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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4 生效日期: 2011-04-14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1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1年是我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现就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普惠老百姓、提升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强化重点突破,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到2011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面完成医改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民生,确保我市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普惠,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江阴、宜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巩固在100%,调整宜兴市学生参保模式,统一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医保。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年内争取取消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区居民医保成人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少儿筹资标准每人28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江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宜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30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学生医保筹资标准每人260元,各级财政补助160元,年内研究下年度适当提高筹资和补助标准的实施办法。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扩大到100%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江阴市、宜兴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继续提高门诊统筹的政策待遇。
   
   3.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研究建立医保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江阴、宜兴市年内在辖区范围内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统一,为实现无锡全市范围医保制度的统一创造条件。
   
   4.提升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
   
   5.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结付的基础上,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制度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同情况,给予一定限额内全额或70%的救助;其他参保人员,制度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按30%-70%的比例,给予分类分档一次性医疗救助。全面实施农村地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6.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双向转诊的医保结算办法。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人员,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支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职工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市区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江阴、宜兴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建立基金运行效率评估考核办法,实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7.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8.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积极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有效衔接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完善体系,全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9.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确保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研究制定二、三级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办法,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临床首选基本药物,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总金额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不低于15%。
   
   10.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各项制度措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
   
   11.加大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药房药库计算机远程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对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抽验,依法查处抽验不合格药品。
   
   12.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根据国家和省规定,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医保支付政策和政府补助等补偿政策,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3.进一步完善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全面完成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宜兴市要确保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上半年、确保年内100%落实到位;未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市(县)、区年内全面完成。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
   
   14.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新体制新机制,全面实施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规范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推行责任医生和团队服务制度,全面开展主动、上门、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医生片区对应到位率达到80%以上。
   
   15.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精心组织好人员竞聘上岗、合同签订工作,形成新的用人机制。建立保障基本、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相挂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适时出台《无锡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条件艰苦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6.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问题,稳定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力争上半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四)注重拓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7.保障和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年内市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江阴市、宜兴市提高到25元以上。
   
   18.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服务人群,按规定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实施预防接种、防治传染病、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社区康复等10类2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19.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市区年内整合市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完成升级,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互动与共享。制定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年内全市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其中60岁以上老年居民和特殊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探索研究居民保健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的办法。
   
   20.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项目。全面完成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85万人,乳腺癌检查2.85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对所有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财政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开展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2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积极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省卫生应急示范市(县)、区和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年内市及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100%通过省卫生监督体系示范达标评估。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尤其是农村急救网络建设。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2.启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半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力争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市(县)、区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及措施。
   
   23.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强化其作为县域内医疗中心的作用,确保年内江阴、宜兴各建成1所三级医院。推进省确定的宜兴市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取得进展。
   
   2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市区实行以1所市属综合公立医院对口1个行政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作机制,建立纵向医疗联网服务体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起双方“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和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各市(县)和锡山、惠山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协作制度。制定出台专科、慢性病等转诊标准,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25.大力推广便民惠民措施。健全预约诊疗制度,优化门诊诊疗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门诊病人就诊等候时间,挂号、取药时间不超过15分钟。缩短检查预约时间,急诊病人特殊检查随到随做。改善住院服务,实行责任护士制度,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活动。综合性医院术前住院日控制在3天左右,住院天数控制在10天左右。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将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住院率、药品费用增长率和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控制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和平均出院人次费用的增长。实施不同区域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服务成本和患者就医费用。
   
   26.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以“医药分开”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并实施药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购和配供制度;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探索并组建医院辅助专业化保障平台;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级,探索并开发医疗服务多元功能载体。扩大共建共享管理的试点,建立资源共享的集中检测平台和市级大型医用设备共建共享管理目录。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制定并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强化公立医院监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体系。重视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7.加快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实施市民卡为主的“一卡通”为载体,以电子病历、医院数字化平台建设标准为依据,建成“上下联动、院际共享、信息互通”的医疗数据平台及综合业务运行与监管平台,实现市属医院之间数据标准化存储、共享与协同服务。通过信息技术与感知技术的支撑,加快各市属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信息资源的联网共享,逐步实现联网医疗、网络会诊;通过传感技术的应用,同步推进感知医疗、感知健康的建设。
   
   28.推进重点专(学)科内涵建设。加强以国内外著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科研技术外联与内培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广领域的医学技术联合攻关活动,尽快提升对疑难急危重症疾病的救治水平。实施院士或博士后工作站扩增计划,国家级重点专(学)科、省级专科(病)诊疗中心和高层次技术培训基地争创计划。市属公立医院重点建设心肺、肿瘤、脑神经、烧伤、肝胆胰、眼科、骨科、辅助生殖技术等专(学)科,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临床诊疗中心创建工作中有新突破,肺科(肺移植)争创国家级重点专(学)科,烧伤专业创建成省级临床诊疗中心;二级公立医院根据各自的实际和特色,确定重点专(学)科建设,努力使我市在区域性医学中心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

  (六)积极探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9.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大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30.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拓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空间,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高质量医疗服务机构。特需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让渡给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取得的服务收入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收入的10%。
   
   31.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托管、股份制改造,重点鼓励发展有一定规模和质量、技术水平高、诊疗特色和专科技术优势明显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加快筹建太湖新城国际医院和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
   
   32.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统一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医改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建立包保责任制,各市(县)、区政府按一人一中心(院)的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重点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健全考核督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宣传引导,采用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医改进展情况,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卫生区域规划。上半年编制完成无锡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城市和乡村、公立和民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共同发展,指导区域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三)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合作帮扶机制,年内选派20名以上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抓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年内安排8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新录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力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3名以上的注册全科医生。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医院以提高临床实践技能为核心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年内全市新增执业医师500名、副高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300名、硕士以上学历护理人员10名。制订出台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办法,鼓励执业医师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合理流动。以“人才强医”工程为抓手,加快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专科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基金,启动医学领军人才倍增计划、医学专技人才建设工程计划和管理人才建设计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促进廉洁行医。
   
   (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建设“无锡数字卫生”工程,整体提升无锡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标准建好市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按照“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年内基本实现市区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有序共享,提高健康管理的能力。探索医疗数据平台、市民健康档案数据平台和公共卫生数据平台的整合共享,扩大电子病历在医院的应用,力争年内有1-2所非公立医院实施电子病历并接入医疗数据平台,初步实现医疗数据与市民健康档案数据的对接共享,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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