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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7 生效日期: 2008-11-27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南京、淄博、深圳三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种设备政府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课题组(课题编号:2006BAK02B05-02-03)已完成了课题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见附件),经我局研究,现下发给你们,各地应按照测评方法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江苏安徽两省应在今年完成全省范围的试点工作。希望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
  目 录
  1绩效测评目的及意义
  1.1 背景
  1.2 测评目的
  1.3 测评意义
  2 绩效测评方法及工具
  2.1 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的设计
  2.1.1 指标设计原则
  2.1.2 指标属性
  2.1.3 指标体系及权重
  2.1.4 指标总分的百分制转换模型
  2.2 绩效测评工具及测评标准
  2.2.1 测评工具
  2.2.2 测评标准划分
  3 绩效测评实施流程
  3.1 测评实施步骤
  3.2 测评工作小组任务及职责
  1绩效测评目的及意义
  1.1 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量也逐年增多。作为重要社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在各行业的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必须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以使特种设备在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为了科学测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业绩和成效,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在2004年启动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价》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于2006年对南京市、深圳市和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任务。经过试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年多的试点工作,分别于2007年10月、2008年4月和6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评审,从中取得了诸多的经验和成果。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测评的原理规律和标准要求,完善了市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制订了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
  1.2 测评目的
  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方法,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提供合理、有效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3 测评意义
  绩效管理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它能够有效提升管理效能,促进组织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来说,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管理是新形势下行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绩效评价,国家质检总局与时俱进,提出了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战略决策。
  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确定的五大体系建设之一,是科学评价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工作效果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传统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事故后处理向事故预警预防转变、设备单体安全向系统安全转变的创新。
  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的指标体系及测评方法,能够更客观、更科学的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进行评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对于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提升安全监察工作能力,扩大安全监察工作影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绩效测评方法及工具
  2.1 测评指标体系的设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结构、职能和功能,以及客观的现实性和发展的科学性要求,设计构建省级(兼顾国家级)和地市级(兼顾县级)的两个层级的测评体系。即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在确定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的评分标准时,充分考虑我国的地区差异,按照区县拥有特种设备量的多少(以2000台为界),对受地域影响较大的指标分别设立测评标准,使测评更加科学公平。
  其设计的思路是:
  省(市)级绩效测评:强调宏观、综合监察职能;突出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重视监察效能和效果。
  地(市)县绩效测评:强调微观、现场监察职能;突出执行能力和管理成本;重视监察效率和效果。
  两套测评指标体系的结构如图2-1、2-2所示。
  2.1.1 指标设计原则
  为了更科学、准确的建立测评指标体系,在指标的选择上遵循以下原则:
  1) 基础性原则
  基础性原则是指所选取的指标要是基础指标,是各级、各地区普遍采用的能够反映政府监察绩效的基本评价指标。
  2) 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业绩测评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反映评价对象的各有关要素和有关环节,揭示出评价对象的全貌。但全面性并不等于面面俱到,应抓住关键性问题和具有关联性强的综合指标对特种设备政府安全监察绩效进行评价,对那些与政府安全监管关系不是十分密切的方面,予以简化或省略。
