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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1 生效日期: 2008-05-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日政办发[2008]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支援四川省地震灾区,同时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演练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处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5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日办发电[2008]54号),对做好援助四川省地震灾区工作和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根据该通知精神和近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工作,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应急值守和预警预报预防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注意抓好《日照市2008年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日政办发[2008]19号)的组织实施工作。该文件对我市今年可能发生的四大类27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针对每项事件制订了具体的对策措施。各部门和单位要注意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应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和演练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加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确保“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基本完成”。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案制订、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明确关联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切实搞好应急预案的衔接和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预案演练。市级专项预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每一次演练结束后,都要进行总结评价,并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要通过演练,真正实现提高实战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促进预案完善和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各区县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订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的预案演练计划(附表)和详细的应急演练预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级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市级总体预案演练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主动公开各项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各区县政府(管委)总体应急预案,由政府(管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开;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由其制订部门负责公开。在公开前,各区县政府(管委)应急管理办公室、各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各部门和单位在公开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将公开内容的电子文本报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确保各项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推进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报审和备案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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