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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表彰全区“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3 生效日期: 2008-09-23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8]730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2008年8月~9月期间,自治区卫生厅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以“迎奥运、保安全、卫生监督在行动”为主题的“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在活动中,各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团结协作、克服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工作中,在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领导下,认真配合完成了“卫生监督万里行”工作并开展了隆重的对接仪式,全面监督检查了辖区内各类公共卫生监管单位,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经营单位;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了被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执业行为;取得了奥运期间无一例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的好成绩,有力的支持了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规范了公共卫生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圆满完成了“卫生监督万里行”拟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各地在“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激励全区卫生监督机构不断进取,努力工作、再创佳绩,自治区卫生厅决定授予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为全区的卫生监督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区“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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