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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4 生效日期: 2008-10-1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8]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今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基本完成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是今年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对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预案编制工作向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学校延伸;至今年年底,我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和各类企业单位必须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同时,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着力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预案之间的协调性,为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有效指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履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职责,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职责。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12号),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和职责定位。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立足现实,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应有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要每年演练一次,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进一步磨炼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各单位要以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为重点,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及各类媒体,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全面开展对行政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处置队伍等各类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方式,改进培训手段,不断提高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应急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能力、处置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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