址,重点抓好晋阳古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工程的建设、开发、利用,将发掘、保护、科研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整顿和规范文物流通秩序,支持和正确引导民间收藏、文物鉴赏活动,防止文物流失。积极开展古籍保护工程。抓紧对濒危文物古迹的抢救维修工作,“十一五”期间至少安排50个大中型文物抢救维修项目。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大力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整理、收集工作,逐步建立市、县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绘制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谱系,制定传承人资助办法,完成《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开展民间工艺传承人和民间工艺传承单位评选活动,对民间工艺传承人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民间工艺传承单位进行资格认定。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通过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进行传习活动。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特别是濒危文化遗产的抢救。
  3、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力度。
  针对我市工业遗产分布情况和特点,借鉴国内外工业遗产保护成功案例,会同工业主管部门,有步骤的开展工业遗产认定、调查、保护与展示等工作,摸清工业遗产底数,认定工业遗产价值,了解保存状况,根据重点开展抢救性维护工作,并依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工业遗产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和发挥工业遗产的历史价值和作用,展现太原工业发展的风貌和特色。
  4、加强文化遗产科研与信息技术应用。发挥文物、历史、博物馆专家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博物馆科研学术带头人制度。加大对文物重点科研项目的投入,开展一批文物、历史、考古等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继续与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开展文物科学保护技术和文物藏品保护项目研究,重点加强对文物建筑修复技术,壁画、石质文物、纸质文物、丝织品等保护的多部门、多学科研究。“十一五”期间,使本市文物保护科研体系与基地建设得到完善和补充,促进文物科研和学术交流。
  5、加强博物馆建设。重点加强博物馆新馆建设,大力发展专题性特色馆藏,增加馆藏数量和提高馆藏质量,不断提高办馆水平。大量搜集、出版、展览与太原历史相关的文献资料和实物;投入专项资金,加快以太原北齐历史展示为重点的博物馆(新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特色专题博物馆,鼓励私人馆藏向社会开放。大力扶持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
    (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结合实际,有组织、有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将改革从试点向面上提升。
  1、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进改革。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兼顾,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
  2、着力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基本权益,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3、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统一起来,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成效。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着力增强文化创新能力,以新的机制盘活存量,扩张增量,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推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
  1、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影视、出版和演艺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应转制为企业的艺术表演团体、报刊社、影剧院等单位,分期分批完成转制任务。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方式,健全投资决策和约束机制,加强管理,激发活力。完成试点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组建文广局、文广集团和行政执法队伍。太原日报社和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在确保党的领导和正确导向的前提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科学划分宣传和经营业务,实行宣传经营两分开,逐步将经营部分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各类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干部人事、劳动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2、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力争5年内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扶持一批民营文化产业企业。
  3、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新途径,规范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健全风险监控、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十二)进行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公共文化事业中的主渠道作用,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方针,重点投入重大文化设施和公益性文化项目。建立公共文化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评估体系,逐步推行重大公共文化投资项目专家认证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对政府主办的重大文化项目和活动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承办,加强审计监督。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政府资助、银行贷款、文化基金、证券融资、民间捐助、境外参与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消除民资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除国家明文规定限制进入的文化领域外,支持民资、外资以合资、合作、参股、兼并、收购、项目招标等形式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畅通资本退出渠道。进一步改革文化事业资助体制、资助方式和文化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优化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的支出结构,政府对文化的资助逐步由“养人或养单位”为主向“兴项目”为主转变。
  (十三)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文化领域开放,促进多层次、多渠道双边与多边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提高太原对外文化交流的规模和水平,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文化产品为载体,市场为主渠道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建立文化交流与合作关系,营造良好的对外文化交流业态环境。
    (十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增强自律和服务功能,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健康运行,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协调行业纠纷,保护知识产权,开展行业统计与调查,规范行业质量与服务标准,审核专业资质,提供信息、交流、培训、咨询、招商引资等服务,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交易。突破所有制、部门、系统界限,加快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和文化行业协会组织,扩大覆盖面,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文化行业协会落户太原。
  (十五)积极维护文化安全
  发挥地缘、高科技等优势,研究制定文化技术标准体系,建立文化安全预警系统,维护文化网络安全和文化技术安全。建立太原文化生态质量评估体系,保护文化资源。根据WTO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太原文化市场实际,完善文化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化市场管理网络,2010年前形成结构合理、内容完备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体系。加大“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坚决取缔、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有效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严格依法管理网吧、电子游戏厅。加强对不雅、虚假广告的监管。规范用字,保护民族语言,净化文化空间,抵制境外不良文化渗透。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国家和省文化经济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和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十五”时期宣传文化经济政策,并根据本市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经济政策和公共文化政策。
