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费[2007]190号
南京卫生学校:
你校《关于南京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租用东南大学晓庄校区学生公寓(晓园二舍、三舍、四舍)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5—6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用电80千瓦时、用水40吨的费用,超出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三、你校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后,要按照《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做好服务。
四、以上规定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