  3) 稳定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是指所选取的指标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在一段时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4) 常规性原则
  常规性原则是指指标的选取要符合常规,要合情合理,是人们普遍熟知的、能够获得相关数据的指标。
  5) 定位性原则
  定位性原则是指所选取的评价指标是能够反映被测机构内部业绩情况的指标。
  6) 客观、公正性原则
  客观、公正是业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否则就失去评价的意义。客观是指能够真实地反映参评机构业绩的好坏。公正是指对被评价的政府安监部门采取统一标准,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评价。
  7) 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业绩测评在实践上应是可行的,主要包括指标体系建立的可行性和测评工具设计的可行性。
  2.1.2 指标属性
  从测试方法和准确性的角度,将所有指标分为两类属性类型:
  1) 查证型(查阅证实型):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记录而确定指标得分情况的指标;
  2) 抽查型(抽样调查型):需要抽查一定数量的记录来确定得分的指标。
  表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综合统计
  层级   指标特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数 指标属性综计
  查证型 抽查型
  省(市)自治区 A监察基础建设 10 9 1
  B内部管理 12 8 4
  C监察效能 11 9 2
  D监察效果 6 3 3
  总计 39 29 10
  地(市)县 A行政成本 4 4 0
  B执行力建设 14 10 4
  C行政效率 12 6 6
  D监察效果 5 2 3
  总计 35 22 13
  2.1.3 指标体系及权重
  在指标选择原则的基础上,最终设计出了以监察基础建设、内部管理、监察效能、监察效果为一级指标的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和以行政成本、行政效率、执行力建设、监察效果为一级指标的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如表2-2、2-3所示。
  由于在测评中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因此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给相应的指标,除加分(加减分)项的所有一级指标的满分和为100分。
  表2-2 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指标
  属性
  A
  监
  察
  基
  础
  建
  设
  (26分)
  A.1领导重视程度 召开工作例会;发布或上报白皮书。 3分 查证型
  A.2机构设置 安全监察机构设置情况。 2分 查证型
  A.3人员配备 安全监察人员配备情况。 2分 查证型
  A.4安监员持证上岗率 安监持证人员/安监员总数。 2分 查证型
  A.5队伍建设 定期对安监员进行业务培训。 3分 查证型
  A.6法制建设(加分项) 相关法规、制度的建立;新法规出台情况。 3分 查证型
  A.7安全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促使全社会共同了解、关注、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分 查证型
  A.8预算支出 安全监察专项经费预算情况和使用效率。 4分 查证型
  A.9专项整治或措施 总局、当地政府布置的专项任务。例如对简易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土锅炉和土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情况和效果。 4分 抽查型
  A.10安全监察专用装备 适应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必须装备的配备情况。 3分 查证型
  B
  内
  部
  管
  理
  (30分) B.1责任制落实 部门、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4分 查证型
  B.2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针对性应急演练的组织。 3分 查证型
  B.3信息网络与政务公开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电子政务,并进行信息公开。 3分 查证型
  B.4动态监管网络建设 动态监管网络的建设实施情况。 3分 查证型
  B.5安全监察人员依法行政及效率 全监察人员行政行为规范性及时效性 3分 抽查型
  B.6安全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安监人员被投诉或被有关部门处理情况 3分 查证型
  B.7投诉举报处理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投诉举报的按时处理率 2分 抽查型
  B.8隐患整改督查 对严重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100% 4分 抽查型
  B.9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 检查系统内(含上级)机构及检验机构等反映特种设备安全及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 3分 抽查型
  B.10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处理(加减分项) 对提案议案的按时处理率和人大政协委员对提案议案处理情况满意率。 3分 查证型
  B.11持续改进 在工作方法、形式以及内部建设上能够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2分 查证型
  B.12廉洁行政(否决项) 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 查证型
  C
  监
  察
  效
  能
  (27分) C.1年人均现场监察率 当年监察台数/当年监察人员数 2分 查证型
  C.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 登记设备/申报设备总数 2分 查证型
  C.3特种设备定检率 实际检验台数/报检台数 2分 查证型
  C.4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分 抽查型
  C.5重点监控设备监管 按规定监管到位,包括重点监控设备检查、建档情况。 4分 抽查型
  C.6生产环节监管 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3分 查证型
  C.7使用环节监管 办理使用登记,对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分 查证型
  C.8检验工作监管 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3分 查证型
