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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4 生效日期: 2008-07-14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办公室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有效解决当前企业出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的态势,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增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运行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中小企业亏损面有所扩大。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就业和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事关今年全市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任务的完成。全市上下要深化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改善环境,了解、理解企业,做好服务企业的发展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转型发展和提升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保稳促调、治标治本两手抓,以稳定企业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和稳定发展的治本之策,努力保持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供金融财税支持
  (三)增加信贷资金供应。积极鼓励人民银行和全国性银行驻甬分支机构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倾斜,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鼓励银行积极发展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通过资产转让、证券化、信托理财产品等方式,引入市外及民间资金,放大银行信用。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探索推广各类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引进外地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加资金供应渠道。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搭建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与我市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今明两年,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部分给予风险补偿,补偿比例按市本级和县(市)、区5:5承担,其中南三县按7:3承担;市财政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用于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规模,市与县(市)、区按5:5比例配套,其中南三县按7:3配套。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增加对小企业贷款。
  (五)引导金融机构改善服务。金融机构要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困难企业要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地予以帮助;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允许范围内降低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建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月报和考核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加强金融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六)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目前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政策用足、用好。要积极改善纳税服务,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辅导,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要按照“优质高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积极建立网上申报服务,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七)规范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今明两年,对审批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减、免、缓、停”等措施,减轻企业的负担。具体办法由市财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抓好落实。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八)为企业重组并购提供服务。对能耗大、污染重、效益差、土地占用多、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各类企业进行重组并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优质规模大企业重组兼并,扩大品牌、标准、专利的规模化的生产;对可能产生债务风险的企业,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鼓励支持其它企业重组并购,并帮助争取减免不良贷款,以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服务的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对上述三类企业兼并重组,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重组兼并过程中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部分,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各产权交易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九)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和有关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改造“低产田”,种好“高产田”,培育“两创”示范企业和产业基地,鼓励做强做优五大重点优势产业和五大新兴产业。通过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政策推动,努力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龙头,运输物流为支撑,现代金融为保障,科技、信息等知识型服务业为引领,休闲旅游、文化创意、会展中介等为配套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切实抓好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切实抓紧抓好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批申报工作。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报认定期间,对市里已上报的企业,暂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年终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结算。要通过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财政补助和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的补助,强化企业的研发创新工作。企业投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税务部门要按国家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四、支持企业转变贸易方式
  (十一)引导企业转变贸易方式。实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并重,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举,现货贸易和期货套期保值综合运用,促进多种贸易方式协调发展。鼓励企业扩大关键技术生产设备及节能降耗、环保装备的进口。鼓励本地生产和国内贸易并进,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对到内地设立生产基地和服务外包的企业,要加强有序引导,降低生产成本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十二)对困难行业进行政策扶持。为减少职工下岗和防范金融风险,今明两年全市统筹安排资金,对一些困难行业的部分出口产品,尤其是地产品的出口退税给予适当增加补贴。2008年全市统筹3亿资金,按市外经贸、财政、经委、国税部门公布的商品目录,通过退税的渠道直接支付给企业予以奖励;2009年视情确定额度,商品目录另行公布。对确有困难的市级外贸流通企业,在2009年年底前,减征或免征水利基金,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十三)加快出口退税办理。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开具权退还书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单证取得速度,尽早办理退税申报,提高退税申报率。出口退税机关要充分发挥退税联网审批的优势,减少出口退税环节,提高时效,缩短企业退税时间。
    五、强化对企业的要素配置保障
  (十四)科学安排生产要素供给。建立各类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完善保障用电措施,缓解供电压力。加快油价补贴政策的落实,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负担。加强与供油单位沟通衔接,增加供给,优化调配,采取开辟绿色通道、配送、定点定时、直供等形式,努力缓解企业用油需求。加强用地供地管地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要优先落实用地,缩短项目报批周期。鼓励企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发展生产。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努力挖潜供水能力,加强日常生产服务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用水保障能力。
  (十五)提供应用性人才保障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公共中介服务,为企业引进急需的技术和实用人才。积极支持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积极开展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基层培养实务型人才。推进企校合作有关政策的落实,鼓励在甬高校为企业发展开展国际国内双向交流,抓好“双证书”人才和金融、财务、管理、法律等高端人才的培训。
    六、努力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当前工作大局出发,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化“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加以完善。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十七)充分调动职工、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办好企业。积极引导树立企业是投资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利益共同体的理念,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办好企业。组织发动企业员工立足本职,广泛开展劳动竞赛,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广泛开展节水节材节能节约资金、技术革新等活动,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拓展营销业务,提高生产效率。
  (十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围绕中心和大局关心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表彰在“标本兼治、保稳促调”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引导企业家增强信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顽强拼博。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要进一步营造文明稳定的司法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九)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在全市各级机关扎实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和立足本部门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活动,注重实效,充分发动各级机关干部以多种形式了解企业、理解企业、帮助企业、服务企业。各级机关部门要加强主动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带头勤俭节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以实际行动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推动转型发展。
  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抓紧抓好落实。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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