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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青计生组字[2008]7号
各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青岛市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总体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8〕68号)要求,现将《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2008年是国家“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市“两个规划”)的第三年,为掌握市“两个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促进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实施,推动全市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决定组织“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全市实施“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全面把握人口发展领域和计划生育领域若干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改善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确保规划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为全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奠定重要基础,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导向,采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十一五”以来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一些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综合评估,把握全市人口发展总体运行情况,进一步发挥市级人口规划及其相关政策在全市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推动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切实转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轨道。
  (三)拟达到的目标
  1.对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两个规划的一些重点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2.形成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报告及重点专题评估报告。
  3.为国家、省“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二、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
  1.市级评估与各区市自我评估相结合。全市规划总体评估报告既采用各重点专项规划评估资料,同时也使用各区市自评估的基本材料。注重对规划实施结果的评估,推动规划的贯彻实施。
  2.总体评估与专题评估相结合。市在对“两个规划”总体评估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重点专题,开展专项评估,并对我市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评估。
  3.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定量指标主要是对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指标进行评估。定性指标主要考察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 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青发〔2007〕21 号)及市“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决策情况等。
  4.主要指标数据专项采集与统计资料直取相结合。对规划涉及的核心指标,现有来源数据质量差或缺少的,有选择地进行专项数据采集,其他数据通过现有的统计公报、本系统的统计报表、信息系统数据库等途径获取。
  (二)市级评估的基本方式
  1.定量指标主要是通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核查、WIS信息系统数据、相关部门的人口数据等途径获得。对规划涉及的总和生育率、合法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核心指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核查数据的基础上,采取与相关部门数据、WIS 信息系统数据、1%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估。
  2.定性指标主要通过重点专题和工程项目评估报告、各区市自评估报告以及在定量的基础上作出评估。
  3.各重点专题和工程项目评估由市人口计生委承担。
  4.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相关指标和工作任务,由各相关部门自行评估。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分工(注:字体加粗部分为省评估内容)
  (一)市、区市主要指标进展和完成情况
  1.总人口(户籍、现居住)、出生率、自增率、总和生育率、合法生育率;
  2.出生人口性别比;
  3.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优生咨询及检测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两化”建设达标率、开展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比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避孕节育措施有效率、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常见妇科疾病普查率及建档率、生殖道感染患者追踪服务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率;
  4.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普及率;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数;
  6.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设指数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的落实率;
  7.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事业费投入年均增长率;
  8.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
  9.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指数;
  10.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数;
  11.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12.城市化率;
  13.高级以上技术工人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新增城镇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
  (二)市、区市定性评估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宏观决策,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的情况。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两个规划”中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有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3.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规划的有关目标、任务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议。
  (三)市级重点专题和工程项目评估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评估;
  2.全市生育水平专题评估;
  3.全市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
  4.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综合治理专题评估;
  5.全市服务体系建设评估;
  6.优生工程及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评估;
  7.全市依法管理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题评估;
  8.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评估;
  9.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
  10.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职业化建设评估;
  11.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评估。
  (四)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十一五”人口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
  1.市卫生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健康素质
  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提交数据及评估报告)
  2.市老龄委:积极应对老龄化,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
  养老保险参保率(提交数据及评估报告)
  3.市教育局:提高人口文化素质
  人口受教育情况: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交数据及评估报告)
  4.市建委、市统计局:
  城市化水平:城市化率(提交数据及评估报告)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就业:高级以上技术工人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新增城镇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提交数据及评估报告)
  (五)各区市人口计生局
  1.填写上报《“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青岛市自评估表》(区市上报)所有内容;
  2.参照《县、乡党政领导座谈或访谈提纲》、《全国120个监测点调查方案》及调查问卷制定本区市迎接国家、省评估调查方案,落实访谈提纲各项内容,并按照《全国120个监测点调查方案》抽取部分育龄妇女和村(社区)干部进行问卷调查,指导基层熟悉国家、省评估内容,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评估准备工作。
  四、评估步骤
  本次调查评估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31日前)
  主要任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全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召开会议,对中期评估工作作出部署并组织有关培训。
   (二)各区市和相关专题自评估阶段(8月1日-8月12日)
  主要任务:各区市根据国家、省、市中期评估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自评估,收集相关数据,简要起草本区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市直相关部门重点专题和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职责分工,由市直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开展自评,写出专题评估报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按照“两个规划”职责分工,指导各区市收集有关数据,从有关部门获取有关资料、数据。