  C.9授权或委托工作的监管 对设计文件鉴定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人员考核机构的监督考核。 3分 查证型
  C.10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度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2分 查证型
  C.11工作特色与创新(加分项) 工作上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上级表彰或得到推广。 3分 查证型
  D
  监
  察
  效
  果
  (17分) D.1万台设备事故率 (事故次数/设备台数)×104。 4分 查证型
  D.2万台设备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设备台数)×104。 4分 查证型
  D.3安全监察责任事故(调节项) 与安全监察相关的责任事故 查证型
  D.4当地政府满意度 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D.5公众满意度 省市范围内公众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D.6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表2-3 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指标
  属性
  
  A
  行
  政
  成
  本
  (13分) A.1万台设备安全监察定员 监察员人/设备总数×104。 3分 查证型
  A.2监察员年人均培训时间 当年培训总时间/当年监察员人数。 3分 查证型
  A.3安全监察专项经费 安全监察专项经费预算情况和使用效率。 4分 查证型
  A.4安全监察专用装备 适应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必须装备的配备情况。 3分 查证型
  B
  执
  行
  力
  建
  设
  (40分) B.1领导重视程度 召开工作例会;发布或上报白皮书。 3分 查证型
  B.2责任制落实 部门、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5分 查证型
  B.3 年度重要工作 年度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4分 查证型
  B.4宣传普法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促使全社会共同了解、关注、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分 查证型
  B.5信息网络与政务公开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电子政务,并进行信息公开。 3分 查证型
  B.6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针对性应急演练的组织。 4分 查证型
  B.7专项整治或措施 总局、当地政府布置的专项任务。例如对简易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土锅炉和土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情况和效果。 5分 抽查型
  B.8安全监察指令书管理 指令书封闭情况。 3分 抽查型
  B.9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 检查系统内(含上级)机构及检验机构等反映特种设备安全及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 3分 抽查型
  B.10落实重点监控 按规定监管到位,包括重点监控设备检查、建档情况。 4分 抽查型
  B.11生产环节监管 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分 查证型
  B.12工作特色与创新(加分项) 工作上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上级表彰或得到推广。 3分 查证型
  B.13廉洁行政
  (否决项) 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 查证型
  B.14监察人员自身安全(否决项) 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违章而发生事故的。 查证型
  C
  行
  政
  效
  率
  (34分) C.1行政审批效率 行政审批办结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3分 抽查型
  C.2严重隐患整改率 对严重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100% 5分 抽查型
  C.3指令性、临时性任务完成率 上级部门交办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的比例。 3分 查证型
  C.4投诉举报办理率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投诉举报的按时处理率 4分 抽查型
  C.5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处理(加减分项) 对提案议案的按时处理率和人大政协委员对提案议案处理情况满意率 3分 查证型
  C.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持证上岗情况。 3分 抽查型
  C.7无证生产查处率 对区域内无证生产单位的检查处理比例。 2分 查证型
  C.8使用单位检查率 对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比例。 2分 查证型
  C.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 登记设备/申报设备总数。 2分 查证型
  C.10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分 抽查型
  C.11年人均现场监察率 当年监察台数/当年监察人员数 3分 查证型
  C.12行政执法错案率 被追究行政过错的案件数/执行执法立案数(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 4分 抽查型
  D
  监
  察
  效
  果
  (13分) D.1万台设备事故率 (事故次数/设备台数)×104。 4分 查证型
  D.2安全监察责任事故(调节项) 与安全监察相关的责任事故。 查证型
  D.3当地政府满意度 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D.4公众满意度 地区公众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D.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抽查型
  2.1.4 指标总分的百分制转换模型
  为了方便测评结果得分的转换,将所有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两类。基础指标是指除加分项和加减分项指标以外的所有有权重分值的指标;加分指标是指加分项和加减分项指标。
  1) 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
  指标最终百分制得分S1=(100/109)*(N1+ N2)
  其中:100为基础指标的权重分之和;109为所有指标的权重分之和;N1为测评后基础指标的实际总得分,N2为测评后加分或加减分指标的实际总得分。
