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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池州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9 生效日期: 2004-06-09
发布部门: 安徽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关于建立池州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池办秘43号)
 
池州网站(//www.chizhou.gov.cn)是池州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的唯一门户网站,它对于广泛宣传池州、扩大招商引资、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生命力,提升政府网站的形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池州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网站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网站建设,积极支持市信息中心的工作,共同抓好池州网站建设。
(二)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整理、传递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市信息中心交办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池州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
(三)各单位编制或印发的纸质或音像宣传品、各类规划、统计资料、年鉴、工作简报及普发性文件,除涉密资料之外,应发信息中心一份;涉及本市的各类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市信息中心派员参加,以便及时对外宣传报到。
(四)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领导讲话材料,分中央电视台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机构负责采集、整理和传递;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由发文单位的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整理和传递。
(五)各单位对外发布的行政性公告,除了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登载外,应在池州网站上发布。
(六)各单位在池州网站发布文本资料时,除提供打印文本外,还应通过电子信箱或存储手段,提供电子文本,以减少重复录入,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各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应及时将其域名通知市信息中心,以便在池州网站做超级链接。
(八)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网二期工程建成后,所有终端用户单位都要开辟反映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网页,并指派专人及时进行更新维护,逐步建立信息网上报送机制。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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