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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9 生效日期: 2008-06-19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受雨雪冰冻灾害等因素影响,不少地区相继出现部分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在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各类企业的支持配合下,这些“卖难”问题大多已得到妥善解决。对此,中央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给予了普遍好评,但受生产方式、自然灾害、流通成本等因素影响,我国季节性、区域性、结构性的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仍时有发生。为下大力气切实解决好农产品“卖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搞活农产品流通、防止和及时解决农产品“卖难”,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产需衔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对应对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确保商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抑制居民消费价格过快过急上涨具有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认真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是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类流通企业应该切实履行的重要职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解决农产品“卖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密切主销区与主产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同农林牧渔、交通运输、财税金融、工商、统计、供销等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中介组织、重点企业和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预测预警力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产品“卖难”的重要原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销售、运输、消费、进出口、政策等方面的信息采集、整理、加工和分析,充分利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以及其他有效途径,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
  深入产区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农产品的生产经销特点,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对本地区重点鲜活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扩张过快、市场购销价格持续走低、进口国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主销区市场需求出现急剧萎缩等容易引发滞销“卖难”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要加强动态跟踪和会商分析,做好及时预警,做到尽早预报。
  三、搭建产销衔接平台,拓宽农产品购销渠道
  密切产销衔接,深化农商合作,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重要抓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双百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骨干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利用“商务预报”、“新农村商网”等媒介,开设产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和农户发布购销信息,寻求产品销路;积极主动协助主产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订货会、推介会、文化节等组织工作,扩大特色产品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指导经销企业、生产大户和经纪人加强客户资源管理,更新市场营销理念,按需组织生产。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和销售大户以参股、投资、协议、订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货源基地建设,推行“生产基地-配送中心-连锁超市”流通模式,实行标准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大中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市场米面油、肉禽蛋、瓜果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的需求数量进行调查测算,通过签订合作、协作意向书等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供货渠道。支持主产区通过开设展示厅、配送中心、专卖店、销售专柜、订货服务热线等方式,扩大产品的地区销售规模。对本地应季大宗鲜活农产品,要加强同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具备条件的要明确时段、划定区域、增设网点、发放临时执照,允许农户进城摆摊直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既是“三农”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是搞活农产品流通、丰富居民家庭生活的重要前提条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集散)中心、菜市场、冷藏库、冷链运输等流通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改造规划。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政府支持”原则,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加大投资力度。同时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4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加快培育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企业,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和集散作用,延长流通半径,扩大辐射范围,提高流通效率。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扩大“绿色通道”范围。
  五、完善工作预案,建立报告制度
  主产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卖难”现象进行总结分析,结合本地区实际,拟定应对农产品“卖难”的工作预案。增强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调节市场供需的功能,积极发挥储备在解决农产品“卖难”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创造工作条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本地企业和农户解决好出现的“卖难”问题,尽最大努力减少农户和企业的损失。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要及时报商务部。
  需要商务部协助解决的农产品“卖难”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包括品种、数量、滞销原因、产地、价格、用途、主销市场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卖难”问题解决进展情况按时上报我部。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7月5日前将本地区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联系人:宋松,电话:010-85093850,传真:010-85093846,电子邮箱:songsong@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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