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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6 生效日期: 2010-03-01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编写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5006-2010,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GY5006-1990)同时废止。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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