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30 生效日期: 2008-03-3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8]5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全面调查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是去年省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依法规范我省土地资源管理与合理利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琼府办〔2007〕124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会同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和省法制办,对2007年全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为做好我省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姜斯宪副省长和陈成副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该厅专门从下属单位抽调借用4名专职人员充实办公室的力量。2007年9月6日全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后,18个市县都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部署落实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各市县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合工作队驻进乡镇,坚持吃住在基层,工作在农村。定安、东方、陵水、昌江等市县政府还成立了督查组,负责督查、汇报,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各市县、各部门全面动员,彻底清理排查各类土地遗留问题,确保清查覆盖完整,不留死角。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成果资料,整合有关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库,实现省和市县联网,提供技术平台。二是清理全部土地档案,包括省级档案和市县档案,结合实地调查,逐宗核查遗留问题。三是通过群众信访、上访、举报等途径掌握线索,深入排查遗留问题。省和市县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领导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共接到咨询、举报电话293个(次),收到反映农村土地问题信访材料48件,都已及时分类整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攻坚克难。建立了领导包案、重大疑难案件会审、部门联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等工作制度。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亲自主持办理纠纷案件。对于情况复杂、矛盾尖锐、长期处理不下的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责任单位召集由国土部门、政府法制办、法院等单位法律专家参加的法律分析会,共同研究,破解重大疑难问题。坚持依法、合理为前提,采取区别对待政策,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妥善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督查指导,提供支持。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按月编制工作简报,报送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厅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市县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解剖典型案例,推动工作开展。对于严重拖欠征地补偿等问题的重点市县,会同监察、农业、审计等部门牵头重点督办追缴。
  (五)加强立法与政策研究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送审稿),完成了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初步测算工作。省农业厅完成了《海南省处理农村土地对外发包出租和流转“三过”问题的意见》的起草工作。
  二、各类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105号),这项工作分非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征地遗留问题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闲置土地处置和林地权属纠纷调处等专项,各专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非林地权属纠纷处理情况。
  经2007年初排查,全省非林地权属纠纷遗留问题共有301宗、面积152340.73亩。截至2007年12月31日,已解决290宗、114314.91亩,分别占排查总宗数的96.35%和总面积的75.04%。全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又组织各市县对非林地权属纠纷做进一步排查,又查出未解决的非林地权属纠纷326宗、面积89626.1亩。按纠纷主体划分有场社纠纷124宗、面积43114.1亩,集体之间纠纷182宗、面积30957.0亩,其他纠纷20宗、面积15555.0亩。按涉及行政辖区划分,有市县范围内纠纷275宗、面积64735.9亩,跨市县纠纷51宗、面积24890.2亩。存在非林地权属纠纷较多的6个市县是:琼中78宗、15182.3亩,万宁52宗、11391.8亩,澄迈46宗、10204.0亩,海口23宗、3823.7亩,儋州18宗、18748.8亩,临高18宗、2398.4亩。新排查出的非林地权属纠纷计划在2008年和2009年调处解决。
  各市县详细情况见附件1:全省非林地权属纠纷(尚未解决)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经排查,全省共有征地历史遗留问题161宗、总面积27555.14亩,其中: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70宗、面积11585.35亩、涉及金额15855.5058万元;生产生活安置不落实的9宗、面积1038.235亩;征而未用的28宗、面积2935.74亩。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省共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60宗、面积3545.85亩,清偿拖欠的征地补偿费1012.89万元。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宗数占总宗数的37.3%。
  全省征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5个市县是陵水66宗、海口40宗、五指山18宗、澄迈12宗、万宁10宗。海口市拖欠农民补偿款13513.3065万元,占全省拖欠农民补偿款总额的93.9%,目前尚未清偿。陵水县已利用县财政的土地收益将清查出的拖欠农民补偿款614.35万元兑现。万宁市政府已落实资金80.5万元,向农民兑现补偿。
  各市县详细情况见附件2:全省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清查与处理情况统计表。
  (三)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经排查,全省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共372宗、面积50900.22亩,已解决139宗、面积17913.54亩,占总宗数的37.4%和总面积的35.19%。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6个市县是万宁150宗、三亚48宗、海口39宗、陵水34宗、儋州24宗、澄迈20宗。处理率较高的4个市县是万宁61.3%、陵水55.9%、澄迈40.0%、海口33.3%,三亚、琼海、儋州等市县进度较慢。
  各市县详细情况见附件3:全省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清查与处理情况统计表。
  (四)换地权益书回收情况.
