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能否出具未参加任何党派组织公证书事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5-08-20 生效日期: 1985-08-20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85司公字第133号
 
纺织工业部人事司:.
  你司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三日函悉。关于你部机械公司原工程师杨志宏从美国来信,要求办理从未参加过任何党派组织的公证证明一事,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公证处系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公证机关,不能为公民出具是否是党团员或是否参加过任何党派组织的证明;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必要向国外提供其详细的政治情况。.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