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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1 生效日期: 2011-03-21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11]3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有效推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大连高新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在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国科发火 [2010] 244号)的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把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作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任务

  (一)充分认识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重要意义。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是落实科技部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新形势下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先行区域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建设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新领军城市,塑造“大连服务”国际品牌形象,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我市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加快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步伐的重要支撑;是大连高新区发挥区域优势,推动特色产业升级转型,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内在需要。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按照建设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目标,加快大连高新区建设和发展,使其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明确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战略定位。根据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要求,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战略定位是:依托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基础和优势,通过高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引领产业创新、通过知识社区建设引领知识创新、通过国际化的信息服务网络连接引领开放创新,建设世界一流的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打造世界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努力成为“东北亚知识经济的领航区”。

  (三)明确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在软件和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工业设计及教育培训等产业细分领域形成具有市场规模优势和技术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成为积聚创新要素、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重要基地;成为环境优美与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知识化、国际化、生态化创新型科技城;成为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的示范区。

  二、集聚资源,引领创新,支持大连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引导全市高端创新资源向大连高新区集聚。支持高新区推进“区校一体化”建设,把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打造成为区域性科技、产业、教育高地。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在大连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支持各区市县及国内外重点企业在高新区建立创新基地、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市新引进和新建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优先入驻大连高新区。引导和促进高新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基地。

  (五)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大连高新区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模式,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新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公共技术平台、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产业技术培训基地以及产业共性知识库、数据信息库等与区域产业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支撑机构,推动高新区形成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创新机制。

  (六)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通过资金配比、风险补偿等手段,引进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大连高新区的发展。推进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上市融资,出台新的企业改制上市扶持政策,力争获得国家首批新三板试点资格。

  (七)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支持大连高新区积极争取成为中组部人才特区试点单位,吸引和汇集海内外高端知识型人才,尤其是实现跨越式发展所需要的具备全球眼光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支持大连高新区打造“中国海创周”品牌,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完善人才“大培训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建设支撑国际性人才发展的环境,满足高新区各方面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鼓励创业,深化服务,支持大连高新区实施企业成长计划

  (八)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完善大连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等重点孵化器的功能。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原则,支持大连高新区重点建设网络、动漫游、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孵化器,做大做强科技孵化器集群。探索符合科技孵化器发展的支持方式,完善创新创业产业链,增强创业服务功能,促进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九)加大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培育力度。充分利用国家高新区的政策优势和品牌优势,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成长企业,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探索高成长企业加速发展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服务模式与运行机制,为高成长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专利代理、法律咨询、贷款担保等服务。推动高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发展新三板市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的创新型高成长企业集群。

  (十)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分支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以获取国际客户资源、培养专业技能为目标的国际合作。支持龙头企业通过重组、并购、参股等资本手段有效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价值链中,带动整个产业链向高端发展。加大对企业获得国际认证的扶持力度,增强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

  四、打造特色,壮大规模,支持大连高新区促进创新集群发展

  (十一)打造特色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产业集群。支持大连高新区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扶持软件和服务外包、网络、动漫游、工业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大连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核心区。支持大连高新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层次,进一步完善特色产业链,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以大连高新区为龙头,组建“东北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联盟”,推动东北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二)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实施“千亿百亿”工程,推动ibm、东软、海辉、软通动力等企业的“万人计划”,扶持特色产业壮大规模,提高竞争力。鼓励以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制造业信息化的需求为基础,依托服务外包所积累的基础和优势,促进大连高新区扩大服务范围,形成多元化和体系化的服务经济,打造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优势。通过对“大连服务”品牌的培育和宣传,加大美国和欧洲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承接美国、欧洲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促使特色产业向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

  (十三)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重点扶持软件和服务外包、网络电子商务、动漫游戏、新一代信息服务、工业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教育培训等特色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加强产业链的关联与有效整合,扶持产业联盟的发展。培育特色产业相关的创新服务中介、行业协会等组织,形成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循环流动机制。努力打造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

  (十四)构建国际化特色产业创新网络。支持大连高新区加快大连(日本)软件园的发展,建设日、韩、俄、欧美技术研发(转化)基地以及台湾地区研发基地,建立中外高新技术转化的平台,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科技合作,形成国际科技交流与协作网络。鼓励积极承办国际科技博览会、论坛、展会等高层次国际会展活动。

  五、聚焦政策,优化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

  (十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大连高新区设立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资金,支持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科技项目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市场推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快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

  (十六)完善园区特色产业空间布局。根据大连高新区总体功能布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虚拟仿真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船舶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港、航天技术研发基地、汽车电子及服务产业基地、通讯技术和服务产业基地、海辉科技园、华信科技园、亿达科技园、信雅达金融服务基地、富达基金金融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十七)营造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加强科技基础设施、生活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国际性宜居、宜业,生活、工作一体化的城区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建设区域性生产服务业交易市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大连高新区企业的人才双向流动,促进科学技术的创造、传播和转移。引导和促进企业家协会和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建立沙龙、俱乐部和论坛等交流平台,加强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树立大连高新区品牌形象。
(十八)探索高新区创新发展治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要成为创新需求的发现者、创新过程的参入者、创新服务的提供者、创新资源的整合者以及创新成果的推广者,向开放式、多方参与的网络型行政组织转变。要建立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社区、政府共同参与、紧密联合与互动的创新发展治理机制,实现多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

  六、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全力推进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

  (十九)加强对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组织领导。大连市政府会同省科技厅联合成立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根据建设方案,负责指导、协调创建活动的开展和绩效考评,有组织、有计划、扎实地推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十)加强对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的考核。按照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和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结合大连高新区实际,制定《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考核办法》,以建立对大连高新区新的考核体系。考核办法突出对大连高新区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引导和支持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贯彻科技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精神,按照《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评价大连高新区的发展情况,确立大连高新区的发展导向,更好地发挥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大连高新区要按照国家关于高新区“四位一体”的战略定位,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形成以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模式,不断促进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努力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要力争“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要求,建成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万才 大连市市长

  副组长: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曲晓飞 大连市副市长

  栾庆伟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刘晓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姜 周 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岩 市长助理、市经信委主任

  曹 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刘晓英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毛岩亮 市财政局局长

  于德泉 市人社局局长

  金建利 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

  王 君 市规划局局长

  马成恩 市城建局局长

  韩玉明 市服务业委主任

  刘德春 市外经贸局局长

  张凤全 市工商局局长

  丁永安 市国税局局长

  李圣君 市地税局局长

  母保志 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郭长明 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电话:84793139),郭长明兼办公室主任,张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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