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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3 生效日期: 2007-09-01
发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费[2007]190号

南京卫生学校:  
  你校《关于南京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租用东南大学晓庄校区学生公寓(晓园二舍、三舍、四舍)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5—6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用电80千瓦时、用水40吨的费用,超出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三、你校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后,要按照《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做好服务。  
  四、以上规定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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