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8 生效日期: 2008-07-1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设[2008]36号
各地、市及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委),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修正案》经省人大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省经济建设战线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勘察设计法规体系的新发展。
  新《条例》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体现了“十七大”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依法治国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要思想,符合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是新时期全省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管理的根本依据,对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勘察设计行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一是要主动、积极地配合本地政府和人大,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要造成热烈、积极的氛围,使人们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不只局限于勘察设计行业和部门,而是与整个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二是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安排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要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要用会议学习、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带动全行业自觉宣贯。三是将学习《条例》同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逐章逐句、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
  二、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要严格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审查,然后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技术审查。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对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执行国家勘察设计法规、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各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审查,并对勘察文件进行先期审查,把住勘察设计质量关。广大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要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三、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市场发展
  要进一步整顿勘察设计市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勘察设计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要加强资质管理,严格实行资质年检制度,严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出卖或出租资格证书或图章等非法行为。严禁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在勘察设计中出具假勘察设计文件,纯正勘察设计队伍。在加强市场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开放勘察设计市场,省内勘察设计队伍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任务不再办理准入手续。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给勘察设计市场设置障碍,保证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健康、稳定地繁荣发展。
  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重要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各个环节衔接,共同把好管理关。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并正确运用好国家和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管理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具体管理人员。
  各地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现有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使勘察设计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推进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依法管理进程。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