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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3 生效日期: 2011-05-13
发布部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64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6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1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6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6月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6月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2楼,电话:028-86150248)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1年6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6月13日至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6月8日通过原成都市人事局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6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1年6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4楼140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6月29日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1日向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1年7月4日至6日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面试资格审查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原成都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cdrsj.gov.cn)、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处 028-87706353、87706295)。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28-8770633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略)

  

  2、《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2:

   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数量关系。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图形推理、定义判断、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事件排序等五种类型。

  

  第四部分:常识判断。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试题取材范围广泛,主要涉及科技、经济、社会、法律、管理、历史、文学等诸多方面的常识。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四川省情、成都市情、事业单位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内容涉及广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了解常见犯罪种类、特点与刑罚种类、裁量,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内容主要涉及: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了解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与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一国两制”的构想与祖国统一以及外交战略;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意义以及主要内容;掌握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等。

  第三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应用文基础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内容主要涉及应用文含义、特点、种类、作用、格式和应用文的撰写;法定公文的特点、分类、构成要素、写作要求以及常用公文的撰写;事务文书概述以及常见事务文书的作用、要求以及撰写;公文处理的概念、基本任务、基本原则,收文、发文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办毕公文的处置。

  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这一部分考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了解,测试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内容涉及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第五部分:科技基础知识。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常识的了解情况。主要涉及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等新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

  第六部分:省情市情。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

  第七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含义和特征、类型、社会功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以及事业单位的主要人事管理制度的了解及应用。

  第八部分:时事政治。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医学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考查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生物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生物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内容主要涉及细胞和生命的遗传、变异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部分:人体解剖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人体解剖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理解和运用。内容主要涉及运动系统、内脏学、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脉管系统、感觉器、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

  第三部分:生理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生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掌握。内容主要涉及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药理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药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理解和运用。内容主要涉及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阿托品、局部麻醉药、抗癫痫及抗惊厥药等多种常见药物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第五部分:病理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病理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临床上的实际运用能力。内容主要涉及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疾病的概念、发病机制、特征、类型、病理变化等。
第六部分:诊断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诊断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临床上的实际运用能力。内容主要涉及发热、疼痛、水肿、呼吸困难等多种常见病的发生机制、常见症状和临床表现等。

  

  《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与政策和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学原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科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考查内容包括:教育与教育学概述、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学校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课程、教学、学校德育、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学。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情景中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的心理规律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考查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概述、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学习的基本理论、学习动机、学习的注意状态、学习的迁移、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形成、学习策略、问题解决与创造性、品德心理、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心理、教学评价、教师心理。

  第三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师职业道德与礼仪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考查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概念、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教师职业道德的结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教师礼仪的基本概念、教师的仪表仪容仪态礼仪、教师的课堂礼仪、教师的交往礼仪。

  第四部分:教育法规与政策。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法规与政策的概念、内涵、类别、作用、体系(结构)的领会和掌握,以及对教育法制建设和现行部分教育法规的理解和运用。现行部分教育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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