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第358V章:水污染管制(西北部水质管制区)令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30 生效日期: 1997-06-30
发布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
(第358章第4条)
[1992年2月28日]
(本为1992年第37号法律公告)
第358v章:水污染管制(西北部水质管制区)令
第1条引称版本日期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水污染管制(西北部水质管制区)令》。
第2条西北部水质管制区的宣布版本日期30/06/1997
为施行本条例,现宣布附表内所描述的香港境内部分为水质管制区,称为西北部水质管制区。
第3条监督的指定版本日期30/06/1997
环境保护署署长获指定为西北部水质管制区的监督。
附表版本日期30/06/1997
[第2条]
在规划环境地政司于1991年11月6日签署、存放于香港土地注册处、编号nwwcz1、nwwcz2、nwwcz3、nwwcz4及nwwcz5及比例为1:20000的一系列地图上,描述为“西北部水质管制区”并以灰边为界的香港范围。
(1993年第8号第30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