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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21 生效日期: 2009-08-21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2009〕48号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政法(2009)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积极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善于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行为的突出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典型案例。
  三、活动方式
  (一)充分发挥鹤壁政府法制网(www.hbfzw.gov.cn)的作用,开辟宣传活动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登载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典型、亮点和成效。
  (二)采取召开研讨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复议知识竞赛、评查复议案卷、公布典型案例、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鹤壁日报、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优势,采取复议知识问答、以案说法、新闻发布会、采访报道、网站论坛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积极参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等组织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好9月25日“全省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日”主题实践活动。
  四、工作要求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普及、掌握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高潮,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以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为契机,营造推进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发展的环境,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总结行政复议实践经验,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有效措施。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保障行政复议的组织和物质条件。要依法积极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完善,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3333915,报送邮箱:hbsfzb@163.com)。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县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鹤壁政府法制》和鹤壁政府法制网通报活动信息和总结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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