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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3 生效日期: 2007-07-03
发布部门: 河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武政[2007]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质量技术监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武汉、在中部实现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现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是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5年来,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为己任,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强全市产品质量工作,市人民政府制发了《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建立了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对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我市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产品质量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些企业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全市累计有1740个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有7个区相继开展了“质量兴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十五”期间全市共有8个品牌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91个产品获“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12个产品获“国家免检”称号,洪山菜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了质量管理奖、质量贡献奖和质量振兴先进单位表彰活动。2005年首次颁布了《武汉市质量白皮书》。
  (二)努力从生产源头把好质量关,质监工作有效性明显提高。“十五”期间,全市质监工作重心转向源头抓质量,建立了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后处理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对重点产(商)品实行定期监督抽查,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市场商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80%以上。每年不定期地针对重大节令商品、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商品、季节性商品进行突击性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对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抓好后期处理,并建立产品质量预警制。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信息,扶优扶强,规范市场,引导消费。尤其是从2002年起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05年起着手从生产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关,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顿活动,形成了分类监管,层级负责,以块为主的监管体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坚决持久地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完善行政辖区执法打假责任制的同时,我市建立和完善了打假治劣的快速反应机制,大案要案督查督办,打假联动协作等制度。针对政府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时令特点,开展了“查食品,保节日”、“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等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小钢厂、土炼油、黑心棉、预制构件等产品的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蔬菜农药残留量、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监督检查,对家具、眼镜、民用煤、粮油、建材、燃油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取得显著成效。围绕“查大案、端窝点、整市场、保名优”,加大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标准、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蔓延的势头。“十五”期间共立案11583起,查处大案要案300余起,端窝点1096个。
  (四)主动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标准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从传统工业领域向农业、环境保护、信息化、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立了标准化工作社会参与激励机制,承接国家下达的重要标准研究项目,研制国际标准5项、国家及行业标准28项、地方标准12项。以农业增效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全市5年累计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9项,建立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4个,149种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立了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网络系统和标准化信息查询系统,标准库存数量大为增加。全面完成“采标”和“消灭无标生产”目标,全市工业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5%以上。组织机构代码的社会功能进一步拓宽,条码的推广有效促进了商品流通。
  (五)为保证量值准确可靠,计量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建立了规范化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监督检查制度,施行了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对定量包装产品开展了C标志评价。“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对6万台(套)计量标准器具、120万台(件)工作计量器具依法实施了强制检定,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等重点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用于量值传递的标准完好率达到98%;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80家;强化了对饮料、酒、食品等定量包装商品量的计量监督。开展了实施法定计量单位制的监督检查,开展了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眼镜店、蜂窝煤店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科学计量取得了较大进展,基本满足了当前量值溯源和传递的需要。全市工业企业不同程度地加强计量基础,一些大型企业建立和完善了计量检测体系。
  (六)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包含全市3万余台特种设备和1万余名作业人员信息的数据库,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实行统一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特种设备适时动态监管,建立了畅通高效的动态监管网络。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考核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3万人。积极开展有重点、针对性强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贯穿每年工作始终。严格推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建立了179家重大事故危险源企业档案,开发应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信息系统,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率为100%,使用登记率达98%以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定期检验率达98%以上,起重机械定检率从“十五”初期的30%上升到8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初步启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七)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质监事业规范发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依法精简了一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坚持案件办审分离制度,案审质量明显提高。加强法规培训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行业作风明显好转,部门形象明显改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宣传月、世界标准日、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了质监工作的影响。全社会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八)坚持“科技兴检”,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机构的造血功能和服务能力增强,到“十五”期末,市质监系统各技术机构年业务收入已达到5000万元,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已达到3000万元,积攒基建经费3000万元。“科技兴检”取得成效,“十五”期末,市质监系统共有12个项目在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获得立项,53项质量技术监督科学技术成果进行了评审和奖励,共有28篇优秀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信息化建设取得可喜进展,“十五”期间,市质监局建立了内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文书的网上传阅,开通了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网、武汉市标准化信息网等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互连互通,为广大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工作,专业技术队伍逐步壮大。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良好机遇
