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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盟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7 生效日期: 2008-07-07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文号: 阿署办发[2008]35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由盟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联合编制的《阿拉善盟区域卫生规划》已经行署审定,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七日  

阿拉善盟区域卫生规划

  区域卫生规划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卫生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科学配置和合理布局全盟卫生资源,优化卫生服务结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现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意见》和《盟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阿拉善盟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实施上一轮区域卫生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分析

  一、全盟概况
  阿拉善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西部,是全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少,工作服务半径最大,工作成本最高的盟。全盟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人口仅21.73万人。全盟辖3个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1个开发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3个苏木镇,191个嘎查村,4个街道办事处和16个社区居委会。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为全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07年,全盟生产总值达到108亿元,同比增长25.5%;财政收入达到18.58亿元,同比增长4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000元和5030元,同比增长15.4%和14.1%。
  二、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人群主要健康指标。2007年,全盟人口出生率9.28‰,死亡率4.35‰,人口自然增长率4.93‰;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0岁;婴儿死亡率7.6‰,无孕产妇死亡。传染病发病前5位依次是乙型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梅毒、淋病,发病率分别为302.3/10万、90.65/10万、31.28/10万、23.46/10万、22.54/10万。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2007年,全盟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7所,其中盟级6所,旗级16所,苏木镇43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所;嘎查卫生室166所;社会医疗机构17所;个体医疗机构61所,私立医院2所。全盟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12所,血液机构1所。全盟实有病床782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59张。
  2.卫生技术人员。2007年,全盟共有卫生人员1830人,其中个体和社会办医人员152人。有卫生技术人员1607人,其中医生804人(执业医师662人,执业助理医师142人),注册护士403人,医护比例为2:1。全盟每千人口平均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生数、护士数分别为7.39人、3.67人,1.85人。卫技人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1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28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671人,分别占总数的7.4%、45.5%、41.9%。具有本科学历338人,占21.1%,大专学历782人,占48.9%,中专及以下学历415人,占25.9%。有苏木镇预防保健人员56人。
  3.固定资产及医疗设备。2007年,全盟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7.4万平方米,其中盟级以上医疗机构为2.2万平方米。全盟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为1051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9053万元,专业设备1112万元。主要医疗设备有CT机3台,彩超4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台,200mA以上X光机23台。救护车27辆。
  (三)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医疗服务。2007年,全盟医疗机构床位平均使用率35.26%,其中盟级医院75.86%;平均住院日11天,其中盟级医院14.28天;门、急诊患者43.8万人次,住院患者7524人次,其中盟级医院分别占23.69%和52.37%,全盟门诊与住院人次比例为58:1,其中盟级医院为26.34:1。阿拉善中心医院通过自治区评审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2.疾病预防控制。2007年,全盟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26.9/10万,重大疫情处理率达到100%。旗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建立了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艾滋病自愿咨询门诊,盟、阿左旗、阿右旗疾控中心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通过了自治区资格评审。全盟结核病防治工作按年度顺利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8%以上。食用碘盐合格率达99%以上,通过了国家、自治区中期综合考核验收。继续巩固布病、鼠疫防治工作成果。我盟连续25年未出现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等疾病。2002年,对全盟20岁以上10万城乡居民进行了疾病普查,普查率为90.87%。组织了全盟生活饮用水质调查和高血压疾病调查研究。
  3.妇幼保健。我盟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分别提高到93.27%、87.99%、98.89%。我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已达到或接近中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阿左旗实施"降消"项目成效明显,建立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4.卫生监督。积极开展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测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5.民族医药。盟蒙医院、阿左旗中医院评审为自治区蒙中医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医院。盟蒙医医院药浴楼、蒙药制剂楼和额旗甘露药浴中心建成投入使用。阿左旗评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旗。盟蒙医药研究所编辑出版了《阿拉善盟蒙医药300年史记》,蒙药"爱克泻"荣获国际传统医学金奖,《高世格梅林及其医学遗产整理与研究》获盟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卫生经费。2007年,全盟卫生事业费总额为10967万元,其中卫生事业支出12987万元。卫生财政补助8633万元,卫生财政补助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4.7%。人均卫生经费512元。
  三、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盟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科技进步及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基本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等政策,为我盟提高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二是随着我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转移发展战略的实施,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日趋兴旺带动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农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全盟人口总体增长明显。同时,随着城镇和农牧区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广大群众对全方位医疗服务的需求在不断扩大。三是我盟正面临着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的多重挑战。但是,在面临新形势抢抓机遇求发展的同时,我盟卫生事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发展"瓶颈",主要表现为:
  (一)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卫生服务网络不完善。目前,盟、旗、苏木镇、嘎查四级卫生服务网络和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卫生信息建设、中蒙医药五大体系尚未完成,未形成科学协调的立体化、网络化格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一是资源不足与浪费现象并存。我盟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床位、卫技人员等8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盟旗所在地,而农牧区和城镇社区卫生资源紧缺。二是医疗资源所占的比重大,而预防保健资源占的比重很小,中蒙医相对薄弱。三是医疗机构、设备、人力资源布局不合理。部分医院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缺乏专业特色,低效益、低水平运行造成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分散,服务能力不足。四是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鉴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农牧区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尤其是苏木镇卫生院较突出。另外,科学整合、开发卫生资源的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卫生人员素质不高,配置不合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层次分布不够合理,技术骨干缺乏与人浮于事状况并存,逆流和外流现象严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才缺乏,全科医生、预防医学和妇幼保健医生配置较少,一线医护人员比例失调,人才队伍后继乏人等,难以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集中在盟、旗所在地,而农牧区卫生人员、尤其是技术骨干紧缺。
  (四)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虽然我盟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需要我们深入调查,从盟情出发,研究分析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的举措,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依法行医,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五)医疗卫生服务结构和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医疗卫生服务过于倾向疾病诊治,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相对薄弱,与辖区内居民需求有一定差距,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六)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我盟群众对卫生科普知识、基本医疗常识还缺乏了解和掌握,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七)卫生投入不足,医疗补偿不到位。目前我盟卫生事业费中发放人员工资占较大比重,真正用于发展的经费较少。卫生筹资渠道狭窄,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医疗补偿机制不够完善,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难度较大。

