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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4 生效日期: 2010-01-14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10〕5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顺利实施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现将《2010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2010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嘉峪关市紧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年。今年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督查工作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注重实效,把出发点放在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把立足点放在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上,把落脚点放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2010年市政府督查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贯穿于实施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全过程,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督查。
  (一)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重点作为主要督查内容,围绕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上提出的特色产业培育和特色产品开发、项目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培植财源建设、完善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十个方面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表格的形式按季度呈送市委、市政府领导。
  (二)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以及市政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每季度通报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对单项工作任务和重要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府督查室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责任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为民办实事情况的督查。按照省上确定的实事和市上确定实事,切实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的落实。对各项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症结,提出建议,使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对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进行梳理,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进行专题督查,并按时限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特别是对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批示,要从快、从细进行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领导同志进行报告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区、各部门的批办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按照市人大、市政协的交办要求,按时督促落实好市政府各区、各部门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工作,特别要抓好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案件的组织落实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形式,积极认真地开展办理工作,对涉及面宽、影响力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提案,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邀请有关市人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指导办理;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督办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督查。
  (七)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而确定。
  三、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
  按照新形势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反馈、通报形成流程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坚持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构建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督促检查责任体系。明确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涉及多个单位的,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其职责。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对有特殊要求的,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对确需延长报告时限的,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抓得紧、落实情况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限期整改。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适时进行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促进作用。
  (四)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畅通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及时掌握了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各经济社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进行督查落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实现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联动。
  四、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
  按照经常性督促检查与定期督促检查相结合,单项督促检查与综合督促检查相结合,书面督促检查与实地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努力创新督促检查工作方式,不断拓展督促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一)询问督查。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了解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度。
  (二)文件督查。向有承办任务但办理不力、行动迟缓的承办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上报办理结果。
  (三)实地督查。对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现场督查。
  (四)联合督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或督查工作量大并有一定专业性、复杂性的问题,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专委会和代表、委员参加以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
  (五)完善载体。进一步完善《督查通知》、《嘉峪关政务督查》、《政府工作快报》等载体,继续坚持市政府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督查简报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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