  1.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有利于我市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省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有利于我市通过与周边地区的联动大规模发展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给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党和政府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全民的质量意识日益提高,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问题尤其是对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更加关注,这必然有利于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
  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自主创新战略,转变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使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重要。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1.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一些产品档次低,质量差,一些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自主创新品牌;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创建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国内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战略任务相当艰巨。
  2.我市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食品安全隐患较多。随着特种设备数量日益增多,一些设备进入“衰竭期”,有的设备缺乏常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的技术基础比较薄弱,这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3.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自身建设亟待加强,涉及质量的基础性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远城区分局的发展瓶颈尚未根本缓解,存在不少隐忧,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技术机构机制不活、动力不足、人才不多、缺乏创新的问题普遍存在,其装备水平、技术手段和检测能力与质监事业发展的需求仍不适应。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围绕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制发的《质量振兴纲要》、《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切实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推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促进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武汉,为使武汉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质监系统自身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员素质明显提升,行业形象明显改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质监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质监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1.质量管理工作
  (1)全面达到《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各项目标要求,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质量管理体系。
  (2)到2010年,全市以四大支柱产业六个优势行业为主导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90%以上通过ISO9001认证,50%以上通过ISO14000认证,2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认证,全市通过认证的企业数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排名靠前。
  (3)到2010年,力争全市中国名牌数量达到15个,省名牌累计达150个,国家免检产品达20个,获有机产品标准认证的农产品10个,累计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3个。
  2.质量监督工作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总批次量不少于5万批次,其中定期监督抽查总批次量不少于3万批次。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2)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95%(小作坊除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3.标准化工作
  (1)新增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200项。全市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产品采标率达85%,其中光电子信息、钢铁、生物工程、新医药、环保、汽车等支柱产业产品采标率达85%以上。
  (2)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50项,建立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0个,2一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标准化管理。
  (3)制定其它地方标准3一5项,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4.计量工作
  (1)为实现全市能源节约率达到20%,发挥好计量技术平台作用,用水大户和污水排放大户流量计配备和检测率达到80%。
  (2)通过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大中型企业达90%以上,通过计量合格确认的中小企业新增150户。大力推进C标志工作。
  (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加油机、计价器)受检率提高到98%;用于量值传递的标准完好率提高到98.5%。
  (4)米、面、粉、茶、饮料等20类产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基本达到100%。
  (2)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特种设备事故控制在1起/万台以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万台以下,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6.技术机构建设
  (1)进一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十一五”期间投入设备经费不少于5700万元,使部分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2)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十一五”期间基建投入不少于8000万元,建成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基地和市标准情报中心大楼,兴建计量测试检测基地,筹建特种设备检测基地。
  (3)推进实验室建设。新建1一2个国家级专业质检中心,使质检、计量、标准、特检等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4)业务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8%,综合实力在全国同类城市中靠前。
  7.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造就一批拔尖人才,创造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到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在职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500人,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650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力争达到15人以上,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达到1:2:3。
  四、“十一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质量兴市”步伐
  1.继续落实《武汉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加强市、区质量振兴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意识,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丰富“质量兴区”内涵,全面展开“质量兴区”活动,积极推动全社会“质量兴市”进程。加强我市质量诚信建设,重点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对其实行分类管理。
  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调整和落实名牌发展计划和名牌奖励措施,完善引导、培育、监管、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提高武汉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3.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对管理基础好的重点企业推行国家质量奖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及有机产品认证;在出口企业中开展“CE”、“UL”等认证指令培训;鼓励企业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质量责任和考核机制,推行“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工程师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二)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加大生产源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力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严格规范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督促企业依法生产。
