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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告2011年7号--发布《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等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1 生效日期: 2011-11-01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通告2011年7号
  现发布《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等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9-2011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

  

  (代替gbz 29-2002)

  

  gbz 239-2011 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38-2011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

  

  以上标准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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