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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1 生效日期: 2007-06-01
发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两地经济的互利、共赢、发展,结合宁波与成都友好城市缔结十周年之际,决定于2007年9月5日—8日在成都举办“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总体方案

“2007成都·宁波周”暨两市友好城市十周年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成都友好城市活动)定于2007年9月上旬在成都举办。活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主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区域统筹、内外联动的要求,通过在成都举办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招商推介、旅游促销、人才交流招聘等系列活动,促进宁波与成都及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宁波城市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协调和全面发展。
  主题:交流、合作、互进、共赢。
  二、时间安排
  定于2007年9月5日—8日在成都举办,为期4天。
  三、组织机构
  成都友好城市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协作办牵头,市经委、科技局、人事局、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宁波经促会等联合承办。为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成都友好城市活动组委会。
  主  任:徐明夫 
  副主任:叶胜强  市政府
  黄  辉  市协作办
  秘书长:王光龙  市协作办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协作办、科技局、人事局、旅游局、财政局、工商联、宁波经促会、市接待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
  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工作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协作办,由黄辉兼任主任。负责活动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专业工作部设投资合作工作部、科技交流工作部、人才交流工作部、旅游推介工作部。各部部长分别由市协作办、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四、主要活动内容
  成都友好城市活动由考察访问、经济合作、招商推介、科技交流、人才交流、旅游推介等内容组成。
  (一)市友好代表团考察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接待办、协作办)
  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出访成都,进行学习交流和考察活动。
  (二)投资合作洽谈活动(责任单位:市经委、协作办)
  1.组织投资合作项目洽谈会,提出合作项目意向,组织企业对口洽谈;
  2.组织举办宁波投资环境说明会;
  3.组织专项的招商引资合作洽谈,进行专项推介;
  4.有关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
  (三)科技交流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组织安排市领导访问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2.组织市属和县(市)、区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访问、考察有关科研院所,洽谈合作。
  (四)人才交流、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组织人才工作对口交流合作座谈;
  2.组织高学历人才专场招聘会。
  (五)旅游推介会(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开展旅游推介促销活动。
  (六)乡情乡亲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宁波经促会)
  组织宁波籍知名人士和企业家座谈会。
  五、活动经费
  成都友好城市活动经费本着经济、节约、实效的原则,总体形象策划、邀请嘉宾招待、组委会日常办公、新闻互动宣传、洽谈会场地、总结表彰等经费由市政府安排,其它各项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相关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六、工作进度
  (一)6—7月份:成都友好城市活动总体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并由市政府印发活动通知;召开组委会会议,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确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各工作部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前期对接,重点做好招商、合作项目的收集、汇总、筛选等工作。完成《活动工作大纲》。
  (二)8月份:宣传工作开始启动;召开组委会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三)9月上旬: 各项活动全面实施。
  (四)10月份:汇总整理活动文件、资料,编制经费决算,完成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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