  2) 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
  指标最终百分制得分S2=(100/106)*(M1+ M2)
  其中:100为基础指标的权重分之和;106为所有指标的权重分之和;M1为测评后基础指标的实际总得分,M2为测评后加分或加减分指标的实际总得分。
  2.2 测评工具及测评标准
  2.2.1 测评工具
  测评工具是进行测评的具体手段,为了更科学、更方便地对各个指标进行评价,本项目按照测评指标的两种属性,相应地将测评工具也分为两类:查证型指标测评标准表和抽查型指标检查评分表;同时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各有一套由这两类工具组成的测评工具。具体的测评工具见测评工具一、测评工具二。
  2.2.2 测评标准划分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水平、文化内涵、社会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全国范围使用统一的测评标准对其进行测评,难以反映各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实际付出和真实绩效,也容易使那些基础薄弱的地区失去动力。因此,本项目在制定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的测评标准时,将地区差异的因素考虑在内,对于受地区差异影响较大的指标按照区县特种设备拥有量的多少(以2000台为界),分别设计测评标准。
  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测评工具一
  查证型指标测评标准表
  测评年度: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级
  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测评标准 得分
  A.1领导重视程度 召开工作例会;发布或上报白皮书。 3分 每缺少一次例会扣0.5分;没有上报或发布白皮书扣1分;
  A.2机构设置 安全监察机构设置情况。 2分 所属市、区县设置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每缺少一个专设安全监察机构扣0.5分;
  A.3人员配备 安全监察人员配备情况。 2分 按人均监察设备配备率(注2)为基准配齐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人员配备到位率每降低5%扣0.5分。
  A.4安监员持证上岗率 安监持证人员/安监员总数。 2分 在岗安全监察员持证率100%。在岗人员持证率每降低5%扣0.5分。
  A.5队伍建设 定期对安监员进行业务培训。 3分 年人均参加特种设备业务脱产培训40小时以上且每年度有50%以上的在岗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培训,有培训证明。年人均培训每少5小时扣0.5分,年度参加培训的在岗安全监察人员低于50%扣1分,低于35%扣2分,低于20%扣3分。
  A.6法制建设(加分项) 相关法规、制度的建立;新法规出台情况。 3分 有新地方条例、规章发布加2分;当年主导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加1分。
  A.7安全文化建设(宣传与普法)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促使全社会了解、关注、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分 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在省级报纸、电台、电视台、总局网站宣传,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包括编制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专场晚会、"四进"等),少1项扣0.5分。
  A.8预算支出 安全监察专项经费预算情况和使用效率。 4分 年度安全监察专项经费达15元/台,得2分,专项经费每降低10%,扣0.5分。安全监察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有明晰帐2分,预算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的每增加10%扣1分。
  A.10安全监察专用装备 适应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必须装备的配备情况。 3分 配备适应动态监管及应急救援必须的装备:各级机构配备电脑,照相、摄像设备,以及必要的事故应急处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以地级市为对象,配备安全监察专用车。一个机构配备不全扣0.5分。
  B.1责任制落实 部门、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4分 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方责任机制、措施1.5分,按计划完成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承诺书的发放和签订1.5分;特种设备安全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1分。
  B.2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针对性应急演练的组织 3分 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咨询专家、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信息库,组织专项救援演练。少1项扣0.5分,未组织演练扣1分。
  B.3信息网络与政务公开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电子政务,并进行信息公开。 3分 建立完善实用的信息网络平台得1.5分;制定并实施政务公开措施得1.5分。
  B.4动态监管网络建设 动态监管网络的建设实施情况。 3分 完善和改进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并及时更新监察与检验数据库,实现监察与检验数据交换,缺一项扣1分。
  B.6安全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安监人员被投诉或被有关部门处理情况 3分 每有1人次被投诉属实有过错扣1分;被行政处分、上级通报、刑事处分扣2分;
  B.10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处理(加减分项) 对提案议案的按时处理率和人大政协委员对提案议案处理情况满意率 3分 未按时处理1宗扣1分,人大、政协委员对处理情况不满意扣1分,否则每宗加1分,但不超过3分。
  B.11持续改进 在工作方法、形式以及内部建设上能够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2分 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评估,对存在问题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每一个问题扣0.5分。
  B.12廉洁行政(否决项) 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 测评当年有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该一级指标不得分。
