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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安徽省广德县人民医院违法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5 生效日期: 2007-05-15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鄂卫函[2007]204号

  最近,卫生部通报了安徽省广德县人民医院3名医生无证行医致患儿死亡事件,该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基层医院依然存在内部管理混乱、依法执业意识淡薄的问题。为了使全省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增强法制意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现将卫生部关于安徽省广德县人民医院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通报内容实质,结合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医院”活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组织医院管理者和广大医务人员开展依法行医,依法办院的大讨论。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医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违法惯性运作行为和管理上的疏漏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吸取广德医院的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当地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按照湖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格医疗市场的监管,净化医疗服务市场。通过打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实现整改措施、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建立四个到位。
  三、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要坚决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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