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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关于宣传贯彻《住户须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8-03-30 生效日期: 1978-03-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市房管字[78]第064号
 
城近郊十一个区县局、房修一公司、直属处: .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城市已经属于人民,一切应该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负责管理的精神为出发点”的教导,为进一步加强专群结合管房工作,调动群众参加管理的积极性,我们拟定了《住户须知》,业经领导批准,现发给你们,希即组织宣传贯彻。 
  颁发《住户须知》是房管部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房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房管部门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在此基础上,发动专群结合管房组织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维护党的房管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首都的房管工作出现一个新的面貌。 
 
 
1978年3月30日 
 
 
住户须知 
 
  一、爱护公房: 
  爱护国家房屋及装修设备,不得自行拆改,不在壁板墙上钉钉子,不在楼板上用力砸东西。不在院内和阳台上支搭棚屋,不往便池和下水道内扔杂物,不在房基一米以内栽种植物,教育孩子不在墙上乱写乱画,不上房。 
  二、注意安全: 
  注意房屋安全。发现木架折裂、墙身鼓闪、基础下沉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房管部门进行检查。同时注意防火、防冻和用电安全。 
  三、遵守政策: 
  自觉遵守房屋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强占空房,不转租、转借、转让房屋。需要换房、退房和改变房屋用途时,要事先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四、按时交租: 
  房管部门实行“以租养房”的方针,按时交纳房租是住户应尽的责任。每月的房租应在十五日前交清。 
  五、讲究卫生: 
  保持房屋、楼道和其他公用设施的整洁,搞好环境卫生。不从楼上往下扔东西、泼脏水。不扰邻居休息。 
  六、团结协作: 
  密切配合房管部门做好房屋管理工作。爱护修缮材料、搞好邻里团结。共同把房屋管理好,维修好,使用好。提高革命警惕,防止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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