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转发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3 生效日期: 2008-05-13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8]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制订的《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制订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普及培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
  培训的对象是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参加专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重点对象是:安全培训基础较弱的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冶金、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目标。
  培训工作本着“先试点,后铺开;先重点,后一般;先骨干,后群众”的原则稳步推进。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培训职工500万人。其中,2008年完成试点工作并培训职工100万人,2009年培训职工200万人,2010年培训职工200万人。
  三、组织领导
  培训的组织实施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
  为加强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中省直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及职工岗位必需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辅导教材和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开发的培训教材。
  (二)培训、考试方式。
  各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本辖区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地要针对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和职工数量编制培训计划并报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可采用分片设立培训点,明确组织者和培训教师,就近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形式,也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其他灵活有效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各地要设立专门的考场,建立专门的监考人员队伍,统一考试时间,实行闭卷考试,集中阅卷。成绩合格者,由各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发全省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考试试题由各地根据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要求命题,并报送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审定。
  五、实施步骤
  本次普及培训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准备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
  本方案下发后,各地应尽快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将召开会议,部署并启动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同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选择两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将对试点地区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二是组织编制培训计划。各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要组织所辖县(市、区)编制培训计划,于2008年6月底前报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三是开展师资、骨干培训。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将组织全省具备二级以上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师资、骨干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提供,计划培训3000人,请各市于2008年5月底前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四是组织编写普及培训的补充教材。
  (二)实施培训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应抓紧做好普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将免费发放《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培训教材由各级政府筹措资金购买,免费提供给参加培训的职工。
  (三)收尾总结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地对普及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上报普及培训工作情况。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检查,对普及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会组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把这项工作同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同“安康杯”竞赛工作结合起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生产与学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率、考核合格率。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目的和意义,使所有参加培训的职工深刻了解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落实经费,合理支出。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职工安全生产普及培训工作。各地的培训组织机构要厉行节约,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