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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物价局关于灵隐飞来峰、永福寺、韬光寺联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2 生效日期: 2008-10-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杭价费[2008]221号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们关于要求将永福寺、韬光寺与灵隐飞来峰景点门票联合发售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保留现行门票价格。灵隐飞来峰仍为35元,永福寺仍为10元,韬光寺核定为10元。
  二、新设三景点联票价格。灵隐飞来峰、永福寺、韬光寺三景点联票价格为45元。
  三、以上票价均为1米至1.3米儿童半价,20人以上单位团体8折优惠。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废人、本市离休干部和三十年以上教龄教师凭有效证件免费入园参观。
  四、上述两种门票应由游客自愿选择购买,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本复函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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