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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盘锦)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4 生效日期: 2010-11-04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10]5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盘锦)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辽宁(盘锦)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盘锦)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 蹇 彪 盘锦市代市长
  赵明鹏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 姜 冰 盘锦市副市长
  周喜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浩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那 波 省科技厅厅长助理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殿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宝瑞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刘 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盘锦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姜冰和那波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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