  第二章 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新时期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目标,以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控制总量增量,整合和科学配置资源,优化服务结构,合理均衡布局,发挥区域卫生规划的中心杠杆作用,充分发挥资源整体效益,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建设和谐阿拉善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的实际,本着"边规划、边调整、边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建设,合理布局,发挥特色。到2010年,全盟形成较为完善的盟、旗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苏木镇和城镇社区卫生机构为主体,嘎查村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为补充的,融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康复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切实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卫生服务成本,以适应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以农牧区和社区卫生为重点,严格控制城镇医疗机构发展,健全急救医疗服务和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便于为群众服务,保证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任务、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级医疗体系,以适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公有制主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四)确保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的原则。加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五)蒙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蒙中西医并重,保证蒙医(蒙西医结合)、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四、规划设置
  (一)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
  在全盟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数基础上新增16所医疗卫生机构,其中:额旗策克口岸医疗卫生中心1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综合医院1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社会和个体医疗机构10所。
  1.巴彦浩特地区
  (1)医疗机构
  ①阿拉善中心医院:作为盟级及巴彦浩特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盟的医疗、急救、科研、教育和培训中心,为本地区提供一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完成本地区疑难病症的诊治和危急重症的抢救以及慢性病的防治;接受下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指导并承担旗、苏木镇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业务指导以及社区健康教育等任务;重点加强急救、ICU、心血管内科、脑外科、普外、妇科和医技等专科建设;调整现有的医疗设备,有计划逐步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诊治水平。规划期内,随着阿拉善中心医院的新建,使其功能、设备、技术等更加完善,逐步达到三级医院的水平。
  ②阿盟蒙医医院:作为盟级及巴彦浩特地区二级甲等民族专科医院,规划期内建成全盟的蒙医医疗、教学、蒙药制剂和人才培训、特别是科研中心,重点突出蒙医药专科特色,医疗诊治以蒙医为主,突出肝、肾、甲状腺和药浴的重点专科发展,在创伤外科、蒙西医结合的方法上有所突破。承担基层蒙医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的技术指导。调整现有医疗设备,有计划逐步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水平。
  ③阿拉善中心血站:保证全盟医疗用血。承担额旗中心血库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的技术指导。
  ④阿盟急救中心和传染病院:挂靠在阿拉善中心医院。能够完成本地区突发公共应急事件所致的医疗救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转诊以及传染病的诊治。
  ⑤阿左旗中医医院:重点突出中医药特色,医疗诊治以中医为主,向肛肠外科专科发展。用传统的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方法防治疾病,承担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的技术指导。
  ⑥阿左旗妇幼保健院: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承担基层妇幼专干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及社区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大力推行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安全。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把性病、艾滋病的咨询、防治工作纳入保健计划。
  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8所。为本辖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服务。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①阿拉善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健康教育所)承担全盟疾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卫生技术服务,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任务。
  ②阿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健康教育所)承担全旗疾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卫生技术服务,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任务。
  (3)卫生监督机构
  ①阿拉善盟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全盟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②阿左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全旗卫生监督工作,同时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2.额肯呼都格地区
  (l)医疗机构
  ①阿右旗人民医院:为本地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完成本地区常见病症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接受下一级医疗机构的转诊,并承担基层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业务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调整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诊治水平。
  ②阿右旗蒙医医院:突出蒙医药专科特色,医疗诊治以蒙医为主,用传统的蒙医药和蒙西医结合的方法防治疾病。承担基层蒙医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的技术指导。调整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诊治水平。
  ③急救站:挂靠在阿右旗人民医院。完成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临床医疗用血由甘肃省金昌地区中心血站供应。
  ④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4所。其中额镇3所,雅镇1所。为本辖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服务。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阿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健康教育所):承担全旗疾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卫生技术服务,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任务。
  (3)卫生监督机构
  阿右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全旗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4)妇幼保健机构
  阿右旗妇幼保健站: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承担基层妇幼专干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及社区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大力推行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安全。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把性病、艾滋病的咨询、防治工作纳入保健计划。
  3.达来库布地区
  (1)医疗机构
  ①额旗人民医院:为本地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完成本地区常见病症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转诊,接受下一级医疗机构的转诊,并承担基层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业务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调整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诊治水平。
  ②额旗蒙医医院:突出蒙医药专科特色,医疗诊治以蒙医为主,用传统的蒙医药和蒙西医结合的方法防治疾病,要突出重点专科。同时承担基层蒙医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的技术指导。调整更新和装备较先进的诊疗设备,达到同类地区同类机构相当的医疗诊治水平。
  ③急救站和中心血库:挂靠在额旗人民医院。完成本地区突发公共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以及临床医疗用血。
  ④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2所。为本辖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服务。
