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新增农村移民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9 生效日期: 2003-02-19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3]10号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峡工程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工程,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则是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展和成功的关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决策下,三峡库区二期移民任务已全面完成,截止2002年11月底,全国累计搬迁安置移民64.52万人,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果,我省也按时完成了国家布置的安置任务。根据库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决定新增2.5万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并在最近召开的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外迁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其中下达给我省3000名移民安置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任务的分配及时间安排 
  (一)全省3D00名移民安置任务,其中由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市各安置400人,泰安、威海市各安置300人。 
  (二)安置时间的总体要求是,2003年做好准备,2004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安排为:从2003年3月开始,各市选择接收安置点,报省政府审定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7月底前,完成全省移民安置规划;8月-10月迁出地代表来我省考察移民安置点,共同审定安置规划;10月-12月进行移民资格复核和对接,与迁出地签定协议;2004年初做好移民建房的准备工作,3月份开始建房,6月份检查验收,7月份移民入住,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具体工作由省移民安置办公室进行安排。 
  二、安置原则及要求 
  (一)移民安置要遵循“以农为主、以土为本”的原则,切实保证移民迁入后承包的土地、自留地、宅基地不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水平。移民承包的耕地要相对集中,便于耕种管理,并有相应的水利配套设施。 
  (二)移民安置要选择自然条件较好,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土地容量较为充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商业等公共设施较为完善,村、组领导班子强的地方,确保当地农民和移民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集中安置到县乡,分散安置到村组”的方式,选择几个县(市、区),集中到几个乡(镇),每村安置3至5户。要尽量选择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比较发达的村,既便于移民的安置,也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四)移民住房由政府统一建设。各迁入地政府要按迁出地政府的委托和移民选定的房型统一建设,严把设计关、施工关、材料关、质量关、监督关、验收关以及资金使用关,确保不发生建筑质量事故,不出现“豆腐渣”工程。建房资金除移民个人负担部分外,省、市、县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助。 
  (五)保持全省移民安置工作总体平衡和前后衔接。各市、县的安置条件要尽可能大体相当,差别不要太大,尽量保持全省安置条件的总体平衡。同时要做好新增安置移民与我省已安置移民的平衡和衔接,保持安置政策的连续性。 
  三、安置政策与措施 
  (一)各市要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移民安置政策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在一定时期内,在移民建房、就医、从事二三产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切实抓好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国家保持政策连续性的要求,安置三峡移民的资金仍按以往的办法执行。除国家按政策给予的补偿资金外,不足部分仍由省、市、县各级政府解决。省里按照每人2000元补助建房资金,其余部分由市、县统盘解决。安置地各级政府和移民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制定的移民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要根据年度计划,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移民资金的监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三)坚持依法移民,照章办事,把移民安置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安置地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安置点选择、规划编制、资格复核对接和建房、入住等关键环节,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移民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保证移民的合法权益。推行移民事务公开,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开、民主、透明。 
  (四)切实做好移民的帮扶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移民参观科技示范点、实验基地等多种形式,组织专家对移民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生产条件,努力提高生产技能。积极引导帮助移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移民从事二、三产业,以增加其经济收入。做好移民的计划生育、交通法规、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安置地干部群众与移民开展“一对一”、“户帮户”等活动,帮助移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方移民安置后“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创造条件。 
  (五)做好对迁入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全面执行移民政策相结合、与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移民安置的各个环节,并结合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做好移民接收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宣传兴建三峡工程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家、以举家搬迁的实际行动支援三峡工程的奉献精神,热情欢迎移民迁入,并在生产上多帮扶,生活上多关心,帮助移民克服困难,尽快适应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四、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移民安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我省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全面负责,县、乡镇具体对接”的管理体制。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到省、市、县、乡、村任务逐级分解,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构,保持移民安置工作队伍的稳定。各级政府要保持已有移民安置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稳定,新接受任务的县(市、区)、乡镇、村要成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选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移民安置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分级负责的工作网络。 
  (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移民安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民政、农业、公安、人事、财政、税务、工商、粮食、教育、国土资源、电力、交通、水利、教育、卫生、银行等多个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做好我省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移民任务按期完成的大局,也关系到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再接再厉,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省接收安置移民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