  3.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我市食品、化肥、水泥、服装等重点产品质量状况的调查,分析其与国际同类产品的差距及存在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业提出相应建议。引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质量发展目标,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到“十一五”期末,使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三)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工作,按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对28大类食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加强证后监管。加大对食品的专项监督力度,使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2.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制,将监管重心下移,分工包片,责任到人。深入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的监管措施。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引导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加强对承诺内容的监督检查,将监管关口前移。
  3.建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加强电子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分布电子地图及质量状况电子档案,逐步实现电子化动态监管,及时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
  4.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的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推进标准化工作,为我市企业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1.加快采标进程,促进与国际接轨。鼓励先进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平的企业内控标准,并贯彻实施,促进一批骨干企业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2.服务全市现代制造业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全市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重点加强涉及食品、安全和高新技术及节能节水节材等产品标准的实施,指导鼓励我市优势行业和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带动力强的国际标准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帮助企业提高标准的科技先进性和市场合理性。
  3.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农业标准化工作要在建设重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特色和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名优品牌战略及培育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工作,切实提高农业标准化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开展农业企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在农业中介组织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
  4.强化企业标准的长效动态管理,继续严格执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和企业执行标准的注册登记工作,使全市企业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帮扶企业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工作,引导企业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5.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借鉴工业企业管理标准化的成功经验,逐步在水、电、煤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商贸、餐饮、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金融、保险、电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及会计、律师、咨询、信息、物业、家政、社区、保安等新兴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6.加强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围绕武汉制造业发展,重点在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并完善技术标准题录数据库。
  7.建立我市技术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应对入世后企业所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针对我市出口量大、创汇多的产品,加强对出口国技术标准的收集、研究,积极有效地帮助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产品质量,突破技术壁垒。
  8.积极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增强代码数据库的功能,发展代码的延伸服务,特别是IC卡及其相关技术的应用,建立代码信息平台,实现代码信息资源共享。继续稳步推进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同时重点做好条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五)加强计量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平台
  1.强化法制计量。加强法制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计量基准、标准的国际等效性,确保我市量值体系的健全完善、有效,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达到国内同级城市的先进水平和国际中等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法制计量管理水平。
  2.重视民生计量,继续施行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建立以定量包装商品为重点的商品量监督机制,开展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标准计量器具和重点计量器具严格按照周期实施强制检定。
  3.推进计量校准工作。大力发展校准市场,努力适应国家量值传递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建立一个社会化、开放的、计量资源利用合理的计量校准服务网络,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
  4.整合全市计量技术检测(校准)资源。巩固和完善法定技术机构通过ISO/IEC17025校准/检测实验室认证建立的质保体系,规范检测行为,创建3一5个品牌实验室。
  5.引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业的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指导中小型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
  6.加强计量检测技术及方法的研究。全面拓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计量工作,使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中计量器具周检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使我市计量管理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努力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1.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职责重心下移”的原则,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落实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2.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严格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杜绝非法制造、安装、销售、使用不合格设备的现象,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前依法检验,依法登记。
  3.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关。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介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工作,循序渐进地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严格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
  4.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素质。加强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其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5.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体系。继续完善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为全市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使用单位提供有效服务。研究建立基于网络平台的风险状况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体系,提高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能力。
  6.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深入研究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按照技术水平较高、检测装备精良、管理机制科学、核心竞争力强的要求,力争做大、做强、做优。
  (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力度
  1.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健全适应管理体制要求的依法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地进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政的行政执法队伍。
