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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暂停肠道门诊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21 生效日期: 2009-10-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9〕24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在杭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市2009年霍乱疫情情况及特点,结合周边地区疫情动态,经研究决定,自11月1日起我市暂停今年肠道门诊工作,各县(市)常年开设单位仍需做好肠道门诊工作。暂停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卫生行政部门在肠道门诊暂停期间,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要求,仍需将霍乱防控工作摆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做好人、财、物的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做到常备不懈。
  二、肠道门诊暂停期间,各医疗单位一旦发现临床疑似霍乱(包括O157:H7)病人,仍然按照有关防制规定,做好采便、培养检测、隔离消毒及治疗工作,同时做好疫情报告。疫情所管辖范围的疾病控制中心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的处理工作,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控制部门。
  三、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第一人民医院为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单位,需继续做好肠道门诊工作,按要求开展腹泻病人采便检测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月报表。
  四、肠道门诊暂停后,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今年肠道门诊和霍乱防制工作的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汇总资料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所,11月30日前将霍乱防治工作总结及肠道门诊工作总结报市疾控中心传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及时报我局。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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