  C.1年人均现场监察率 当年监察台数/当年监察人员数 2分 年人均监察台数大于等于相应地区规定的现场监察率得满分;每少20%扣0.5分。
  C.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 登记设备/申报设备总数 2分 特种设备依法使用登记率为100%,每降低1%扣0.5分。
  C.3特种设备定检率 实际检验台数/报检台数 2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为100%,每降低1%扣1分。
  C.6生产环节监管 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3分 对区域内生产单位现场监督抽查比例达到25%,且有见证,每降低1%扣0.5分;对气瓶充装单位现场抽查达100%,且有见证,每降低5%扣0.5分;区域内生产单位被国家局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
  C.7使用环节监管 办理使用登记,对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分 对使用单位的检查比例达到5%,每降低1%扣0.5分;未按规定程序、条件办理使用登记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
  C.8检验工作监管 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3分 对区域内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比例达到25%,且有见证,每降低1%扣0.5分;区域内检验机构被国家局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C.9授权或委托工作的监管 对设计文件鉴定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人员考核机构的监督考核。 3分 对授权的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条件及其鉴定质量,授权的检验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机构条件和考核质量,委托的生产/检验鉴定评审机构条件及其质量进行了监督考核,且有见证。每缺一项扣0.5分。
  C.10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度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2分 组织完成年度工作会议要求和上级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少完成1项工作或无见证资料的扣1分。
  C.11工作特色与创新(加分项) 工作上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上级表彰或得到推广。 3分 形成当地特色监管模式,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现场会经验推广加1分,获得国家总局表彰或现场经验推广加2分(累计最多3分)。
  D.1万台设备事故率 (事故次数/设备台数)×104 4分 以当年总局万台设备事故率目标为基准,低于得满分;每高出0.1扣1分。
  D.2万台设备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设备台数)×104 4分 以当年总局万台设备死亡率目标为基准,低于得满分;每高出0.1扣1分。
  D.3安全监察责任事故(调节项) 与安全监察相关的责任事故 发生与安全监察相关的一般事故扣4分,较大以上责任事故D项指标得分全扣;发生非安全监察机构责任的重大以上事故的扣D项指标得分一半。
  注:1、每项考核指标得分最低为0分,最多为该项得分满分;
    2、安全监察人员配备到位以人均1000台为基准,东部地区人均1500台,西部人均700台,新疆西藏人均500台。人均GDP超过24000元人民币的城市,具备有效的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措施(综合执法等)可以增加300台;动态管理运行水平较高在全国验收中列前8名的增加1000台。
  省(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测评工具二
  抽查型指标检查评分表
  测评年度: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抽查样本数量 测评标准 得分
  A.9专项整治或措施 总局、当地政府布置的专项任务。例如对简易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土锅炉和土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情况和效果。 4分 抽查20%区县的专项整治情况 检查有无整治方案、计划、措施、结果、验收报告等,抽查的区县一个有问题,扣0.5分。
  B.5安全监察人员依法行政及效率 全监察人员行政行为规范性及时效性 3分 抽查行政案卷20份
  ,每类不少于2份 所有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得2分,抽查行政案卷形式符合、规范得2分,发现1处不规范扣0.2分。抽查生产、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等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审批时效是否超过规定,每超过一次扣0.2分。
  B.7投诉举报处理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投诉举报的按时处理率 2分 抽查投诉举报处理记录10%且不少于5份 要求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人民来信(包括上级交办的), 查证有记录、有结果,存在不及时或未处理情形,1次件扣0.5分。
  B.8隐患整改督查 对严重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100% 4分 抽查严重隐患5至10个 抽查的严重隐患督查率达到100%得满分,每少1个隐患扣1分;督查的严重隐患发生事故的,每一起扣1分。
  B.9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 检查系统内(含上级)机构及检验机构等反映特种设备安全及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 3分 反馈问题处理档案10份 抽查反映的需处理或答复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并答复,确保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达到100%,每一份未处理或无答复或答复不及时扣0.5分。
  C.4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分 事故案卷50% 报告不及时一次扣0.5分;职权范围内事故结案率达100%,超时未结案每一起扣1分。
  C.5重点监控设备监管 按规定监管到位,包括重点监控设备检查、建档情况 4分 4家单位10台设备的记录 按各级规定对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到位,对重点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安全检查,有检查记录,计1分.缺少检查记录1份扣0.2分.重点设备登记率、定检率、持证上岗率100%,计3分,一项不到位扣1分