  ⑤额旗策克口岸医疗预防保健中心:提供医疗、护理和传染病防治等服务,承担常见病症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转诊等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额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健康教育所):承担全旗疾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卫生技术服务,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任务。
  (3)卫生监督机构
  额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全旗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4)妇幼保健机构
  额旗妇幼保健站: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承担基层妇幼专干的进修、培训和临床工作及社区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大力推行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安全。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把性病、艾滋病的咨询、防治工作纳入保健计划。
  4.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是自治区20个省级重点开发区之一。因此,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应尽快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满足本地区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1)医疗机构
  ①开发区综合医院:(含急救站)为本地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承担本地区常见病症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抢救,与阿拉善中心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并承担辖区内社区等基层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任务。同时完成本地区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
  ②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1所。为本辖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服务。
  (2)卫生服务中心: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机构
  ①疾病预防控制(含健康教育):承担疾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卫生技术服务,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疾病控制、计划免疫、卫生监测和健康教育任务。
  ②卫生监督:承担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能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卫生监督任务。
  ③妇幼保健:以妇幼保健为中心,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承担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工作,保证孕产妇安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把性病、艾滋病的咨询、防治工作纳入保健工作。
  5.农牧区
  (1)苏木镇卫生院
  原则上每个苏木镇设一所卫生院,对一些人口少、面积小、交通便利的的苏木镇不设卫生院,由就近苏木镇设分院或卫生所。规划期内,全盟调整设置苏木镇卫生机构43所,其中中心卫生院11所,一般卫生院28所,卫生所4所。卫生院主要功能:以农牧民群众的整体健康为中心,完成本地区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旗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承担嘎查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任务。探索在非旗政府所在地周边人口较多、较集中的镇级卫生院,由旗卫生行政部门选派专(兼)职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执法工作。
  (2)农牧区急救站
  加强农牧区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整合区域内医疗急救资源,规范应急工作秩序,在阿左旗巴彦诺尔公、孪井滩、吉兰泰等3个镇设置医疗急救站,负责完成就近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
  (3)嘎查卫生室
  以嘎查村为单位设置,苏木镇级以上所在地不设嘎查村卫生室。完成本地区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规划期内不再新增嘎查卫生室。
  (二)病床:规划期内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病床300张。其中阿拉善中心医院增设140张,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综合医院100张。
  (三)设备:全盟新增核磁共振1台,CT机1台,救护车10辆。规划期内,各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知后,方可购置相关医用设备。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未经批准擅自购置的,发改、财政和卫生部门不予安排相关资金,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封存设备。
  (四)人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90人。规划期内,卫技人员所占比例达到8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75%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苏木镇卫生院的预防保健人员占全院总数90%以上。培养社区全科医师40人。
  (五)经费: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政府财政补助范围根据政府管理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职责,以及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等确定。补助资金按照综合预算等方法核定,并结合公共财政的要求,重点用于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牧区卫生及中蒙医事业等方面。
  各级政府对于卫生事业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通过实施本规划,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353所,床位数达到1082张,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997人,使每千人口平均拥有床位4.86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97人。全盟主要健康指标与规划前相比,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2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国家指标以内并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第三章  保障措施和监督评估

  一、加强领导与管理,加大卫生投入。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我盟区域卫生规划。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措卫生资金的局面。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卫生费用举办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营利性或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竞争性比较强、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通过分工协作,进一步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深化医疗改革。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合理确定所属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重点建设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管办分开的目标要求,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三、加强全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购入申报和审批制度。控制和审批个体诊所,各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时,必须报经盟级卫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避免重复购置,以达到控制增量、科学管理、合理配置、提高利用率。
  四、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医疗卫生队伍整体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医战略。严格执行卫生技术准入制度。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强各类卫生人才的继续教育,特别是农牧区和社区卫生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全科医师转型培训工作,到2010年培训率达到应培训人员的90%以上。优化卫生人才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加快骨干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对外交流,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形式,向周边地区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本地区现有的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卫生资源全部纳入本规划范围内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规划期内,一是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领导与协调组织。成立由盟卫生局、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盟财政局、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阿盟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评估、修订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卫生局,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做好监督与评审工作。盟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评审,提出修订意见,报盟行署审议后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规划自盟行署审议批转之日起施行。
  二、本规划执行期为五年,由阿盟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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