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21号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06 生效日期: 1998-03-0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1998]63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