  (二)抓紧制定有关地方法规
  立足本市实际,制定《太原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条例》、《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太原市公益文化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太原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太原市文博事业发展条例》等法规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逐步改变现有文化法规“重限制、轻促进;重惩罚、轻扶持;重治理、轻培育”的状况。本纲要与《太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将有关重点设施项目列入“十一五”建设规划。
  (三)加大财政支持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逐年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县两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经费年度预算逐年增加。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持久稳定增长机制,改革投入方式,由以一般投入为主转变为以项目投入为主,建立完善重大公共文化项目专项投入良性运营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考评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文化项目立项、申报、评估及政府采购制度。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市政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我市传媒、影视、演艺、会展、旅游、动漫、文博和民间工艺中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项目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进行扶持。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政府资金导向功能,扩大资助范围,资助对象逐步从国有文化单位向全社会扩展。积极鼓励弘扬主旋律和时代精神,支持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的原创性文化产品的创作和制作。常规性和基础性投资项目、额度逐步实现法定化。推动和鼓励有较大潜力的项目经营和发展。制订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使其规范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用。
  (五)提升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能力
  1、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实现我市文化活动的企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形成强势文化活动的品牌化、产业化。开展品牌深化、品牌延伸和品牌带动工作,采取舆论宣传、市场推介、政策扶持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孵化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名牌文化产品,建立省城文化品牌体系。
  2、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允许国内外资本参与的文化产业项目目录,通过文化产品与项目“博洽会”、“招商会”等平台,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市场的成熟。
  3、加强文化产品营销意识和市场开拓意识,增强营销策划能力,遵循市场规律,掌握市场动态,深刻分析文化消费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寻找市场切入点,确立产品的市场定位,扩大营销范围,把握机遇,拓宽视野,创立多途径、多层次的营销渠道,使富有浓郁三晋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晋阳文化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
  (六)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营造良好的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文化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文化人才集聚。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出一批在各个行业具有代表性意义的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打破各种条件限制,培养、造就一批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熟悉文化自身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精通市场运作和运行法则的文化产业人才;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教育艺术单位采取高薪聘用、客座制等多种方式,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文艺专业人才;加大文化教育培训力度,选派一批文艺专业人才、理论研究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文化教育单位、企业学习,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教育艺术人才学习培训基地,培养与造就一支与建设国际化城市和高品位文化城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完善文艺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市民文艺素质和创造力;充分挖掘文化藏才于民、藏艺于民的优势,充分发挥文联、文艺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聚合民间资源;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进行表彰,设立文化杰出贡献奖,重奖表彰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艺人才。
  七、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文化发展领导协调机构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格局。市、县(市、区)成立文化发展领导组,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由同级党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政府分管文化的行政首长及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同级党委宣传部。
   (二)加强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
  加强对文化发展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有利于理论创新的课题规划、成果评价和应用机制,改进重大选题(题材)备案制度、新闻报刊阅评制度、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制度和违纪违规警告制度。全面开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源调查和统计工作,建立我市文化产业指标体系,发挥统计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中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改进和规范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提高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发挥评奖在引导和推动文化
  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文化阵地的管理,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建立健全文化企业、文化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大对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形成工作落实和责任考核的良性机制
  1、各县(市、区)参照本纲要制定本地区文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制定相应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列出一批重点发展项目,引导投资方向,形成发展亮点。文化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本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具体指导、检查落实。
  2、有关部门把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考核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考核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程度、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程度、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程度、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力度;文化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城乡就业水平的贡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