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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1 生效日期: 2000-03-11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0]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的形势需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以西安、宝鸡、延安、汉中等城市为重点,开展城市“畅通工程”活动,在312国道陕西段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以下简称“两项活动”)。现将省公安厅、建设厅、交通厅制定的《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312国道陕西段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开展“两项活动”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陕西省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由贾治邦(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张学成(省政府副秘书长)、赵英武(省公安厅厅长)任副组长,柳启元(省公安厅副厅长)、曹森(省交通厅副厅长)、郑旭(省建设厅副厅长)、屈方方(省监察厅副厅长)、沈卡利(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张高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胡小平(省农业厅副厅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柳启元兼办公室主任。省上确定的“两项活动”重点城市和重点部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其他地市和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把组织实施“两项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西部大开发和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对重大难点问题,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帮助协调解决。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两项活动”的健康发展。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公路治安、交通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工作的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确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和公路路面状况良好,对维修路段的施工现场,要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内道路的维护工作,完善市政道路设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路边占道市场、违章招牌和广告牌;农机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农用车上路载客;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反弹。 
  四、严格标准,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今年10月上旬开始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畅通工程“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人,设施齐全有效”和平安大道“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防止形式主义,不断巩固和发展“两项活动”的成果。 
  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迎接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城市实施交通安全“畅通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充分发挥公安、城市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范围 
  省会城市西安市,地级市延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县级市兴平市、韩城市参加全国评比;铜川市王益区、商州市、安康市、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临渭区、咸阳市秦都区和渭城区、华阴市、杨凌示范区根据实际,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畅通工程”,参加全省评比。 
  三、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畅通工程”目标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管理(三等)和合格管理(四等)四个等次。在2000年10月31日前,实施范围内所有城市都要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其中部分城市要争取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每个城市中心城区都要建成一个“严管街(区)”;再经过二三年的努力,全省大中城市力争全部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具体评比项目另行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999年12月10日—2000年3月15日)。调查研究,确定实施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26日正式启动,召开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全面开展工作。 
  3月20日前,各地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公安厅。 
  (二)实施阶段(2月26日-10月31日)。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量;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目标。 
  2月26日全省统一开始实施“畅通工程”。举行启动仪式,届时,各地有关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新闻媒体配合宣传,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 
  5月初召开实施“畅通工程”经验交流大会。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自检、申报、检查、评比,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各地要针对影响交通的难点、热点问题,有大动作、大手笔、大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重视和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注意发挥其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交通环境,维护交通秩序。 
  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畅通工程”建设。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抓重点,攻难点,科学管理,严格执法。要尽快制定管理措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确定严管重罚区,减少道路压力。各地要抓住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出台大措施,拿出硬办法,打破传统观念,树立创新意识。第一,西安市要建成3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优秀以上;延安、宝鸡、汉中及兴平、韩城等城市各建成1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第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快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限制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行驶范围、取缔残疾人机动车载客;二是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在城市繁华路段强制实行单双号管理措施.减少车辆出行总量;三是发展大公交汽车,调减主干道的公交流量,合并站点,减少道路占用面;四是大力减少封街断路、挖掘占道等行为。第三,尽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第四.进一步发扬学济南、争一流的拼搏精神,加大对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规范执勤,文明执勤,借助实施“畅通工程”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地要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基层交警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持续发展,逐年提高。省公安厅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第一次查出问题,及时反馈;第二次发现未解决或无改进的问题,责令限期解决,并在全省通报和取消全年评比先进资格。 
   
 
2000年3月11日 
 
 
312国道陕西段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强化我省国道沿线的道路交通与治安管理,切实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根据公安部2000年全国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总体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江苏省建湖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上冈中队为榜样,与交通部部署的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相结合,以312国道陕西段为龙头示范创建“平安大道”,进而辐射全省国、省道沿线。各地市及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为把我省国、省道建设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大道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0年10月1日前,312国道陕西段要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工作目标。 
  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在全面达到公安部和交通部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还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不发生15分钟以上的非交通事故堵塞,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2、努力杜绝一次死亡5人(含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 
  3、创建路段无“双无”车辆上路行驶,无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 
  4、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案件,对发生一般危害人身财物安全的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侦破。 
  5、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装备要达到交警总队制定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装备标准》。 
  6、创建路段无马路市场、违章占道现象;路边店经营中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路旁广告牌设立规范。 
  7、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至3月15日以前),组织动员。各地要认真传达公安部、交通部、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大道”和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的工作部署,学习公安部关于向上冈中队学习的决定,做好内部组织发动和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8月31日),全面创建。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要求和省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创建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在5月初召开全省创建“平安大道”经验交流大会。 
  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日),检查评比。按照公安部、交通部和省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检查、评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写出专题报告。 
  四、主要措施 
  1、结合开展向上冈中队学习活动,在全省交警系统,特别是312国道沿线交警部门,大力开展创人民满意交警队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规范交警大、中队的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平安大道和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落实。 
  2、312国道沿线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内部挖潜和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等多种办法,对人员及车辆、通信等装备进行调整,并在6月底以前全部落实到位,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检查。 
  3、抓典型促创建。拟于5月初选择一个创建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作为典型,组织开展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推动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4、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创建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参与,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建立督查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创建活动期间,为加大督查力度,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可采取照相、摄相和走访沿线群众等方式进行,对工作开展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 
  6、奖优罚劣。对创建工作扎实、各项工作达标、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省创建活动正常进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评选先进资格。 
  7、加强创建活动的信息收集、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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