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3 生效日期: 2011-03-23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变更手续,现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办理机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程序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企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办理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换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六、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1-1);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3.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二)办理以下登记事项变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应当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3.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5.办理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附件2-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4)新设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新设分支机构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附件2-2);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6.办理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附件2-3);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3)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7.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域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发证机关出具的新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核准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8.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附件3-1)(新股权结构涉及法人股东的,还应继续提供该法人股东相应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9.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有关证明(公司股权关系变更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七、办理时限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通过国家邮政局或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政府网站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备有效性。

  (三)申请材料中的相关格式文书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

  (四)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场地使用证明(含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公司验资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原件现场退还。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企业领取变更后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同时将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图(略)

  

  (二)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核流程图(略)

  

  附件1:

  1-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决议等)(略)

  1-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附件2(涉及设立分支机构或撤销分支机构的填写)

  2-1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2-2新设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2-3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附件3(涉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填写)

  3-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

  

  附件1-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自动显示系统注册填写的内容,部分可修正)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注册机关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申请变更事项
 
变更前
(按许可证填写)
变更后
(仅填写发生变更的事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营地域
 
 
企业类型
 
 
股权关系
是否变更: 是  否
分支机构
是否增设: 是  否
是否撤销: 是  否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变更
分支机构名称
(仅填写需要变更的分支机构)
变更前
变更后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注册机关一栏,如在省/市/区(县)登记注册的,需填写到地市,区(县)名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平泉县)

  3、涉及股权关系、分支机构(增设或撤销的)变更的,除填写本表外,仍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事项的申请表格。(附件2至附件3)

  4、因法定事项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应当变更的,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由邮政管理部门核定。

  

  附件2-1:

  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新设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盖章:

  

  
新设分支机构名称
 
从业人
员数量:
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务员占
快递业务员比例:
持证快递业务员详细列表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2-3:

  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

  

  
 
股东名称或姓名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注册地或自然人国籍
出资
出资比例(%)
备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