  (三)综合调查评估阶段(8月12日-8月15日)
  主要任务: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收集取得的各项数据、专项调查报告和区市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运用综合评估方式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作出评估,按要求起草市级“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同时,报送市发改委。
  (四)迎接国家、省中期评估阶段
  市、区市做好国家、省评估的筹备工作,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起草中期评估汇报稿及重点专题和重点工程项目汇报材料。
  五、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为保障“两个规划”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所承担内容的评估及评估报告的撰写,12日前务必上报各类数据和评估报告。市人口计生委作为规划中期评估牵头部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并组织力量对各区市评估质量进行督查,做好迎接国家、省评估的筹备工作。各区市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确保评估数据质量,及时上报自评估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照《青岛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做好相关人口发展指标的评估,协调各方共同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附件一:“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规划市级自评估要点
  一、人口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多种数据途径综合评估1995 年以来的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近3 年的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发展态势。
  (二)近年人口素质的变化情况,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动态势以及有关病种的排序变化情况,以及育龄人口生殖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变化情况,享有生殖保健服务情况,社会主义现代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进展情况。
  (三)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育龄人口(分性别)总量、流向、变动趋势以及流动人口的出生总量、出生性别比、计划生育率情况。
  (四)计划生育家庭的规模、结构以及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口规模以及变动情况。
  (五)人口城镇化和人口空间分布情况,城乡就业水平、劳动力转移情况。
  (六)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情况。
  二、2005 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及其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协调状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地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情况;党政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及部门间工作协调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分线、分层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情况;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落实及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的情况。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展。市级人口计生委和基层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转变情况;在统筹解决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的改革创新情况;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满意情况;开展有奖举报工作的情况。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法治化进展情况。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设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法律意识和执法观念转变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情况。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流入地管理为主的体制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以及流动人口管理机构与服务人员到位及建设情况;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工作保障,及便民维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B 超等鉴定胎儿性别技术和设备准入制度的建立、对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行为的查处治理情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进展情况;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婚育观念的转变以及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的建设情况;党校开展人口教育情况。
  (六)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和生殖健康项目开展情况。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对新婚和待孕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情况;对高危人群跟踪服务情况;对一级预防工作模式的探索和运行情况。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规划和推进情况;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避孕措施及时率的落实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常性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落实情况。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流动服务车配备情况;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技术服务行为的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额拨款情况。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进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情况;本地在利益导向政策体制建设上的创新和进展。
  (十)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WIS 系统应用情况;部门、地区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进展情况;人口统计和人口监测机制建设进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进展。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情况。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培训工作进展。
  (十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与机遇:规划实施机制的建设。
  (二)问题与挑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国际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人口发展态势和人口计生形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提出的新问题;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四、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附件二:“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区市、镇(街)党政领导座谈或访谈提纲
  一、本地人口增长形势以及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状况如何?
  二、面对新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你知道新时期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吗?为此,本级党委、政府建立哪些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三、如何看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改革?在推进综合改革中,最主要的问题和矛盾是什么?
  四、2006-2007 年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是多少?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比例是多少?是否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07 年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到多少元?其中,本级人均投入多少远?
  五、现阶段,本级党委和政府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其中,难度最大的是什么问题?
  六、对人口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两者的关系是怎么认识的?对做好人口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哪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三:区市级自评估报告框架
  2008年年底“两个规划”重点指标(总人口、出生率、自增率、总和生育率、合法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数)完成情况
  实现青岛市“两个规划”目标主要难点和困难,党委、政府的应对措施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措施
  预计“两个规划”到“十一五”期末的完成情况,如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对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四:市直有关部门专题自评估报告框架
  所承担《青岛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指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为确保指标的完成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现指标主要难点和困难
  预计到“十一五期末”的完成情况,如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对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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