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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局直系统相关人员廉政档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9 生效日期: 2008-06-1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纪综[2008]119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纪委的监督职能,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按照省局党组要求,机关纪委将于今年逐步建立完善局直系统廉政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科级人员,直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
  二、报送内容:见附表。
  三、报送时间:2008年9月30日前。
  四、主要步骤
  (一)填写相关表格。局机关业务处室科级人员由机关纪委组织填写相关表格,直属各单位组织所属科以下人员(包括科级)填写相关表格,科(室)负责人上报机关纪委,其他人员材料由本单位自行存档。
  (二)严格程序审查。局机关相关人员材料由本人填写,经处长审查后报机关纪委;直属各单位人员材料先由本人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报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
  (三)集中报送档案。直属各单位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对上报人员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审核,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局机关纪委。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建立廉政档案,是按照上级及省局工作要求落实的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维护内部良好风气的需要,是建设廉洁高效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的推进。
  (二)填报真实,内容准确。建立廉政档案,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填表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要求据实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三)严格要求,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上报时限要求完成好本次廉政档案填写工作,切实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科级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科级干部个人收入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住房沿革情况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表(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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