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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船舶防范海盗有关安全事项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20 生效日期: 2009-10-20
发布部门: 中国海事局
发布文号: 中国海事局公告2009年第6号
 近期,在印度洋塞舌尔北部海域连续发生海盗袭击、劫持商船事件。评估认为,目前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和印度洋海域的天气状况持续适合海盗小船活动,发生海盗劫持船舶的风险极高。现就船舶航行上述海域期间防范海盗袭击的安全事项公告如下:   一、航经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船舶,应尽可能选择有海军护航的区域航行,并尽可能申请军舰护航。
  二、在南北航经印度洋时,船舶应至少保持在东经60度以东的海域。从南非出发驶往亚洲方向船舶,建议航行毛里求斯以南海域。
  三、船舶应与任何行动可疑的船只尽可能保持最大距离。
  四、在上述海域航行的船舶要保持高度警惕,维持全天侯反海盗监控,积极实施反海盗措施。
  五、一旦发现可疑现象或发生海盗袭击事件,船公司或船舶应及时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中国海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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