  2.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面向质监系统和全社会的以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提高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3、以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建立源头打假及监管网络。将执法打假责任制延伸到街、乡镇和社区,从源头上建立对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展开集中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假冒名优企业产品以及外国在华投资企业产品等各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行为。
  (八)加强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保障
  1.质量检验机构建设
  (1)兴建新质检大楼15000平方米,新辟电磁兼容等多项目检测。
  (2)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完善食品污染、兽药残留、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的检测手段,提高对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
  (3)进一步完善电线电缆产品的检验能力,争取成立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建立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检测手段,完善光电子信息产品的检验能力,与武汉光谷的产业发展配套。
  (5)启动汽车零部件和汽车安全玻璃检验能力建设,并逐步建立汽车排放量、汽车油耗量、汽车电器等检验项目的检验手段,初步具备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的检验能力,为我市汽车工业的发展服务。
  (6)完善生态纺织品的检验手段,具备服装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能力,为促进武汉纺织工业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2.计量检定机构建设
  (1)建造新的检测基地,完成相关实验室设备升级改造,检测设备和检测条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2)新建大口径流量计现场检测项目,促进我市企业合理利用水资源。
  (3)新建大流量煤气表检定、热量表检定项目。
  (4)开展环境检测用仪器检定、车速监测仪器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定工作。
  (5)新建港口计量检定中心,保证内河港口运输大宗物料贸易结算的公正准确,开展以船舶液货仓仓容计量为主的内河港口计量工作,填补该项工作在省内空白。
  (6)建立150t以上汽车衡器检定装置。
  3.标准化情报机构建设
  (1)完成市标准情报中心大楼的建设。
  (2)建立技术标准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完整收集国内外标准文本,扩大标准化研究所馆藏资源。围绕武汉重点发展的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建立获取国际标准和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标准的快速平台,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市馆藏标准文本数在中西部地区最全、标准目录信息最多。保证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与武汉的发展相一致。
  (3)增强标准化所的科技研究能力,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1一2项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4)加强武汉市WTO/TBT通报咨询中心的建设。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分别建立企业信息分类系统、预警信息收集系统、预警信息分析系统、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5)加强技术标准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保证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与武汉的发展相一致,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标准文献的收集和运用投入一定的经费支持。
  (6)“十一五”期间,市标准化所综合实力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中心城市中进入前6位。
  4.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建设
  (1)积极筹建特种设备检验基地。
  (2)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测能力建设,市锅检所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大型化工成套装置、大型锅炉、压力管道3方面检测能力的建设;市特检所要更新常规检验仪器,并在电梯、起重机械检测项目中加大高精仪器设备的投入,使市锅检所和市特检所达到国家质检总局对A类检验所的要求,检验水平赶上或超过全国同类城市检验机构的发展水平。
  (3)加大特种设备管理软件的投入,完成检验收费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电梯远程监控实验室,实现远程检验管理的自动化。
  (4)建立大型起重机械、游乐设施、金属结构及其隐蔽部件的检测安全评估系统。
  各个项目的实施,要在依靠政府和自身资金投入的同时,运用各种融资手段作为资金保障。实验室建设含设备购置既要保证当前工作需要,又要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九)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加速质量技术监督政务信息化进程,建设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办公网和对外政务公开网。大力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上网公开,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结果实现网上办理和公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服务工作,按国家“金质工程”的要求,加快检验机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机构代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标准、特种设备、食品监管等数据库的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质监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针对质监系统复合性人才缺少的现状,有计划地抓好公务员素质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以及实践经验培养。分步骤地进行公务员轮岗交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机关处(科)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或职位需要调整的,一般应通过竞争上岗、推荐、考核等方式选拔任用。形成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队伍。
  2.优化技术机构人员结构。结合各技术机构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通过公开招聘或人事代理等形式,使全局事业单位实现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合理的人员结构。
  3.加强技术机构人才素质能力建设。技术机构以高层次人才作为发展的切入点,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质监分局技术机构以提高现有人员素质作为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的突破口,结合本单位发展对职工素质的要求,鼓励职工参加适合自己专业的在职教育。
  五、“十一五”时期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将质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质监工作给予重视与支持。局系统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要针对新形势下质监工作的新特点和规律,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服务理念,建立符合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的质监工作体系。本《规划纲要》中的重要指标和任务,要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予以考核,切实把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团结统一、真抓实干、作风过硬的领导集体。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选准配强正职领导。加强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和选拔工作。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关心支持各质监分局、技术机构的建设,帮助远城区质监分局解除“后顾之忧”。
  (三)加强行风建设
  进一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作出的行风建设“八严禁”、省质监局作出的“六条禁令”和市质监局作出的“五项公开承诺”,从源头上治理和纠正不正之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政纪,塑造全市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科技研究
  大力开展新产品的质量检验方法的研究,努力开发快速、便捷的新型检测仪器、检验方法。加大标准化前期研究力度,尤其是加强高新技术领域和信息化领域的标准研究,力求超前或与高新技术和信息化发展同步。加强基础性、关键性和共性的现代测量技术的研究以及工程计量和测试技术的研究。加强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技术措施的研究,力争在一些关键性技术上有所突破。完善各类专业协会,规范管理,使之健康发展。
  (五)加强资金保障
  要树立全局系统一盘棋思想。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和争取支持,包括政府拨款、金融贷款、社会融资、技术支持等,各技术机构保证每年将不少于10%的业务收入用于技术装备改造更新,确保资金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强基本建设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
  (六)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和质量月、安全月等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知识,经常报道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为完成规划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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