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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报送香港居民在我省各市购买商品住宅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13 生效日期: 2002-11-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房函[2002]4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市房管局(规划国土局): 
  我厅与香港规划署合作开展“港人在内地居住和工作情况”调研工作。根据《港人在珠江三角洲居住及工作调研计划书》,需要调查香港居民在我省各市购买商品住宅的情况。请各地根据产权登记发证及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交易登记等资料(不论购买年限)填写好《香港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情况汇总表》和《香港居民购买商品住宅较为集中的楼盘名单》(附后),于12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回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何远平, 
  电 话:020—83366004, 
  传 真:020—8333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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