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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协作机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1 生效日期: 2008-09-01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凉府办发[2008]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重点涉外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入州的境外人员不断增多,在促进我州对外交往、提升凉山对外形象的同时,也因入境人员身份多样化、入境目的多元化、日常活动社会化,给出入境管理和涉外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实现涉外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我州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协作机制,强化对境外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境外入州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既是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保障境内外人员合法权益,减少涉外案(事)件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凉山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对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州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凉山州境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州委政法委书记罗凉清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蔡光阳任副组长,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劳动和保障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旅游局、州外办、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法制办、州台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市也要参照州上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目标,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动态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完善法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落实管理”的工作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对境外人员“来能发现,行知其踪,走明去向”和“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 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合力,强化境外人员社会化管理,着力提高境外人员入境、居留、出境的全过程动态管理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州公安局负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来凉山境外人员证件、签证申请,办理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事务,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负责涉外治安、刑事、交通、记者采访等案(事)件的查处,对境外人员的查处应加强与外事、对台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
  2.州外办负责向协作的部门提供其所需要的涉外管理工作信息,参与、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外纠纷调处、涉外案(事)件查处的工作;
  3.州台办负责对台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涉台事务咨询以及台胞、台商、台属合法权益的维护,指导、配合协作单位处理涉台案(事)件;
  4.州商务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协助各协作单位做好我州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人员管理工作,对已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应及时通报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
  5.州教育局负责学校聘请外教管理工作,对已批准聘请外教的学校应及时通报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非法聘请外教的查处工作;
  6.州人事局负责凉山外国专家证的管理和“引智”服务工作;
  7.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境外人员就业管理工作,协助境外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证,对已批准的境外人员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及时通报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境外人员非法就业活动的查处工作;
  8.州工商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州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承担境外人员从事经营业务营业执照核发与注(吊)销的办理,对已核发或注(吊)销的境外人员营业执照应及时通报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
  9.州旅游局负责对涉外旅游接待单位的管理,努力为来凉山旅游观光的境外人员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积极参与、协调涉外旅游管理中有关案(事)件的处理;
  10.州卫生局负责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台湾居民办理居留签注所需的健康检查,提供相关的医疗健康服务;
  11.州地税局负责对在我州经商、任职、就业的境外人员进行纳税管理和监督,对不遵守税收管理规定,需要给予出入境管理方面处理的境外人员应及时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和安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积极推动各部门之间境外人员管理信息的交换共享。成员单位遇到重要的涉外管理工作事项,需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解决的,应主动承担起牵头单位的责任,并加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三、健全和落实涉外单位管理制度
  各涉外单位要强化对境外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专人负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的工作制度。同时,要加强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境外人员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出入境正常秩序。要严格执行境外人员管理工作请示、报告和涉外案(事)件等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一旦发生涉外案(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一是信息通报制度。各单位接待的境外人员信息资料要在接待前预报给当地公安机关;二是法律宣传制度。各单位对接待人员和境外人员要加强涉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境外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三是住宿登记制度。严格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住宿在单位内部饭店、招待所的,也要按照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的要求加强登记和管理;四是配合协作制度。发生各类涉外案(事)件时,负责接待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并主动协助处理。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境外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各项措施,在涉外领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凉山州境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罗凉清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蔡光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卢立武 州公安局副局长
  边绍明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俊飞 州人事局副局长
  王 蛟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布林祥 州林业局副局长
  周 斌 州商务局副局长
  张建英 州卫生局副局长
  李 进 州旅游局副局长
  苦曲体 州外办主任
  全光旭 州地税局副局长
  马 岚 州工商局副局长
  明 华 州法制办副主任
王泽美 州台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由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马友体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286270(办)13795628765(手))。马红(2163199(办)、13778679774(手))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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