  D.4当地政府满意度 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当地政府4个以上部门 请当地政府进行评价,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项,满意率95%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
  D.5公众满意度 省市范围内公众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统计下一级所有机构的公众满意度 统计平均满意率95%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
  D.6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随机抽查服务对象20家以上 进行评价,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项.满意率95%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
  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测评工具一
  查证型指标测评标准表
  测评年度: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级
  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测评标准 得分
  A.1万台设备安全监察定员 监察员人×10000/设备总数 3分 特种设备量≥2000台的区县:当年万台设备安全监察员配备率达到6人,每少1人,扣0.5分;每个机构不少于两人,少一人扣1分。
  特种设备量<2000台的区县:至少配备两人,少一人扣1分。
  A.2监察员年人均培训时间 当年培训总时间/当年监察员人数 3分 年人均参加特种设备业务脱产培训40小时以上且每年度有50%以上的在岗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培训,有培训证明。年人均培训每少5小时扣0.5分,年度参加培训的在岗安全监察人员低于50%扣1分,低于35%扣2分,低于20%扣3分。
  A.3安全监察专项经费 安全监察专项经费预算情况和使用效率 4分 安全监察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有明晰帐。未专款专用每10%扣1分;当年使用率不低于80%,每低5%扣1分。
  A.4安全监察专用装备 适应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必须装备的配备情况 3分 配备适应动态监管及应急救援必须的装备:机构配备电脑,照相或摄像设备,以及必要的事故应急处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等。一个机构配备不全扣1分。
  B.1领导重视程度 召开工作例会;发布或上报白皮书。 3分 每缺少一次例会扣0.5分;没有上报或发布白皮书扣1分。
  B.2责任制落实 部门、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5分 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方责任机制、措施1.5分,按计划完成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承诺书的发放和签订1.5分;特种设备安全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1分。
  B.3年度重要工作 年度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4分 组织完成年度工作会议要求和上级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少完成1项工作或无见证资料的扣1分。
  B.4宣传普法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促使全社会共同了解、关注、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分 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在区县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四进"等),少1项扣0.5分。
  B.5信息网络与政务公开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电子政务,并进行信息公开。 3分 建立完善实用的信息网络平台得1.5分;制定并实施政务公开措施得1.5分。
  B.6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针对性应急演练的组织。 4分 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建立与完善;制定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救援演练,少1项扣1分。
  B.11 生产环节监管 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分 对区域内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比例达到10%,每降低1%扣0.5分;未按规定程序、条件受理告知的,每发现1例扣0.5分。
  B.12工作特色与创新(加分项) 工作上有特色、有创新,受到上级表彰或得到推广。 3分 形成当地特色监管模式,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现场经验推广加1分,获得国家总局表彰或现场经验推广加2分,累积最多加3分。
  B.13廉洁行政(否决项) 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 测评当年有监察人员违法违纪而被追究责任的,B项指标不得分。
  B.14监察人员自身安全(否决项) 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违章而发生事故的 测评当年有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违章而发生事故的,B项指标不得分。
  C.3指令性、临时性任务完成率 上级部门交办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的比例 3分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一个阶段性指标未完成扣1分,一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未完成扣0.5分(上级交办工作包括所有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完成的工作)
  C.5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处理(加减分项) 对提案议案的按时处理率和人大政协委员对提案议案处理情况满意率 3分 未按时处理1宗扣1分,人大、政协委员对处理情况不满意扣1分,否则每宗加1分,但不超过3分。
  C.7无证生产查处率 对区域内无证生产单位的检查处理比例 2分 保证无证生产查处率达到100%,每降低1%,扣1分
  C.8 使用单位检查率 对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比例 2分 对使用单位的检查比例达到5%,每降低1%,扣0.5分
