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5 生效日期: 2008-08-15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8]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07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为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需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为突破口,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全力推进宁波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运用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水平,促进宁波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进一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有利于区域经济长远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能力,争取早日建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具体目标
  1.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年均增长18%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部申请量10%以上,每10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专利授权量保持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宁波企业获得国外专利授权量稳步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稳定增长,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和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稳定增长。若干优势产品专用生产技术融入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2.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制度,新培育至少8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进一步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4.增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能力,提高执法保护水平和效率,不断完善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5%以上。
  5.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不低于1万人次/年。
  6.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法律诉讼、研究咨询、评估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
  7.支持建设3-5个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利用,完善知识产权转化及交易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贸易、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重点推进县(市)、区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3.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所涉及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为重大项目的选择、确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确保重大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积极支持宁波国家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点园区。强化宁波国家高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发挥区内高技术企业的优势,提高园区的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并不断强化其服务功能。
  2.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开展对知识产权信息的采集、加工和运用。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我市支柱行业、重点领域,支持建立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为企业研发、决策和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撑。
  3.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交易机制。发挥发明协会、企业家协会等协会组织及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宁波)中心的桥梁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
  4.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援助权益受侵害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完善《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年度定期发布制度,积极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贸易、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受理专利纠纷,提高办案的质量,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打击侵犯商标、版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跨地区执法协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我市专利、商标、版权、文化、质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力度,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和海关的信息沟通,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4.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切实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重要环节,以及大型展会、技术交易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
  5.探索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支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性组织依法开展维权活动。
  6.加强外经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登记备案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培育国家、省、市专利(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力度,不断增强试点企业的普及效应和示范企业的辐射效应。鼓励各示范、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订。
  2.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以发明专利带动产业发展。对具有自主专利权、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导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产品,安排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3.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企事业单位决策层学习知识产权法,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提高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和能力。
  4.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发挥该政策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5.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帮助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环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日期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组织发明创新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积极创业的社会氛围。
  2.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教育环境。各级科技、经济、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纳入部门工作计划,针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知识产权专门培训。推动知识产权进学校,在科技人员再教育、公务员培训等方面增加知识产权内容。培养一支高层次的熟悉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评估和许可贸易等知识的人才队伍。
  3.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学习、掌握国际惯例和规则,拓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视野。举办若干有特色的高层涉外论坛,通过多种渠道学习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的国际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决定创建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检查、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落实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市级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本部门中心任务,并牵头负责本系统创建工作。
  (二)策法规保障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模范执行。
  2.贯彻执行《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方案、决议,研究制定与创建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推进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三)经费保障
  1.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专利实施、专利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方面。
  2.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实施,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四)机制保障
  1.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结合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工作,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分解,定期考核,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2.建立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动态。

附件: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题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1
制度建设
成立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办公厅
市科技局
完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机构设置
市编办
市科技局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市发改委
市经委、科技局
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市考核办
 
完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
市保知办
市科技局、工商局、中级法院,宁波海关,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制定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中级法院
建立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专利信息提高经济效益
市科技局
市信息产业局
探索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市经委、科技局
 
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市科技局、保知办、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序号
主题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1
制度建设
督导、检查、落实知识产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市科技局、经委、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颁布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法规
市法制办
市科技局
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文件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出台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文件
市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点园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市科技局
2
专利申请和授权
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8%,年专利授权量保持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市科技局
 
积极引导知识产权的产出(包括支持专利申请、奖励专利产出等)
市科技局
 
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部申请量10%以上,全市每十万人年度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高于全省的平均量
市科技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提高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例和主导产业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比例
市科技局
 
保持职务发明申请的稳步增长,完善职务专利的单位对发明人的奖酬制度
市科技局
 
3
序号
专利执法
主题
积极受理专利侵权纠纷,年结案率95%以上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保知办
积极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公安局,宁波海关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3
专利执法
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防止大规模群众性侵权事件的发生
市科技局
市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公安局、保知办
培训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市科技局
市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法制办、人事局、保知办
开展行政执法跨地域协作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
积极应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市科技局
市质监局、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4
企业专利工作
引导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分析
市科技局
市经委、发改委
新培育至少8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市科技局
市工商局、质监局
促进主导产业的专利实施
市科技局
 
进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分析
市科技局
市经委、发改委
鼓励专利产业化,促进专利的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建设专利交易平台
市科技局、财政局
 
指导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
市科技局
 
5
序号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与交流
主题
组织知识产权培训,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公务员及干部培训及考核
市人事局、科技局
市教育局、司法局
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长期计划,引进知识产权人才
市人事局
市科技局、教育局、司法局
组织宣传知识产权的大型活动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质监局、工商局、司法局
组织知识产权论坛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5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与交流
利用新闻媒体,设立专门栏目宣传知识产权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市工商局、保知办、文广新闻出版局
 
 
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
市外事办
市科技局、外经贸局
6
商标工作
保持全市注册商标的稳定增长
市工商局
 
增加驰名商标的数量,奖励驰名商标的产出
市工商局
 
保持全市著名商标的增长
市工商局
 
7
地理标志
提高注册登记地理标志的数量
市质监局
宁波检验检疫局
8
知识产权诉讼
帮助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灵活运用规则提起知识产权诉求和积极应诉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市科技局
市中级法院,市外经贸局、法制办,宁波海关,市司法局、保知办,宁波检验检疫局
提高知识产权诉讼结案率,缩短案件的结案周期
市中级法院
 
9
计算机软件
提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数量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0
中介服务
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市科技局
市保知办、工商局
建立专利技术实施风险投资机制
人银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
 
建立专利信息平台,开展专业性、深层次性专利信息加工服务、积极有效利用专利信息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11
知识产权贸易
积极促进知识产权贸易
市贸易局、外经贸局
市科技局
12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市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闻出版局
13
经费保障
改善知识产权工作条件,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经费
市财政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