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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天津市标准化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5 生效日期: 2009-03-05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津质技监局标[2009]103号
各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天津市标准化工作安排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标准化工作计划,严格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完成本年度各项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2009年天津市标准化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全市标准化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十二个方面:

  一、继续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逐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扶持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技术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升本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后续管理,创新示范区建设模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三、加强食品、家具、装饰装修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强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的研制。加快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等环节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标准体系。加强对家具、装饰装修材料标准实施情况的调研,加快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在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信息等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现代服务业的新模式,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支持。

  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加快污染物排放、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制修订。加快制订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污染物控制地方标准,为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六、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导向、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对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推动和指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权限下放,本着贯彻实施一项采标标准,提高一个行业技术水平的目标,加大对采标产品,特别是获得采标标志产品实施标准情况的跟踪力度,不断提高本市采标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品牌战略的实施。

  七、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对产品标准制修订主体地位和责任的认识。全面规范本市企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复审、备案工作,制定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规划,开展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抽查。加强对地方标准立项的审查,强化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进度。

  八、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继续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作好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单位的审查验收工作。

  九、加强条码代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条码代码加快发展壮大。健全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应用服务体系,拓宽应用领域。加强代码数据库的维护和应用,进一步提高代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继续推进WTO/TBT通报咨询工作。跟踪本市企业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的动态信息,及时发送“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通报”,提高企业产品出口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十一、组建天津市标准化技术专家队伍,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克难攻坚,提升产品标准水平和竞争力。加快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步伐,组织和推动本市企业、技术机构等力量积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强化对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

  十二、组织做好重要标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指导企业准确理解和使用标准,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和能力。组织力量,宣传标准化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果,提升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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