  C.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 登记设备/申报设备总数 2分 特种设备依法使用登记率为100%,每降低1%扣0.5分。
  C.11年人均现场监察率 当年监察台数/当年监察人员数 3分 年人均监察台数大于等于相应地区规定的现场监察率得满分;每少20%扣0.5分。
  D.1万台设备事故率 (事故次数/设备台数)×104 4分 以当年总局万台设备事故率目标为基准,低于得满分;每高出0.1扣1分。
  D.2安全监察责任事故(调节项) 与安全监察相关的责任事故 发生与安全监察相关的一般事故扣4分,较大以上责任事故D项指标得分全扣;发生非安全监察机构责任的重大以上事故的扣D项指标得分一半。
  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测评工具二
  抽查型指标检查评分表
  测评年度: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权重分值 抽查样本数量 测评标准 得分
  B.7专项整治或措施 总局、当地政府布置的专项任务。例如对简易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土锅炉和土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情况和效果。 5分 抽查20%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 检查有无整治方案、计划、措施、结果、验收报告等,抽查的区县一个有问题,扣0.5分。
  B.8安全监察指令书管理 指令书封闭情况 3分 抽查指令书10份 指令书封闭率达100%,抽查记录未封闭的一份扣1分。
  B.9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 检查系统内(含上级)机构及检验机构等反映特种设备安全及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 3分 反馈问题处理档案10份 抽查反映的需处理或答复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并答复,确保反馈问题处理和及时率达到100%,每一份未处理或无答复或答复不及时扣0.5分。
  B.10落实重点监控 按规定监管到位,包括重点监控设备检查、建档情况 4分 4家单位10台设备的记录 按各级规定对重点特种设备监管到位,对重点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安全检查,有检查记录,计1分.缺少检查记录1份扣0.2分.重点设备登记率、定检率、持证上岗率100%,计3分,一项不到位扣1分。
  C.1行政审批效率 行政审批办结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3分 行政审批事项各5份 行政审批事项每超期办结一项扣0.5分
  C.2严重隐患整改率 对严重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100% 5分 抽查严重隐患5至10个 抽查的严重隐患督查率达到100%得满分,每少1个隐患扣1分;督查的严重隐患发生事故的,每一起扣1分。
  C.4投诉举报办理率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投诉举报的按时处理率 4分 抽查投诉举报处理记录10%且不少于5份 要求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人民来信(包括上级交办的), 查证有记录、有结果,存在不及时或未处理情形,1次件扣0.5分。
  C.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持证上岗情况 3分 抽查3-5个单位 查到1起扣0.5分。
  C.10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分 事故案卷50% 报告不及时一次扣0.5分;职权范围内事故结案率达100%,超时未结案每一起扣1分。
  C.12行政执法错案率 被追究行政过错的案件数/执行执法立案数(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 4分 立案案卷5份 行政执法错案率达100%,抽查有一例错案扣1分
  D.3当地政府满意度 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当地政府工作人员10人 请当地政府进行评价,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项.满意率95%以上得2分,每降低10%扣1分
  D.4公众满意度 地区公众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随机抽查不同社会阶层50人左右 进行评价,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项.满意率95%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
  D.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满意程度 3分 随机抽查服务对象20家左右 进行评价,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项.满意率95%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
  3 绩效测评实施流程
  3.1 测评实施步骤
  主要实施程序如图3-1所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分析阶段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第五阶段:改进阶段
  图3-1 实施程序流程图
  3.2 测评工作小组任务及职责
  1、 测评工作小组的人员要求
  测评工作小组由特种设备政府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由测评中涉及的单位协助完成测评工作。工作小组一般由1名组长,3~5名组员组成,具体人数可以根据测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组织测评实施
  开展测评工作前,工作小组要协助测评小组做好材料准备、数据统计等工作;测评过程中根据进度情况调整任务分工,及时研究汇总评价情况;整理测评小组提出须整改的问题和建议;填写测评记录,撰写测评小结。
  3、 查证型指标的数据收集
  测评前需要收集的查证型指标的相关数据有:
  1) 测评年度的各类设备数量、事故报表、事故调查报告;
  2) 测评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部门绩效报告、会议纪要、宣传材料等;
  3) 人事部门记录、考核单位证明文件、区域监管分工文件及人员花名册、在岗安监员资格证书;
  4) 经费拨付办法或使用管理办法、现有设备登记表;
  5) 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6)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及处理记录、人民来信及处理记录、各类台帐、安全检查记录等。
  4、 测评结果的计算
  将各个指标的得分相加得出测评总分,再按照指标总分百分制转换模型将其转换为百分制得分,即为本次测评的最终得分。
  5、 编写报告
  按下面建议目录编写测评报告:
  一、 绩效测评的目的及意义
  二、 绩效测评的基本情况
  三、 绩效测评的结果及分析
  四、 开展绩效测评的体会
  五、 开展绩效测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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