  全省核发换地权益书累计总价值量为38.9273亿元。自2006年执行《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流转与回收暂行办法》(省政府199号令)至今,累计回收2.5219亿元,占换地权益书总价值量的6.48%。全省有14个市县核发过换地权益书,其中核发换地权益书价值量较多的6个市县是海口168043.7万元(占全省的43.2%)、儋州59343.4521万元(占全省15.2%)、三亚53831.03万元(占全省13.3%)、澄迈45419.3226万元(占全省11.7%)、定安15293.2385万元(占全省3.9%)、琼海11368.8503万元(占全省2.9%)。目前换地权益书回收率较高的市县是文昌市,核发了换地权益书9672.6718万元,已回收2496.27万元,回收率为25.81%。其他市县换地权益书回收率普遍较低,海口市回收了17074.7672万元,回收率为10.16%;儋州回收了1316.1695万元,回收率为2.22%;三亚回收了3049.4002万元,回收率为5.88%。
  为完成2007年度换地权益书回收任务,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对回收换地权益书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但由于绝大部分市县年底前未完成按规定应回收换地权益书的土地的供地报批手续,所以无法按规定完成换地权益书回收任务。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督促下,三亚、儋州、陵水、澄迈等四个市县已承诺,2007年底已批准供应,现正在实施出让的土地将按规定回收换地权益书。预计三亚市将回收2.5亿,陵水县0.4亿,儋州市1.2亿,澄迈县0.3亿,合计将回收4.4亿换地权益书,累计回收价值量将达6.9219亿元,回收率达17.78%。
  各市县详细情况见附件4:全省换地权益书核发与回收情况统计表。
  (五)农业土地流转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经排查,全省农业土地流转存在“三过”问题1323宗、24.06万亩,已处理746宗、14.18万亩,分别占总宗数的56.4%和总面积的58.9%;已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58宗,占2007发生土地承包纠纷665宗的53.83%;纠正5个村组在承包期限内违法调整承包地的问题,纠正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18宗,面积118亩;纠正强迫流转承包地6宗,面积185亩;新增开展延包工作村组数1个,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1份,新增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数126人。
  (六)林地权属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全省共排查出林地权属纠纷122宗、面积7.767万亩,目前已调处73宗、面积1.0169万亩,分别占总宗数的59.8%和总面积的13.09%。排查出侵权案件1926宗,面积42.64万亩,目前已处理401宗,面积14.92万亩。2007年新发生纠纷案件96宗,面积3092亩,目前已全部受理,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存在问题
  各专项工作进展不平衡。对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105号)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非林地权属纠纷调处、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农业土地流转纠纷处理等三个专项工作都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2007年度工作任务。征地与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进度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解决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不得力,换地权益书收回工作进展不理想。
  影响工作进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牵涉面广,成因复杂,矛盾尖锐,纠纷时间长,积怨深。这类问题都是多年啃不下的“硬骨头”,处理起来难度很大。每解决一宗都要克服重重困难,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是部分市县对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重视不够。一些市县政府领导认为土地纠纷是麻烦事,而且是前任遗留下来的事,认为能拖就拖,不愿意花大力气去处理。对于换地权益书回收工作,尽管省政府三令五申,一再要求市县政府在出让国有土地时回收换地权益书,并出台了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换地权益书流转收回管理办法等规章,但一些市县仍然积极性不高,不愿按规定回收。全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以后,仍有部分市县政府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只是一般地开会布置,不投入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只是单纯依靠国土、林业、农业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开展工作。
  三是处理土地纠纷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处理土地问题的工作职责权限划分需要认真研究,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方面审批权限较大,而在处理土地纠纷上权限太少,只能把矛盾上交,导致大量纠纷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另外,土地纠纷处理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需要聘请专业队伍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持。如何理顺经费渠道保证工作费用,以及如何规范专业队伍的行为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是有关法规不配套。现有法规往往过于原则、抽象,操作性不强。如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三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上,一直缺乏具体的依据和标准。在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方面,由于法规不健全,在处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取证难、协商难、裁决难、生效难、执行难等诸多难题,也导致了一些纠纷案件久拖不决。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做好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2008年,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105号文)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解决非林地权属纠纷累计达到总宗数的80%以上,解决征地遗留问题累计达到总宗数的70%以上,解决闲置土地处置遗留问题累计达到总宗数的50%以上,回收换地权益书累计达到总价值的40%以上,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累计达到总宗数的80%以上,解决林地权属纠纷累计达到总宗数的80%以上。要全面查清各类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底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分类、分级、逐宗落实处理责任,强化督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二)健全工作队伍,增强工作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与乡镇三级处理土地纠纷工作队伍。结合国土环境资源系统的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市县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构和乡镇国土所的建设,配备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加强业务培训,改善工作条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切实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农经队伍。
  (三)切实保障解决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要的经费。一是要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省、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偿还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款,解决社保以及技能培训等问题。二是落实换地权益书回收资金。市县政府应在出让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换地权益书回收资金,专项用于回收换地权益书。三是保证各类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将省级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市县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四)加快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使处理工作有明确的依据。一是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通过该条例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二是建立规范的征地补偿安置体系,制订《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颁布实施。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规规章。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价格和面积做出限制性规定,对目前存在的承包金(或租金)过低、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等“三过”问题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全省非林地权属纠纷(尚未解决)排查情况汇总表(略)
2.全省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清查与处理情况统计表(略)
3.全省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清查与处理情况统计表(略)
4..全省换地权益书核发与回收情况统计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